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顺为集团总部综合楼项目红线外电力二次网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顺为集团总部综合楼项目红线外电力二次网配套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9993 | 工程名称 | 顺为集团总部综合楼项目红线外电力二次网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9993001001 | 标段名称 | 顺为集团总部综合楼项目红线外电力二次网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市开发区供电分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龙圣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马桥子街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刘婷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辽221111234746 | -5.000000% | 计划2023年12月20日开工,2024年01月19日竣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合格 | 施工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承装类一级、电力承修类一级、电力承试类一级;设计单位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 | 89.1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大连瑞来祥电力有限公司;大连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婷 | 徐长城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刘婷 | 徐长城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谋 | 张宇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 | 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111234746 | 辽221111453940 | |||||||||||
投标报价 | -5.000000% | -5.000000% | |||||||||||
工程工期 | 计划2023年12月20日开工,2024年01月19日竣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计划2023年12月20日开工,2024年01月19日竣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施工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承装类一级、电力承修类一级、电力承试类一级;设计单位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 | 施工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承装类四级、电力承修类四级、电力承试类四级;设计单位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 89.13 | 82.81 | |||||||||||
企业业绩 |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大连瑞来祥电力有限公司;大连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评委组长意见汇总: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投标报价为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仅参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23%,施工投标报价为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业绩:1.小窑湾金牌教育园红线外电力二次网配套工程 EPC 项目;业绩2:达利凯普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红线外电力二次网配套工程EPC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瑞来祥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大连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设计投标报价为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仅参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21%,施工投标报价为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业绩:无EPC业绩;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