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证房产权属证明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2-00047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6
公告正文

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证房产权属证明项目招标公告

2023-04-2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证房产权属证明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4 至 2023-05-05
撰写单位: 辽宁中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东
  
(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证房产权属证明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证房产权属证明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2-00047
项目名称: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证房产权属证明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00,000.00
最高限价(%):5.28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名称: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证房产权属证明项目

2)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2年、沈阳市和平区

3)付款方式:单笔结算

4)服务内容(范围):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的公有房产中,因存在办证要件(如工程立项审批、建筑规划、竣工验收、测绘、消防、质检等)缺失,土地、房产等材料不一致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房产无法办理权属证明,以及已转让房产无法办理土地性质变更和产权变更,拟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采购一家房产咨询服务公司,进行房产解遗办证。

5)服务要求:

1. 每个房产项目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后三个月内办结;

2.结算时由采购人指定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定价,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支付,投标人报价应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采购方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7)报价方式:对应不同房产估值报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8)最高限价:

序号

房产估值(万元)

工作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500以下(含500

房产权属证明办理

1.28%

每单笔收费最低收费4000元,最高800000元。

2

500以上—1000以下(含1000

1.02%

3

10005000(含5000

0.77%

4

500010000(10000)

0.64%

5

1000050000(50000)

0.51%

6

500以下(含500

土地使用性质变更

0.32%

每单笔收费最低收费1000元,最高200000元。

7

500以上—1000以下(含1000

0.26%

8

10005000(含5000

0.19%

9

500010000(10000)

0.16%

10

1000050000(50000)

0.13%

合计

 

5.28%

用于计算报价得分

合计仅做计算报价得分使用,签订合同以各分段报价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26号805室,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 请供应商自行准备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均可,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好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2号楼
联系方式: 024-22872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26号4层
联系方式: 024-31339975
邮箱地址: lnzdzb@126.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009000037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健松、李曼玉、王志鹏、赵莹
电  话: 024-3133997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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