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2025年到期广告媒体资源公示
根据《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媒体销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销售管理规定》),同时结合2024年度优质金牌经营商评价结果,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公示方)制定了《2025年到期合同处理方案》,现对公示方2025年到期媒体资源(包含代理商及直接客户)及处理原则进行公示。 一、到期媒体资源情况介绍 公示方2025年到期合同29份,其中石家庄机场涉及13份,张家口机场涉及5份,秦皇岛机场3份,威海机场8份。 现将29份到期合同信息公示如下: 1.石家庄机场
二、金牌/优质经营商到期合同处理及相关激励政策 根据《媒体销售管理规定》,金牌及优质经营商到期合同满足续约标准的,可直接续约一次。每份广告合同仅可直接续约一次,不可连续直接续约。2024年公示方金牌经营商相关信息已于2024年12月18日在传媒公司外网进行公示。上述到期合同中未涉及金牌、优质经营商合同。 三、到期合同处理原则 1、公示期间,所有经营商可对到期媒体资源提出书面《经营意向函》。 2、公示期间 (1)若出现原经营商不续约、不符合续约标准及公示期内有两家(含)以上经营商对同一媒体资源提出经营意向,且符合公示方制定资质标准,则按照《销售管理规定》对到期资源进行招商或公开销售。 (2)若仅有原经营商对其到期媒体资源提出续约经营意向,在满足公示方制定的全部续约资质、标准的情况下,可进行续约。 四、到期合同续约标准 1. 到期广告资源合同在上一年年底不能存在跨年计提广告费欠款;采取“三选一”方式足额担保的到期广告资源合同,到期广告资源合同截至2025年3月31日不能存在跨年计提广告费欠款。 2.广告客户按照合同约定递交《续约申请函》时,该合同不能存在计提广告费欠款。 3. 满足河北分公司2025年度设置的合同期限、续约价格、广告费增长比例条件。 4.经营商在合同经营期内无违法广告画面发布。 5.经营商在合同经营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履约记录。 6、经营商终端客户品牌形象良好,广告发布画面内容的品质与机场形象相融合,符合机场相关要求。 7、经营活动中未发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关系手段取得经营权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8、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因媒体安全或网络安全事件造成公示方被追责的情况。
备注:(1)计提欠款:以“天”为单位进行统计,公示方拥有最终解释权;(2)“三选一”足额担保具体方式如下:①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②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见索即付的保函;③欠款客户或其他指定第三方公司提供的足额抵押、质押担保。 五、合同续约期限、合同续约模式均按照《河北分公司2025年到期广告资源处理方案》执行。 六、公示期限: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于符合续约标准的经营商将开展续约工作。自2025年起,所有到期媒体资源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三个月再次进行公示(二次公示) 七、联系方式 1.经营意向函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新城铺镇正定国际机场信息楼225室,邮政编码:053000 2.联系人:卑占伟、王生 3.联系电话: 0311-68137957\0311-68137034 4.电子材料递交邮箱:beizhanwei@yeah.net
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