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和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2万辆报废汽车拆解及1.5万吨动力电池拆解加工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金额
100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范世康137359823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浙江和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2万辆报废汽车拆解及1.5万吨动力电池拆解加工中心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万辆报废汽车拆解及1.5万吨动力电池拆解加工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和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庆元工业园区五都工业园香蕈大道15-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投资100500万元,购得位于庆元工业园区五都工业园香蕈大道15-1号的闲置厂房,厂房用地面积19771.8m2,总建筑面积12192.23m2,购置先进的电池包自动拆解线、一级无害化破碎线、研磨破碎线、粉料包装机、智能AGV、信息追溯系统、自动检测设备、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线、再生钢铁原料加工设备及相应的辅助设施等。建成年综合利用1.5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2万辆报废汽车精细拆解处理能力、绿色分拣中心3万吨分拣能力以及年处理废旧钢铁7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
距离
经度
经度
大气环境
同德新村(含同德幼儿园)
119.016116
27.624485
居民区、学校
人群
环境空气二类区
N
36m
同兴社区
119.009570
27.629119
居民区
人群
NW
700m
兴民村
119.010321
27.625193
居民区
人群
NW
528m
沿街商住房
119.020905
27.623728
居民区
人群
NE
117m
祝家洋村
119.020504
27.625783
居民区
人群
NE
870m
会溪村
119.025368
27.631684
居民区
人群
NE
946m
瓦窑坪
119.021117
27.631576
居民区
人群
NE
955m
坑头村
119.022729
27.633797
居民区
人群
NE
1230m
牛路洋村
119.018662
27.636372
居民区
人群
N
1338m
五都集中区(含朱村、五三村、五四村、五都村、庆元香菇小镇、五一村、五二村、庆元县五都小学等)
119.000461
27.619423
居民区、学校
人群
W
983m
底村(含底村古松公园)
119.024123
27.640084
居民区
人群
NW
1753m
上源村
119.015154
27.640535
居民区
人群
N
1819m
岩头村
118.991488
27.621588
居民区
人群
NE
2189m
黛坑村
119.010144
27.605065
居民区
人群
SW
1920m
熏山下村
119.015830
27.603290
居民区
人群
S
2040m
声环境
同德新村(含同德幼儿园)
119.016116
27.624485
居民区、学校
人群
2类区
N
36m
沿街商住房
119.020905
27.623728
居民区
人群
NE
117m
地表水
松源溪
地表水
水质、水生生态
地表水Ⅲ类
S
95m
地下水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等敏感区
土壤环境
北侧同德新村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表2  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
时段
项目
环保措施
施工期
废气
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规范水泥拆包、混凝土搅拌的操作,粉性材料堆放在室内,减少粉尘影响。
噪声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必要的夜间施工在施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审批,并公告周边居民及企业;加强施工管理。
废水
加强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施工人员如厕可借用附近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于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营运期
废水
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纳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放电盐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喷淋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砂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初期雨水经隔油+中和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废水纳入污水管网进入庆元县城市污水厂处理。
废气
①抽油废气和制冷剂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②等离子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③剪切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④撕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和经冷凝后低温烘干废气一起经“三级碱液喷淋吸收+RCO”处理后25m以上排气筒排放(DA004);
⑤一级筛分废气、分选废气、磁选废气、有色金属分选、粉碎废气、二级筛分废气、重力分选和灌装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2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
⑥引爆安全气囊粉尘产生量较小,为车间无组织排放;汽车拆解废气经自然沉降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包废气经移动式粉尘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为车间无组织排放、灌装废气为车间无组织排放。
噪声
合理布局;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保养;加强车间隔声;加强绿化。
固废
①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外运采用专门密闭车辆,防止散落和流洒。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第5号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②一般工业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并根据其具体类型和性质进行相应的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置。

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和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2万辆报废汽车拆解及1.5万吨动力电池拆解加工中心项目选址位于庆元工业园区五都工业园香蕈大道15-1号,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庆元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浙江锦鲤能源有限公司浙江锦鲤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和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庆元工业园区五都工业园香蕈大道15-1号
联系人:范世康             联系电话:1373598230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丽水市尔立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莲都区丽紫金北路21号210室   
联 系 人:张磊     联系电话:15105788238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联系地址: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12层
联系电话: (0578)6271285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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