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10座加油站自购自建洗车机基础土建项目竞标采购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10座加油站自购自建洗车机基础土建项目已由江西石油分公司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10座加油站自购自建洗车机基础土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承包商报名参与。
2.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10座加油站自购自建洗车机基础土建项目;
2.2建设地点:仙女湖第二加油站等10座站。
2.3建设内容:洗车机基础部分、线路安装部分、设备安装部分。
2.4建设投资:第二加油站约4.8万元、河下加油站约4.8万元、天工加油站约4.8万元、观巢加油站约4.8万元、第六加油站约4.8万元、南门加油站约4.8万元、东兴加油站约4.8万元、洞村加油站约4.8万元、仁大加油站约4.8万元、宜春城加油站约4.8万元,合计估算价约48万元(含税价)。
2.5计划工期:单站施工时间不得超过2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采购范围:对应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工艺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2.8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化录像,录像保存期限1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三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工的加油站工程类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本次竞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响应。
3.3本次竞标采购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工的加油站工程类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工的加油站工程类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工的加油站工程类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竞标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支付方式:我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为期三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由中标人承担。
3.7中标候选人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承包商公司所在地现场复核,审查内容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3.8 投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诺执行中国石化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派驻招标人在职的项目负责人、技术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需承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若投标人违反以上承诺,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招标人一切处罚决定。
3.9农民工工资保障:为防止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对本公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现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制度,请承包单位在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如不提供该支付表或发现隐瞒、造假等行为,本公司将依法暂扣该钱款用于专项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视情取消合作。
4.1本竞标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竞标响应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评审等工作,线下竞标、响应等工作。
4.2潜在承包商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下载竞标采购文件等。
4.3获取竞标采购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9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7时00分。
(3)采购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承包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本招标公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以现场核实的官网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携以上材料至招标代理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的,请投标人将报名费转至招标代理处(户名:万紫云,支付宝账号:18702512250),招标代理确认报名费到账的,即报名成功。
5. 竞标响应保证金
5.1采购人要求承包商提交竞标响应保证金。
5.2竞标响应保证金金额:9000元。
5.3竞标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竞标响应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注:①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②投标保证金形式如是银行电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转账凭证及基本开户信息证明材料。
6.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响应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00分至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
6.3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
6.4递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花园西区正门口北侧商铺三楼。
7.竞标
7.1竞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
7.2竞标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7.3竞标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花园西区正门口北侧商铺三楼。
8.1本次竞标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承包商注意:在竞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承包商保密。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南路 108 号;
邮编:338025;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361700952;
传真:/。
电子邮箱:/。
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花园西区正门口北侧商铺三楼
邮编:330000;
联系人:陶工;
电话:15079159161;
传真:/;
电子邮箱:1463524252@qq.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竞标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