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02323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矸石综合利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简介: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和门克庆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行政隶属乌审旗图克镇。煤矿周边交通便利,葫芦素煤矿紧邻G338国道及包茂高速公路,门克庆煤矿紧邻井阿小一级公路、大五线,向南可到达陕西省榆林市,向北可到达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矿配套建设葫芦素选煤厂(设计能力1300万吨/年)和门克庆选煤厂(设计能力1200万吨/年),选煤厂采用重介洗选工艺。
2.1.2招标范围:
标段一:对葫芦素煤矿所产生的洗选矸石、手选矸、井下升井的掘进矸石进行装卸、运输,最终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本次招标矸石虚拟量为65万吨。
标段二:对门克庆煤矿所产生的洗选矸石、手选矸、井下升井的掘进矸石进行装卸、运输,最终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本次招标矸石虚拟量为90万吨。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 服务地点:
标段一: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工业广场内矸石仓及其他指定地点。
标段二: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克庆煤矿工业广场内矸石仓及其他指定地点。
2.5付款方式:
2.5.1 中标人先拉运并综合利用,招标人后支付服务费用。
2.5.2 招标人在中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月据实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中标人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要求。
2.5.3 结算方式:
实际拉运量采用煤矿计量衡器进行过磅计量,双方可共同安排人员过磅、监磅、核对磅单,最终以双方确认后的磅单作为计量结果。
按综合单价据实结算,服务费用=实际拉运量×合同单价(不含税)+票面增值税税额。
2.6履约保证金:各标段履约保证金分别为100万元,由招标人在中标人在本项目结算矸石处理服务费中予以扣除;服务期限结束,如中标人全部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则在合同履行完毕一年后由招标人按业务流程办理无息退还(如有扣减情况时,扣减后退还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如跨省利用煤矸石,则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的跨省利用煤矸石的批复文件;
3.3 项目如属土地复垦类项目,需取得政府国土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水利部门相关批复(应附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水保方案及批复);若投标人为非采矿坑主体单位或非国土、水利、生态环境部门批复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则需采矿坑责任单位出具委托书及承诺书(委托书及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附件1、2)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投标人实施的批复文件;若投标人所持项目为有主矿坑,则需要提供有主矿坑的证明文件(如采矿证),若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为无主矿坑,则需要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责任主体认定文件;
3.4 项目如属井下填充、离层注浆等地下回填类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需取得环评批复、环保自主验收文件,(需提交环评报告、环评批复、验收文件、验收报告等)。若投标人非所持项目主体单位,需出具主体单位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附件1)及责任主体承诺文件(承诺格式见第五章附件2);
3.5 项目如属砖厂等其他建材生产类型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需取得环评批复、环保自主验收文件,(需提交环评报告、环评批复、验收文件、验收报告等)。投标人需是项目主体单位。投标人项目生产出的产品不得用于以土壤改良、地块改造、地块修复和其他土地利用方式直接施用于土地,以及生产筑路材料方式利用,如投标人项目生产出的产品利用去向在获批环评中明确允许则不受此限定。投标人需对产品去向及使用方式进行说明及承诺(承诺格式见第五章附件3);
3.6 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年综合利用矸石能力不得低于30万吨,需提供综合利用矸石量承诺书(承诺格式见第五章附件4);
3.7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25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26日 16时00分。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07月04日 10时00分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开标
定于2023年07月04日 10时00分,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8.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齐征 电话:18813153480,010-84293846
其他联系人:白品刚,雷冲 电话:010-84293792(白)
9. 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中。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021-96260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