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排水管网疏通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7月12日 19: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场所排水管网疏通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9: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 ||
预算金额 | ¥46.288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君琼、陈燕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817089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警官0591-875763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君琼、陈燕荧 0591-87817089 |
项目概况
场所排水管网疏通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GC[CS]GCFS2024011
项目名称:场所排水管网疏通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28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28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场所排水管网疏通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 | 1.00 | 46288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按国家及福建省现行规范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至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致电登记。
3、电子信箱:huilongfzfgs@163.com
4、账户一览表
购买采购文件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账 号:100055632560010001 |
5、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工程应当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 (详见磋商文件模板)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未按磋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9号
联系方式:林警官0591-87576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
联系方式:张君琼、陈燕荧 0591-87817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君琼、陈燕荧
电 话: 0591-8781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