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民族双创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A[2022]088号
一、招标条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浙江景宁民族双创中心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代码为:2212-331127-04-01-129061 ,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总承包人。丽水和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景园内(LJ-B-24-2 地块),北边为南七路,西边为东七路,地块主入口设在南八路。
2、建筑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9983 ㎡,总建筑面积128135.38㎡,地上建筑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56 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创业孵化基地(1#、6#)、商务办公(2#)、会议中心(7#)、总部办公(3#、8#)、研发办公(4#、9#)、人才公寓(5#)、人才公寓(10#)、连廊、带人防地下室、配套工程、设备购置等内容。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7897.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5494.56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采用BIM技术等。具体细化为:
(1)工程设计。本项目优化后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及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采用BIM设计(建模、模拟施工、管线碰撞、管线优化、净空分析、施工重难点排查、辅助施工图设计等)等。
(2)工程采购。包括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生产准备:包括人员培训、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管理手册、控运计划、应急预案等。
(5)项目管理服务:①建设过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协调工作;②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③竣工资料归档;④工程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等。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通讯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发包人委托给相关部门实施范围外的,但属于本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由承包人完成),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除上述发包的和涉及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设备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6)本项目所有临时用水、排水和临时用电,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注:(1)投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后续不得阻扰、阻拦、干扰发包人平行发包的各专业施工单位。
(2)上述招标范围内容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由投标人承担。
(3)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8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包含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施工图报审。
2、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
(3)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7、投标人或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2022 年 12 月 10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5/index.html)上发布并供下载。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丽水和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复兴西路32号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66号A幢3楼
联系人:梅轩 联系人:江奕
联系电话:13625782888 联系电话:15157829314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2 年 12 月 10 日
备案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12 月 10 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
浙江景宁民族双创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221209定稿).doc 浙江景宁民族双创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221209定稿).doc
浙江景宁民族双创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221209定稿).pdf 浙江景宁民族双创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221209定稿).pdf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创置业有限公司地 址:景宁县复兴西路32号联系人:梅轩电 话:13625782888 |
2 | 招标代理人 |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和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66号A幢3楼联系人:江奕电 话:15157829314 |
3 | 项目名称 | 浙江景宁民族双创中心工程EPC总承包 |
4 | 建设地点 | 位于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景园内(LJ-B-24-2 地块),北边为南七路,西边 为东七路,地块主入口设在南八路。 |
5 | 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 | 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 |
6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7 | 工期要求 | 总工期为 108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包含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施工图报审。 |
8 | 质量要求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
9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到位要求 | (1)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不少于6 人,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等。(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到位要求: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每月不得少于22天。(4)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出具,其他人员由联合体根据自身情况,由牵头人或成员方出具均可。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4)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成员签字、盖章,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
12 |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须经招标人认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
13 | 踏勘 |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在勘察过程中,应向招标人、街道、社区及周边居住者认真仔细全面的了解该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现状,因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的因素引起的该工程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5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16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17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涉及其他修改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18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
19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20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21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退还 | 保证金交纳事项:(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创置业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帐号:2010 0003 9238 025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帐号:2010 0003 9238 025(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帐。(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
2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①须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②单位章特指单位公章,签字章可代替手写签字;签字、盖章必须清晰。 |
23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资信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技术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 |
24 | 装订要求 | 1. 纸质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成册,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太厚可分册装订)。投标文件中的资信标(含正本与副本)、技术标(含正本与副本)、商务标(含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单独包装在三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商务标内),并在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25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招标单位名称2、工程名称3、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5、投标单位地址:6、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封 |
26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 递交至: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地 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接收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09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2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
28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29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文件密封完整状况。(2)开标顺序:按招标文件总则5.2规定顺序开标。 |
30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国家及浙江省、丽水市有关规定组建。 |
31 | 评标办法 | 采用综合评定法 |
32 |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可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但复印件上必须有二维码能扫描);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但复印件上必须有二维码能扫描);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拟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e、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f、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参加的提供,装订在投标文件中);g、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注: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需提供上述的a项、b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需提供上述a项、b项、c项,其它资料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B类证可在“浙江政务网”上打印,且在打印件上能扫描二维码。 |
33 |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
34 | 招标最高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 86549.57 万元,其中:1)工程设计费: 1055.01 万元(固定总价,已含BIM费用,不作竞争,不论今后工程量增加、减少均不作任何调整,本次BIM设计纳入设计总包管理);2)工程费用最高限价: 85494.56 万元。(2)评标基准价范围:工程费用最高限价下浮1.0%-6.0% 。注:(1)投标人以总报价的形式报价,该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2)上述工程设计费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及内容工作的全部,包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等后续服务配合,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材料、出具图纸、出具设计报告、管理、税费等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3)总承包管理费是指承包人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以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应获的利润。内容包括总承包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保险费、税金、其他费用及利润等。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另外单独计取。(4)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5)发包人提供接入点后,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内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变压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缴纳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等相关费用。(6)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工期延期或费用索赔申请,将不获批准。(7)若本项目无临时搭设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位置,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相关费用,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8)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充分考虑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并将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9)关于发包人对材料设备品牌及要求1)发包人对材料设备品牌有要求的,承包人应在招标人推荐品牌中选定,并充分考虑供货、产品更新换代等风险,若承包人选定的品牌在实施时无法供货或无法正常供货,将由承包人在推荐的其余品牌中选定或补充。 2)对于招标人未推荐品牌范围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采用国内知名优质厂家生产的产品,材料定价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确定,招标人负责设备参数、品牌、最高限价的审核及确认。(10)本项目严格实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概算及发包人要求控制施工图设计预算,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要优化设计,采用新技术,减少材料的使用数量或者种类;优化施工工艺,降低项目直接施工成本。(11)本项目不计取缩短工期增加费。(1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合理的成本、项目管理费、利润、费用及风险等(含一切费用、价款,除合同条款另行约定外)。(13)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应的工程费用作为项目工程费用结算的最高限价(具体结算原则以合同结算相关条款为准)。 |
35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注:(1)若中标人以保险公司保单提交的,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2)若中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其银行保函(纸质)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3)若中标人以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4)银行保函、融资机构保函及保险保函内容必须覆盖全过程,能够达到“出具保函机构责任应当为单独和独立的责任,出具保函机构作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保函具有见索即付功能效果”的要求。如保函内容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选择其他方式履约担保,如拒绝提供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
36 | 知识产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设计方案不予补偿。(3)招标人无论是否有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均有权免费使用所有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
37 | 其他要求 | (1)本招标提供附件如下作为投标的依据:1)设计任务书;2)发包人要求的主要设备材料。(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按丽水市相关规定办理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为省外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向发包人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4)中标人应落实在建工地的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场地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土方开挖湿式作业、暂不开放地块临时绿化“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该成本费用,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置,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良信用评价。(5)在建工程的认定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a.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b.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c.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c.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a.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b.原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
38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否决投标的情形: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1)符合性内容中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存在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7)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8)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9)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的;10)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2)技术标内容中否决投标的情形:1)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或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3)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4)技术投标文件页数超过1500页的【不含1500页,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图表和附件图纸等】;5)技术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3)商务投标文件内容中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3)投标人拒绝修正报价或投标人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且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资料的;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6)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包括清单项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7)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8)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9)商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4)资信投标文件内容: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2)资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
1 | 企业综合实力(1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自开标之日前3周年以内(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提供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进入资信投标文件,并携带原件备查(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可查的均视为原件),否则不得分。 | ||
2 | 工程业绩( 6 分) | 企业业绩(2分)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截止日前3周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独或以牵头人身份承接并完成单个合同金额7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得1分。(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截止日前3周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独或以牵头人身份承接并完成单个合同金额7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室层数为二层及以上(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得1分。注:上述(1)、(2)项不得为同一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并进入资信投标文件,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规模、类型的需提供业主及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进入资信投标文件,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以上业绩不包含直接发包的项目。 | |
2 | 工程业绩( 6 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 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周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7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得2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扫描件装入资信标中,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以上提供的资料能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名称等评审因素,不符合或无法体现的不得分。 | |
2 | 工程业绩( 6 分) | 设计负责人业绩(2分) |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周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1)单个合同金额7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得1分。(2)单个合同金额7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室层数为二层及以上(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得1分。注:上述(1)、(2)项不得为同一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扫描件装入资信标中,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以上提供的资料能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设计负责人名称等评审因素,不符合或无法体现的不得分。 | |
3 | 企业荣誉( 3 分)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截止日前5周年以来(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一等奖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方员)投标截止日前5周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单个合同金额在7亿元(含)以上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注:上述评审项合计得分最高为3分。提供需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扫描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进入资信投标文件,并携带原件备查(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协会网站可查的均视为原件),否则不得分。 | ||
4 | 拟派主要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5分) | 1、投标人(指联合体双方)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配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如以上专业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2、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务院或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建筑设计专业或建筑结构设计专业的“工程设计大师或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荣誉的加1分。4、除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中具有国务院或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建筑设计专业或建筑结构设计专业的“工程设计大师或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荣誉的每个另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需提供以上人员评审所需得相应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书及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进入资信投标文件中,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公共建筑指:“公共建筑”以《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中2.0.3定义为准,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包含商住楼、住宅、厂房、仓储物流等。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
1 | 整体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合理性、设计服务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BIM应用服务措及三维立体动画演示、限额设计保证措施等 | 整体优化设计方案是否清晰、设计成果是否合理、设计主题是否鲜明。 | 2-1.5 | 1.49-0.8 | 0.79-0 |
1 | 整体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合理性、设计服务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BIM应用服务措及三维立体动画演示、限额设计保证措施等 | 设计服务保障措施;设计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完成各阶段设计时间,设计驻场服务、设计问题处理时间,到现场承诺时间。 | 1-0.9 | 0.89-0.5 | 0.49-0 |
1 | 整体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合理性、设计服务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BIM应用服务措及三维立体动画演示、限额设计保证措施等 | 三维立体动画演示:动画范围:红线内建筑单体,室内外环境;并进行三维可视化、重点空间展示、虚拟仿真漫游分析等内容。注:①动画时长不少于7分钟,不超过10分钟;②演示动画文件拷贝至U盘,与技术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演示动画需自带语音讲解,动画格式需能在一般电脑上直接播放(采用常规视频文件格式,如avi、mp4、wmv等,WIN系统自带播放器可播放),未提供U盘的,或虽有提供U盘但演示动画文件无法播放时,该项内容不得分,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③U盘外包装和演示动画文件均不得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如:投标人名称、有关人员姓名、投标人业绩、奖状、证书、特殊标志等)。 | 5-3.5 | 3.49-2.0 | 1.99-0 |
1 | 整体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合理性、设计服务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BIM应用服务措及三维立体动画演示、限额设计保证措施等 | 成果表达:设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与效果图内容完整,说明、表达正确。文字清晰,制作完美,标书的制作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效果图要求有创意,实现度高,多角度、多场景。 | 3-2.0 | 1.99-1.0 | 0.99-0 |
1 | 整体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合理性、设计服务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BIM应用服务措及三维立体动画演示、限额设计保证措施等 | 结构设计:(1)结构合理性分析,基础型式及主体结构方案比选,主要结构平面示意;(2)结构可行性分析,基本计算模型、主要计算指标结果及分析。 | 3-2.0 | 1.99-1.0 | 0.99-0 |
1 | 整体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合理性、设计服务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BIM应用服务措及三维立体动画演示、限额设计保证措施等 | 桩基图纸、基坑围护图纸的完整性。提供图纸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图纸。 | 4-3.0 | 2.99-2.0 | 1.99-0 |
1 | 整体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合理性、设计服务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BIM应用服务措及三维立体动画演示、限额设计保证措施等 | 建筑、结构深化图纸的完整性。提供所有楼栋(包含地下室)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图纸。 | 4-3.0 | 2.99-2.0 | 1.99-0 |
1 | 整体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合理性、设计服务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BIM应用服务措及三维立体动画演示、限额设计保证措施等 | 给排水、电气、暖通深化图纸的完整性。提供所有楼栋(包含地下室)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给排水、电气、暖通施工图图纸。 | 4-3.0 | 2.99-2.0 | 1.99-0 |
1 | 整体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合理性、设计服务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BIM应用服务措及三维立体动画演示、限额设计保证措施等 | BIM应用服务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2-1.5 | 1.49-0.8 | 0.79-0 |
1 | 整体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合理性、设计服务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BIM应用服务措及三维立体动画演示、限额设计保证措施等 | 限额设计具体保证措施,设计偏差率保证措施等。 | 1-0.9 | 0.89-0.5 | 0.49-0 |
2 | EPC总体项目管理思路及具体方案 | 项目组织设计、进度、质量、HSE、投资、信息、文档的管理与控制。 | 1-0.9 | 0.89-0.5 | 0.49-0 |
3 | 设计管理 | 设计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进度计划控制、设计文件的审查内容和程序。 | 1-0.9 | 0.89-0.5 | 0.49-0 |
4 | 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 | EPC物资采购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物资采购进度计划控制措施;物资采购招标、谈判管理、合同管理;物资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 1-0.9 | 0.89-0.5 | 0.49-0 |
5 | 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关键部位)的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工程进度计划(如桩基完工时间、主体建筑完工时间等)、关键节点和线路的保证措施 | 确保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 1-0.9 | 0.89-0.5 | 0.49-0 |
5 | 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关键部位)的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工程进度计划(如桩基完工时间、主体建筑完工时间等)、关键节点和线路的保证措施 | 投入的劳动力和设备保证措施;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控制保证措施;工程施工 HSE 监督与控制保证措施;关键技术方案。 | 1-0.9 | 0.89-0.5 | 0.49-0 |
6 | 分包管理 | 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分包商确定的方式和招投标管理;对分包商进度、质量和HSE的管理措施;EPC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违约处理; | 1-0.9 | 0.89-0.5 | 0.49-0 |
注:1、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中不得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2、每项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在各类别的分值范围内分别打分,缺项为0分,所有评审专家有效打分(剔除1个最高得分和1个最低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工程费用报价得分50分(1)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下浮率的确定:由业主代表在项目工程费下浮范围1%-6%,下浮间隔为0.5,共11个点位中随机抽取2次(第一次抽出的点位不重复放入),2次抽取的点位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率。项目工程费用最高限价根据评标基准下浮率相应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即:评标基准价=项目工程费最高限价×(1-评标基准下浮点)(2)计算单个投标报价得分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 1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以此求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得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50-|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1或 0.5)*10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
序号 | 程序和内容 | 地点 | 责任单位 |
1 | 投标文件截止,开标会议开始 | 开标大厅 | 招标人、交易中心 |
2 |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 开标大厅 | 交易中心 |
3 | 公布保证金交纳情况 | 开标大厅 | 交易中心 |
4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的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情况并确认无误后开启技术投标文件 | 开标大厅 | 投标人 |
5 | 评委会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评标室 | 评委会 |
6 | 宣布各投标人技术评审得分,并开启资信投标文件 | 开标大厅 | 投标人 |
7 | 评委会对资信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评审 | 评标室 | 评委会 |
8 | 宣布各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及资信评审得分,并开启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 | 开标大厅 | 投标人 |
9 | 宣读商务投标文件内容(报价、工期、质量、项目经理) | 开标大厅 | 交易中心 |
10 | 确定评标基准价下浮率(详见评标办法) | 开标大厅 | 招标人、交易中心 |
11 | 确定评审区间和入围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 评标室 | 评委会 |
12 | 评委会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 评标室 | 评委会 |
13 | 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文件 | 评标室 | 评委会 |
14 |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 评标室 | 评委会 |
15 | 宣布各投标人得分情况、评标结果,开标结束 | 开标大厅 | 招标人、交易中心 |
16 |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情况和资格公示 | 网站 | 交易中心、招标人 |
序号 | 主要常驻人员 | 配备人数 |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配备人数 |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2 | 设计负责人 | |||
3 | 施工负责人 | |||
4 | 技术负责人 | |||
5 | 采购负责人 | |||
6 | 造价管理人员 | |||
.... | 其他管理人员 |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要到岗 |
序号 | 主要常驻人员 | 配备人数 | 现场到位率承诺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配备人数 | 现场到位率承诺 |
1 | 设计负责人 | |||
2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 ||
3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 ||
4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 ||
5 | 电气设计负责人 |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 ||
6 | 驻地设计代表 |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 ||
7 | …… |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 ||
8 |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
序号 | 主要常驻人员 | 配备人数 |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配备人数 |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 |
1 | 施工负责人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4 | 施工员 | |||
5 | 安全员 | |||
6 | 材料员 | |||
7 | 资料员 | |||
8 | 质量员 | |||
9 | …… |
付款周期 | 支付比例 | 付款时间 |
第一次付费(预付款) | 支付设计总费用的30%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第二次付费 | 支付设计总费用的40% | 全部施工图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 |
第三次付费 | 支付设计总费用的3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序号 | 文件名 | 包含内容 | 备注 |
1 | 《浙江景宁民族双创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 ||
2 | 方案设计文本(含初步设计初稿) | ||
3 | 地质勘察报告 | ||
4 | 其他资料(若有)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姓名: 证书号: | |
2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证书号: | |
3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证书号: | |
4 | 设计质量目标 | ||
5 | 施工质量目标 | ||
6 | 工期目标 | ||
7 | 保修期 |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投标下浮率(%) | 投标报价(元) |
1 | 工程费用 | |||
2 | 工程设计费 | 固定总价,已含BIM费用,不作竞争,不论今后工程量增加、减少均不作任何调整,本次BIM设计纳入设计总包管理。 | ||
合 计 | 大写: 元(小写: 元)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施工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税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名称 | 姓名 | 职称 | 岗位/注册证书 | 岗位/注册证书编号 | 承诺到位天数 | 备注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
设计负责人 | ||||||
施工负责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采购管理人员 | ||||||
造价管理人员 | ||||||
..... | ||||||
序号 | 设计专业 | 姓名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承诺到位天数 | 备注 |
1 | 设计负责人 | 按需进场 | |||
2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按需进场 | |||
3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按需进场 | |||
4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按需进场 | |||
5 | 电气设计负责人 | 按需进场 | |||
6 | 驻地设计代表 | 每周不少于两天 | |||
7 | …… | ||||
8 | |||||
序号 | 主要常驻人员 | 配备人数 |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配备人数 |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 |
1 | 施工负责人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4 | 施工员 | |||
5 | 安全员 | |||
6 | 材料员 | |||
7 | 资料员 | |||
8 | 质量员 | |||
9 | …… | |||
10 | ||||
序号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评审索引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创置业有限公司地址:景宁县复兴西路32号联系人:梅轩电话:13625782888 |
2 | 招标代理人 |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和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和平路66号A幢3楼联系人:江奕电话:15157829314 |
3 | 项目名称 | 浙江景宁民族双创中心工程EPC总承包 |
4 | 建设地点 | 位于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景园内(LJ-B-24-2地块),北边为南七路,西边为东七路,地块主入口设在南八路。 |
5 | 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 | 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 |
6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7 | 工期要求 | 总工期为10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包含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施工图报审。 |
8 | 质量要求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
9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到位要求 | (1)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等。(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到位要求: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每月不得少于22天。(4)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出具,其他人员由联合体根据自身情况,由牵头人或成员方出具均可。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4)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成员签字、盖章,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
12 |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须经招标人认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
13 | 踏勘 |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在勘察过程中,应向招标人、街道、社区及周边居住者认真仔细全面的了解该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现状,因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的因素引起的该工程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5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16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17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涉及其他修改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18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
19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20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21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退还 | 保证金交纳事项:(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创置业有限公司,应包含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帐号:201000039238025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帐号:201000039238025(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帐。(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 ||
2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①须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②单位章特指单位公章,签字章可代替手写签字;签字、盖章必须清晰。 |
23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资信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技术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 |
24 | 装订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成册,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太厚可分册装订)。投标文件中的资信标(含正本与副本)、技术标(含正本与副本)、商务标(含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单独包装在三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商务标内),并在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25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招标单位名称2、工程名称3、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投标单位地址: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6、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开封 | ||
26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 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接收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创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
28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29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文件密封完整状况。(2)开标顺序:按招标文件总则5.2规定顺序开标。 |
30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国家及浙江省、丽水市有关规定组建。 |
31 | 评标办法 | 采用综合评定法 |
32 |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可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但复印件上必须有二维码能扫描);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但复印件上必须有二维码能扫描);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拟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e、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f、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参加的提供,装订在投标文件中);g、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注: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需提供上述的a项、b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需提供上述a项、b项、c项,其它资料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B类证可在“浙江政务网”上打印,且在打印件上能扫描二维码。 |
33 |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
序号 | 设计专业 | 姓名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承诺到位天数 | 备注 |
1 | 设计负责人 | 按需进场 | |||
2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按需进场 | |||
3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按需进场 | |||
4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按需进场 | |||
5 | 电气设计负责人 | 按需进场 | |||
6 | 驻地设计代表 | 每周不少于两天 | |||
7 | …… | ||||
8 | |||||
序号 | 主要常驻人员 | 主要常驻人员 | 配备人数 |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配备人数 |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 |
1 | 施工负责人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4 | 施工员 | |||
5 | 安全员 | |||
6 | 材料员 | |||
7 | 资料员 | |||
8 | 质量员 | |||
9 | …… | |||
10 | ||||
序号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评审索引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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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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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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