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超偏载、轨道衡调试服务(三次)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355)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超偏载、轨道衡调试服务(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该项目A01,A02,A03,A04,A05包。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示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2,A03: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颁发的超偏载检测装置《技术审查证书》复印件和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轨道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A04,A05: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轨道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A01: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02: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A03:武汉利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A04:北京华横科技有限公司,A05:沈阳衡器制造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本公示不接受上述受邀各投标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的报名。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孙硕
技术咨询人:李可
联系电话:18641630911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付经理
联系电话:024-62080848 17023435999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11987689@qq.com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2022年7月29日8:00时至2022年8月2日16:00时。
七、公示发布日期: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