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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段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采购预估数量及采购内容:

  01包为气柱卷、气柱袋类;

  包含50cm气柱卷(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米)、30cm气柱卷(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米)、11柱气柱袋(35*30+11cm,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个)、7柱气柱袋(40*24cm,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个)。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50cm气柱卷3.9万米、30cm气柱卷2.4万米、11柱气柱袋7.9万个、7柱气柱袋9.1万个。

  02包为扎带扣类;

  包含尼龙5*300扎带扣(3.3mm宽,长300mm)、尼龙8*400扎带扣(5.2mm宽,长400mm),单位:根。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5*300扎带扣120万根、8*400扎带扣65万根。

  03包为机打带牌类;

  包含邮1213、邮1214、邮1215、邮1219等各种机打带牌(PE塑料,50mm*85mm),单位:份,预估年使用数量:320万份。

  04包为手工带牌类;

  包含邮1213、邮1214、邮1215、邮1219等各种手工带牌(复合纸,50mm*85mm),单位:份,预估年使用数量:42万份。

  05包为气泡袋类;

  包含汽车号牌袋(200*470+50mm,聚乙烯吹膜,印刷工艺)、摩托车号牌袋(205*310+50mm,聚乙烯吹膜,印刷工艺)、大学生档案气泡袋(350*380+50mm,聚乙烯吹膜,印刷工艺)等,单位:个。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汽车号牌袋6万个、摩托车号牌袋5.2万个、大学生档案气泡袋2.7万个。

  06包为送汇袋(30*25*11cm)、乡邮袋(41*34*18cm),单位:个,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送汇袋100个,乡邮袋100个。

  07包为1201( 120*8 -3-3白非 )、1301(140*10.5-3白非)、短1301(140*8-3白非)、1401(241*7-1白非 )等单册,单位:份,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1201为10万份,1301为9万份,短1301为3万份,1401为10万份。

  08包为撕膜球(塑料捆扎胶绳,单位:公斤),年预估使用数量:1500公斤。

  09包为棉质腊绳,单位:公斤,年预估使用数量:2000公斤。

  10包为:4.6*6.8mm热敏不干胶标签、改退批条(铜版纸不干胶,60*90mm),单位:份,年预估使用数量:4.6*6.8mm热敏不干胶标签150万份、改退批条30万份。

  11包为:聚酯20*30mm真空袋、聚酯30*40mm真空袋,单位:个,年预估使用数量:20*30mm真空袋2.5万个,30*40mm真空袋2.5万个。

  12包为:800mm*800mm外覆袋,产品规格型号:80*80+7.5(底封琴)+15(封舌)CM,聚乙烯材质,单位:个,年预估使用数量7万个。

  13包为:封包线,单位:米,年预估使用数量150万米。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本项目为13个包。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邮政企业内部办公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开标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四楼会议室,联系人:段先生,电话:0817-2224676

  六、各包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9年1月1日(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投标人承诺);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询价文件见附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15: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四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日15:0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

  十一、询价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817-2224676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公开询价文件

  附件:

  领取时,请检查本文件共47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

  公

  开

  询

  价

  中国·四川(南充)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提醒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149号)和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就强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要求,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南人员需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因此不建议有前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对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中的低风险地区来返南充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者,则立即接受全闭环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自由行动,同时落实7天持续健康监测且不参加聚集活动管理服务措施,故不建议前述地区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人员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按照顺庆区疫情防控要求,凡进入我公司办公场所时在查验行程码和场所码的同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办公场;不能提供的,物业保安将拒绝人员进入。

  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本着对人负责、对己负责的原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只派1名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全程佩戴口罩(自备)至少提前30分钟到场,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登记等疫情排查;入场后排队、就座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南充市以外地区邮寄至南充市内交给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做好投标响应文件外包装的消毒工作。

  健康码和体温异常(高于37.3℃)人员禁止入场并隔离上报,应当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而未提供、未佩戴口罩和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者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和入场。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1

  第二章 询价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6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0

  第八章 评审方法................................ 41

  第九章 采购合同(草案)........................ 45

  

  特别提示:请各位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前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相关内容。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采购预估数量及采购内容:

  01包为气柱卷、气柱袋类;

  包含50cm气柱卷(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米)、30cm气柱卷(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米)、11柱气柱袋(35*30+11cm,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个)、7柱气柱袋(40*24cm,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个)。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50cm气柱卷3.9万米、30cm气柱卷2.4万米、11柱气柱袋7.9万个、7柱气柱袋9.1万个。

  02包为扎带扣类;

  包含尼龙5*300扎带扣(3.3mm宽,长300mm)、尼龙8*400扎带扣(5.2mm宽,长400mm),单位:根。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5*300扎带扣120万根、8*400扎带扣65万根。

  03包为机打带牌类;

  包含邮1213、邮1214、邮1215、邮1219等各种机打带牌(PE塑料,50mm*85mm),单位:份,预估年使用数量:320万份。

  04包为手工带牌类;

  包含邮1213、邮1214、邮1215、邮1219等各种手工带牌(复合纸,50mm*85mm),单位:份,预估年使用数量:42万份。

  05包为气泡袋类;

  包含汽车号牌袋(200*470+50mm,聚乙烯吹膜,印刷工艺)、摩托车号牌袋(205*310+50mm,聚乙烯吹膜,印刷工艺)、大学生档案气泡袋(350*380+50mm,聚乙烯吹膜,印刷工艺)等,单位:个。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汽车号牌袋6万个、摩托车号牌袋5.2万个、大学生档案气泡袋2.7万个。

  06包为送汇袋(30*25*11cm)、乡邮袋(41*34*18cm),单位:个,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送汇袋100个,乡邮袋100个。

  07包为1201( 120*8 -3-3白非 )、1301(140*10.5-3白非)、短1301(140*8-3白非)、1401(241*7-1白非 )等单册,单位:份,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1201为10万份,1301为9万份,短1301为3万份,1401为10万份。

  08包为撕膜球(塑料捆扎胶绳,单位:公斤),年预估使用数量:1500公斤。

  09包为棉质腊绳,单位:公斤,年预估使用数量:2000公斤。

  10包为:4.6*6.8mm热敏不干胶标签、改退批条(铜版纸不干胶,60*90mm),单位:份,年预估使用数量:4.6*6.8mm热敏不干胶标签150万份、改退批条30万份。

  11包为:聚酯20*30mm真空袋、聚酯30*40mm真空袋,单位:个,年预估使用数量:20*30mm真空袋2.5万个,30*40mm真空袋2.5万个。

  12包为:800mm*800mm外覆袋,产品规格型号:80*80+7.5(底封琴)+15(封舌)CM,聚乙烯材质,单位:个,年预估使用数量7万个。

  13包为:封包线,单位:米,年预估使用数量150万米。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本项目为13个包。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邮政企业内部办公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开标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四楼会议室,联系人:段先生,电话:0817-2224676

  五、各包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9年1月1日(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投标人承诺);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4日9:00- 11:00、15: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发布询价公告时一并发布询价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四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考虑疫情影响,本次询价如供应商不能前来南充,可将营业执照、报价单等询价资料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寄送至采购人(收件人:刘先生,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南充市邮政公司财务部,联系方式:手机13909078878),开标时,评审人员和到场的供应商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现场开标、唱标,按流程实施询价。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日15:0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

  十一、询价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

  联系人:段先生,电话:0817-2224676

  投标文件收件人:刘先生,电话:13909078878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属性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

  2

  采购预估金额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估数量:

  01包为气柱卷、气柱袋类;

  包含50cm气柱卷(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米)、30cm气柱卷(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米)、11柱气柱袋(35*30+11cm,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个)、7柱气柱袋(40*24cm,材质:PE+PA、七层共挤膜,单位:个)。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50cm气柱卷3.9万米、30cm气柱卷2.4万米、11柱气柱袋7.9万个、7柱气柱袋9.1万个。

  02包为扎带扣类;

  包含尼龙5*300扎带扣(3.3mm宽,长300mm)、尼龙8*400扎带扣(5.2mm宽,长400mm),单位:根。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5*300扎带扣120万根、8*400扎带扣65万根。

  03包为机打带牌类;

  包含邮1213、邮1214、邮1215、邮1219等各种机打带牌(PE塑料,50mm*85mm),单位:份,预估年使用数量:320万份。

  04包为手工带牌类;

  包含邮1213、邮1214、邮1215、邮1219等各种手工带牌(复合纸,50mm*85mm),单位:份,预估年使用数量:42万份。

  05包为气泡袋类;

  包含汽车号牌袋(200*470+50mm,聚乙烯吹膜,印刷工艺)、摩托车号牌袋(205*310+50mm,聚乙烯吹膜,印刷工艺)、大学生档案气泡袋(350*380+50mm,聚乙烯吹膜,印刷工艺)等,单位:个。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汽车号牌袋6万个、摩托车号牌袋5.2万个、大学生档案气泡袋2.7万个。

  06包为送汇袋(30*25*11cm)、乡邮袋(41*34*18cm),单位:个,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送汇袋100个,乡邮袋100个。

  07包为1201( 120*8 -3-3白非 )、1301(140*10.5-3白非)、短1301(140*8-3白非)、1401(241*7-1白非 )等单册,单位:份,各产品预估年使用数量:1201为10万份,1301为9万份,短1301为3万份,1401为10万份。

  08包为撕膜球(塑料捆扎胶绳,单位:公斤),年预估使用数量:1500公斤。

  09包为棉质腊绳,单位:公斤,年预估使用数量:2000公斤。

  10包为:4.6*6.8mm热敏不干胶标签、改退批条(铜版纸不干胶,60*90mm),单位:份,年预估使用数量:4.6*6.8mm热敏不干胶标签150万份、改退批条30万份。

  11包为:聚酯20*30mm真空袋、聚酯30*40mm真空袋,单位:个,年预估使用数量:20*30mm真空袋2.5万个,30*40mm真空袋2.5万个。

  12包为:800mm*800mm外覆袋,产品规格型号:80*80+7.5(底封琴)+15(封舌)CM,聚乙烯材质,单位:个,年预估使用数量7万个。

  13包为:封包线,单位:米,年预估使用数量150万米。

  3

  联合体询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邮政企业内部办公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5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各包成交供应商签订协议前按合同预估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6

  询价通知书咨询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24676

  7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24676

  8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9

  响应文件地装订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含资格、商务、技术、服务部分)胶装后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供应商不得到现场封装。

  10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1

  响应文件

  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年月日。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邮政企业内部办公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24676

  13

  供应商询问/质疑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24676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

  邮编:637000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和商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采购合同(草案)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邮政企业内部办公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询价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和日期。

  19.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3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人指定地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询价成功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也可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8.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由后备供应商履行该包的内容。

  29.履行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1.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询价纪律要求

  3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4.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他

  35.本询价通知书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通知书不再作调整。

  36.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各包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9年1月1日(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投标人承诺);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注:01包-13包供应商均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类别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复印件。

  (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可一并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9年1月1日(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投标人承诺);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响应文件。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及商务要求

  本章采购需求所有条款均为本次采购项目各包的实质性要求,各包的要求一致。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否则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一、服务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全市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

  二、服务总体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绿色环保要求。

  (二)供货时间要求:下单后20日内到货,破损包换。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四)服务期限:合同期限2年。

  (五)付款方式:据实结算。

  (六)合同条款

  1.签订合同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甲方(招标人)和乙方(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

  严禁虚构经济事项:在协议(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或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买方(或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包括协议项下订单),并要求卖方(或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卖方(或乙方)纳入买方(或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

  2.履约保证金。

  乙方签订协议前按合同预估金额的5%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乙方不按上述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在履行完合同义务后30天内,甲方将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3.黑名单制度

  若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黑名单: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递交响应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供货或单方要求涨价的;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恶意投诉,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对该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四川邮政及其下属各级机构采取1—5年直至永久的业务全面禁入措施,不得参与邮政系统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产品质量40分、供货能力30分、售后服务30分),供应商得分低于70分则可依次启用第一、第二后备供应商。

  5.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如省分公司下发该项目集中采购结果,该采购合同立即无条件终止执行。

  第六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资格性响应资料内容见本文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其他响应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简介,注明公司办公地址、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以及公司优势等内容。

  2.有关证明文件。

  2.1要求的其他材料。

  3.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货物详细技术指标和配置;

  3.2生产厂家印制的彩页资料(如有);

  3.3保证货物正常存放、使用和常规维护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专用工具以及设施清单,需要专门购买的,列出其单价和数量(如适用);

  3.4售后服务方案(如有);

  3.5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网点和技术人员(如适用);

  3.6培训计划,交货和验收方案(如有);

  3.7产品在技术、安全等方面的优势(如有,并提供证明文件);

  3.8按照询价通知书“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

  以上要求资料必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如询价通知书中提供了统一格式,应按格式要求准备文件。封面上注明“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询价的项目名称和日期,否则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除明确要求填写的其余的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询价通知书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本章未提供格式的但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其格式可以供应商自拟。

  格式1

  (正本/副本)

  XX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XX年XX月XX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单位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1.两面均应复印才能生效。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包号)询价采购活动的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 期:

  说明:1.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才能生效。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格式4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照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询价小组可按相关规定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5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格式6

  报价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一、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包号)的询价通知书,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

  二、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报价以本项目报价表为准。

  三、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六、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

  报价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货物

  名称

  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报价(元)

  分项小计(元)

  1

  2

  ...

  本包总价(本包各分项小计之和,元):

  注: 1. 所有报价(含税价)均用人民币表示,采购人根据使用数量据实结算。运输、检验、税金和保险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

  3.本次询价按照各包总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列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各包如有多种产品需对产品分别报价。各包有多种产品的,其总价为各产品分项小计(单价报价*预估数量)之和;各包只有1种产品的,其总价为该产品分项小计(单价报价*预估数量)。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商务要求条应答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本表需按照本文第五章商务要求内容据实填写(应答中可注明是否响应,也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第八章 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询价小组(5人)由市公司在相关部门抽选4人及外聘评审专家1人组成。

  1.询价程序

  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资格审查。

  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6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9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草案)等。

  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5)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一次性报价(实质性要求)。

  2.4.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4.2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原则上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第二名为第一后备供应商,第三名为第二后备供应商。各包生产材料分别产生1家成交供应商及第一后备供应商、第二后备供应商。如第一次公开询价流标,则进行第二次挂网发布信息实施询价采购,如第二次公开询价再次流标,则以商务谈判方式采购供应商。

  3.评审纪律

  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

  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九章 采购合同(草案)

  (特别提醒:本合同为草案,供应商无须在响应文件中响应;具体细节可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议,但不得偏离采购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四川南充市

  采购人(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线下常用生产材料购买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及价格(含税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制造商/产地

  单位

  单价(元)

  00.00

  2

  3

  合同产品根据甲方使用数量据实结算。该合同单价已包括货物包装、运输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2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甲方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绿色环保要求。

  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订单下达后的 20 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送达后,甲方负责验收,如货物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货物到货并验收合格,甲方接到乙方发票后,甲方按财务要求向乙方支付货物款项;

  2、 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支付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订单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订单总价的百分之 五的违约金,并须在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七、其他事项

  1.严禁虚构经济事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合同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

  2.履约保证金。

  乙方签订协议前按合同预估金额的5%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乙方不按上述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在履行完合同义务后30天内,甲方将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3.黑名单制度

  若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黑名单: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递交响应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供货或单方要求涨价的;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恶意投诉,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对该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邮政机构采取1—5年直至永久的业务全面禁入措施,不得参与邮政系统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产品质量40分、供货能力30分、售后服务30分),供应商得分低于70分则可依次启用第一、第二后备供应商。

  5.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上级单位省分公司下发该项目集中采购结果,该采购合同立即无条件终止执行。

  八、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在甲方所在地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份,乙方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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