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墨玉县大杆渠石灰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站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墨玉县大杆渠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网站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墨玉县大杆渠石灰岩矿项目位于墨玉县东北约50km处,行政区划属墨玉县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9°14′30″,北纬37°08′45″。矿区距国道315线仅为7km,交通比较方便。
矿区由4个拐点坐标控制,划定矿区范围面积0.5926km2,设计开采范围为新国土资采划[2007]192号批复的矿区范围。设计开采标高为+1766m~+1630m,平均剥采比0.19:1吨/吨,产品方案为石灰岩矿石。露天开采境界内圈定石灰岩矿石资源量(333)1053.79万吨,地质资源利用率91.5%,矿石开采规模为80万t/a,服务年限为12.5年。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回采率为95%。项目总投资926.4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会军
电话:18399160008
电子邮箱:1398503361@qq.com
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林园
三、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李广
电话:0991-7885336
电子邮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水、气、声、固废及生态)、清洁生产分析、总量控制、环境效益分析、环境监控和环境管理等。通过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与预测,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最终论证本项目的建设环境是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您认为项目实施后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有重大影响?
3、本项目建设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
4、从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综合考虑,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5、其他意见。
六、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建设区域周边环境质量的看法;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若反对项目建设,请简述主要反对理由);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举行第二次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内容将包括: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并准备采取现场调查、网站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