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2024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外堆场作业服务
外堆场吊装作业
吊车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kl-zyfw20240320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胡女士0416-3727777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4/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09
公告正文
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2024 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KL-zyfw2024032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2024 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现有外部堆场需要选择提供外堆场吊装作业的单位,本项目业务工作具有临时性, 箱量及吊车数量不固定,中标单位需根据甲方需求进行临时调配。预估调运箱量25000TEU/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2024 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2024 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本次招 标项目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自有吊车数量5台(含)以上(吨位要求为25吨、50吨),不同吨位分别列明; 吊车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定期检验记录应当齐全有效; 3、未被列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特殊关联企业清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08时00分到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日上午8 点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 洲小区 55-157号)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 公章)一式一份:(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3)投标人须自有吊车数量5台(含)以上(吨位要求为25吨、50吨),不同吨位分 别列明吊车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定期检验记录应当齐全有效(提供证明材料)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 55-160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 55-160 号)。 七、其他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 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9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16-79008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人: 胡女士 电 话: 0416-3727777 电子邮件: lnkllnk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M饣 (签名) 05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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