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龙建招2020-51B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丽水市普通国省道隧道提质升级工程(龙泉境)已经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丽水市普通国省道隧道提质升级工程(龙泉境)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浙公运复〔2020〕11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招标人为龙泉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0年丽水市普通国省道隧道提质升级工程(龙泉境),本工程对西山隧道、西山二号隧道等2道隧道均位于G322瑞友线龙泉市境内,住溪隧道、山坑隧道、半溪隧道、上锦隧道、蜜蜂岭隧道等5道隧道位于G528龙广线龙泉市境内。7座隧道存在交通标志、标线不同程度损坏和缺失,隧道口缺少护栏过渡段,部分照明灯具破损,部分消防设施缺失,衬砌渗漏水等病害。
西山隧道、西山二号隧道、住溪隧道、山坑隧道、半溪隧道、上锦隧道、蜜蜂岭隧道道:完善隧道内外交通标志,隧道洞口增设护栏过渡段,更换隧道内损坏的灯具,补充缺失的灭火器,更换破损的消防箱,修复衬砌渗漏水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上工程内容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合同段),计划工期2020年8月底前完成,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丽水市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二类乙级资质,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经历,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和图纸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联系人:王子薇,联系电话:13567620300。
5.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转账、银行汇票、电汇、支票。
2)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纸质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根据丽经信[2018]65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另银行保函和担保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或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龙泉市公路管理局,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法人签单等基本信息。有效保函视作到账。
3)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银行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4)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账号:2010 0001 5301 603
行号:402343900144
(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支票形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纸质保函、银行汇票由送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票据及票据复印件递交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帐。注:投标单位以电汇、转账、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注明项目名称)。
5)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5.2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7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411室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将在浙江招标投标网( http://218.108.28.34/zjwz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伟波联系人:王子薇
电话:0578—7699022 电话:13567620300
龙泉市公路管理局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第二次招标公告.pdf |
第二次招标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