项目名称: |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 | ||
采购人名称: |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 | 项目地址: | 财政 |
财政委托编号: | JC34000120230140号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3-01-19 14:57:01 |
项目概况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9日14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Z00063
项目名称: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
预算金额:第1包390.36 万元,第2包7.8万元
最高限价:398.16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第1包集成实施,第2包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合同生效之日起9个月。第2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作结束并终验合格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无;第2包: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投标人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2包: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20日09:00至2023年02月09日14: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9日14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第1包: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第2包: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包别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7.本项目最高限价:第1包390.36 万元,第2包7.8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大数据中心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方式:13956991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0天0小时2分47秒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006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三义街6-1号21层0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万伍仟元整(大写)(¥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 |
服务范围 |
进一步做好安徽省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统筹管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按照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机房改造项目实际需求实施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作结束并终验合格为止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坚持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作为监理原则,依据国家、省级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监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郎广东,李媚,张雁,饶德海,陈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大数据中心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方式:13956991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0551-66223945、66223922
0天0小时26分27秒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docx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006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科技园天柱路和信科技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捌拾柒万叁仟捌佰玖拾元整(大写)(¥38738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 |
服务范围 |
省行政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改造、 省政务大厦政务外网数据机房改造(含业务迁移及设备搬迁) |
服务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生效之日起 9 个月内建设完成;验收后提供 3 年维保 |
服务标准 |
合格且符合招标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饶德海,郎广东,李媚,张雁,陈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大数据中心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方式:13956991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0551-66223945、66223922
0天0小时26分21秒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docx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 | 项目简号: | 2023BFAFZ00063 |
采购人名称: |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 | 财政委托编号: | JC34000120230140号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预算金额(万元): | 398.1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PPP项目 : | 否 |
监督部门编号: | 11340000002986299X | 监督部门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3-01-19 14:57:01 |
0天0小时1分3秒
标段编号: | 2023BFAFZ00063-1 | ||
标段名称: |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第1包集成实施 | ||
建设单位: |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中标(成交)单位: | 中通服和信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价(万元): | 387.389 | ||
发放日期: | 2023-02-09 22:14:35 |
标段编号: | 2023BFAFZ00063-2 | ||
标段名称: |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数据机房业务迁移及机房整合项目第2包监理服务 | ||
建设单位: | 安徽省大数据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中标(成交)单位: | 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价(万元): | 7.5 | ||
发放日期: | 2023-02-09 22: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