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412.9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树贵150874999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1
公告正文

陆良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陆良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陆良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包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点数128个,治理面积148.3568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质安全隐患消除、矿山土地整理复垦、矿山绿化修复。工程总投资按照《曲靖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报告》暂估约14438.3万元、工程费用暂估约13412.99万元(最终费用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总投资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矿山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2-05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陆良县自然资源局、0874-6261957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5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9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陆良县绿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经办人: 郭工
办公电话: 0874-6331299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段树贵
办公电话: 15087499915 移动电话: 1508749991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400097001001
标段名称: 陆良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2-09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01 09:00
开标地点: 陆良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3412.9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的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矿山修复和土地指标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绿化管养、图斑核销、增减挂钩、新增耕地及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含三年管护)等指标入库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绿化管养期、种植管护期满后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水保、进度、工期、合同、信息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部分:完成本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满足工程设计需要及相关工作内容,并提交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报告(若需);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建设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土地指标设计(项目立项、设计、变更、竣工验收资料、增减挂钩指标核定、新增耕地核查认定、采矿用地复垦修复认定等)工作,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并取得相关评审及批复,以及施工全过程设计及协调工作,配合完成绿化管养,图斑核销、增减挂钩、新增耕地及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含三年管护)等指标入库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绿化种植管护期满后整体移交工作; (3)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材料的采购; (4)施工部分:完成本建设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不限于施工、绿化管养、增减挂钩、新增耕地及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含三年管护)等指标入库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绿化管养期、种植管护期满后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环水保、进度、工期、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5)其他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中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人进行赔偿或起诉或引发其他纠纷或推诿扯皮。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等事宜;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2.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或以下资质的联合体):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同时满足或联合体):①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绿化部分施工无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0年后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人满足即可)。 4.拟派驻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公路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2)勘察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5.其他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勘察设计部分其他人员不得少于4人(不包括勘察、设计负责人),要求专业搭配合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过程中必须有1名设计人员需常驻施工现场并附相关承诺。其他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②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其他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需做出说明);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投标人需做出说明);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未出现拖欠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或通过线上渠道自助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扫描件,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省外企业无法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记录证明可提供未出现拖欠工资情况的承诺)。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公路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0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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