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监测及验收
金额
41444.8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L-ZJBX-202407040192
预算金额41444.82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佳867892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监测及验收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比选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BL-ZJBX-202407040192
  • 项目名称:
    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监测及验收
  • 中介服务事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项目地点:
    北仑区郭巨街道
  •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地面道路(临湾路-白洋线)长0.884公里,路基断面宽80.5m/70.25m,行车双向四车道(双向六车道),两侧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主要服务于峙南物流基地的各类交通出行。上下匝道长共0.805公里,断面宽9.75m。包含:高架桥1跨、匝道桥2座、地面桥1座。4个交叉口(1改造3新建),其中3个为信号灯控制,1个为右进右出。
  • 项目总预算:
    41444.82万元
  • 服务内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故本次为联合体招标。需提供双方均盖章的联合体协议承诺书(承诺书需明确方案编制和监测为一家单位,验收为另一家单位)并明确牵头单位,并以牵头单位报名,另一家非牵头单位需提供已入驻中介超市平台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中选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全部相关工作,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和备案。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5天
  • 质量要求:
    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全部相关工作,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和备案。
  •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28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02400元 ,上限:128000元 
  • 价格说明:
    各单位(联合体报名)报价单为完成本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的全部费用(包含专家费、评审费、差旅费、工本费、税金的所有费用),报名时需按本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报价并盖双方公章,否则不列为中选单位。本项目工期暂定20个月,中途停工的,停工期间不支付监测费,如遇工期延误或缩短,监测费按实际结算(每个月监测费固定不调整,按实际监测月份结算,小于等于15天的不计,大于15天的按一个月计入),方案编制及验收费用一次性包干不调整。本项目水保方案批复并提供支付材料后一次性支付方案编制费,水土保持监测费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为监测服务期过半并提交监测报告及支付材料后,支付至合同暂定监测费总额的40%,第二次支付为整个项目监测服务结束,完成监测费用结算并提交剩余的监测报告及支付材料后支付剩余的监测费用;本项目水保验收通过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复后,一次性支付水保验收费用。最终根据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北仑区审计局财务决算审核结果为准,多退少补。本项目付款单位为宁波市北仑区路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7-16 15:27 2024-07-19 15:27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1:提供联合体双方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土保持类业务)。2:上传联合体双方盖章后的报价扫描件(参照已上传模板)。3: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公路新改建工程的水土保持业绩扫描件,其中编制单位提供编制业绩,验收单位提供验收业绩(各家均需提供项目合同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材料扫描件)(联合体各单位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即可)。4:提供双方均盖章的联合体协议承诺书(承诺书需明确方案编制和监测为一家单位,验收为另一家单位)并明确牵头单位。5:非牵头单位提供已入驻中介超市平台相关证明材料;6:联合体一方及以上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列为中选单位。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7月19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单位联系人:
    余佳
  • 联系电话:
    86789205
  •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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