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2021年独立供电空调客车柴油发电机组D/E级修等服务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0/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zb2020fw-16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先生0531-82428080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人
1.1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
1.2招标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103号
1.3联系人:张先生(0531-82429594)
2.招标代理机构
2.1单位名称: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
2.3单位邮编:250001
2.4联系人:崔先生(0531-82428080)
3.招标项目
3.1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注:1.包件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服务要求
3.2资金来源:单位成本
4.招标依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济企法【2020】52号)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编号:JTZB2020FW-160
8.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1:
1.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产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代理公司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不再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以中铁科信部发布的产品质量问题通报为准)。
8.投标人须按照《铁路车辆维修资质管理办法》(铁总运[2014]12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客车维修资质范围目录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6]95号)规定,取得单元式柴油机及相应发电机D级(中修)和E级(大修)检修资质,并具备相应的车下机组悬吊部件及车下控制部分检修能力。
包件2:
1.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产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代理公司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不再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以中铁科信部发布的产品质量问题通报为准)。
8.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烟火报警器性能检测资质。
9.投标人须具备故障烟火报警装置原型维修能力,维修时使用的配件须为正品配件(自生产厂家采购的,须提供与生产单位签订的原型正品配件采购合同或原型正品配件供应协议)。
10.投标人须具备解决客车火灾报警系统与TCDS铁路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连接通讯问题的能力,不得出现通讯等待、TCDS实时监控系统显示烟火报警装置未上线的情况。
包件3:
1.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产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代理公司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不再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以中铁科信部发布的产品质量问题通报为准)。
8.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烟火报警器性能检测资质。
9.投标人须具备故障烟火报警装置原型维修能力,维修时使用的配件须为正品配件(自生产厂家采购的,须提供与生产单位签订的原型正品配件采购合同或原型正品配件供应协议)。
10.投标人须具备解决客车火灾报警系统与TCDS铁路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连接通讯问题的能力,不得出现通讯等待、TCDS实时监控系统显示烟火报警装置未上线的情况。
包件4: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税务部门注册核准的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服务产品须通过铁路局集团公司及以上科学技术成果评审,能够提供技术评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有乘务系统或库检系统的相关服务经验,熟知相关业务方便沟通,并能提供近两年业绩证明。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期内;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服务产品应为成熟产品并能进行现场演示。
7.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等内容,且投标企业本身具备软件研发和持续改进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或联合投标。
包件5: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产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
6.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客车维修(零部件分解、打砂、除锈)经营范围,熟悉客车段修生产组织,能根据铁路客车配件的分解、打砂、除锈作业范围和要求,提供不同车型的成本分析报表。
7.投标人具有相对稳定的人员队伍,须提供1年及以上银行代发工资证明。
8.投标人须有ISO9001、ISO14001、ISO45001或相当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认证证书。
9.投标人具备铁路25型客车维修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包件6: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项目内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不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处罚期内。
7.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
8.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备铁路机辆维修保养服务等项目,熟悉客车运用生产组织及检修要求,提供不同车型的整治成本分析报表。
9.投标人具有相对稳定的人员队伍。
10.投标人具备铁路25K、25T、25G、25B型客车上部服务设施专项整治或运用维修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招标日程安排
9.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6:30),将招标文件费用(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汇时请注明招标编号,例:JTZB2020FW-160,个人名义支付的不予受理,济南地区可使用支票支付,非特殊原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并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报名,暂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收款单位: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铁道支行济南站分理处
账 号:37001615502050148195
9.1.1现场报名
携带填写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表1,加盖单位公章)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到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一楼,招标服务部标书发售房间)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9.1.2传真报名
将填写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表1,加盖单位公章)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传真至我公司,并电话确认传真是否收到且清晰。
购买标书联系人:王女士
传真:0531-82424606;联系电话:0531-82424301
以上传真为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请勿发送其他内容。未在9.1中约定的时间内发送的、未按要求填写的或内容不清晰的传真件视作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如本项目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将随后发布新公告,届时本次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如需继续参与,须根据新公告内容重新提交投标报名表(无需再次缴纳标书费)。请各投标人持续关注本项目的后续公告。
9.2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的获取
招标文件费用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按以下格式(请发送word格式文件)发至邮箱z29806@126.com(此邮箱为接收开票信息专用,请勿发送其他信息),邮件主题为XXX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请务必发送word格式文件)
请于开标3日后前往电子发票接收邮箱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可更改或作废。
10.招标日程安排
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00~9:30(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
10.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30。
10.4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
备注:
1.招标文件费用和中标单位的代理服务费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交纳。
2.招标文件费用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按以下格式(word文档)发至邮箱z29806@126.com(此邮箱为接收开票信息专用,请勿发送其他信息),邮件主题为XXX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请务必发送word格式文件)
请于开标3日后前往以上邮箱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可更改或作废。
3.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按如下格式完整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4.工作人员登记信息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附表1:
1.1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
1.2招标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103号
1.3联系人:张先生(0531-82429594)
2.招标代理机构
2.1单位名称: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
2.3单位邮编:250001
2.4联系人:崔先生(0531-82428080)
3.招标项目
3.1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及内容 |
1 | 独立供电空调客车柴油发电机组D/E级修 | 独立供电空调客车柴油 发电机组 | 14台柴油发电机组(D级修8辆,E级修6辆) |
2 | 客车烟火报警装置年度性能检测委外修 | 25T、25G型车烟火报警 装置,复合感温电缆烟 火报警装置 | 装有广州市康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25T、25G型客车烟火报警装置车辆共计85辆及复合感温电缆烟火报警装置车辆共计142辆。 |
3 | 客车烟火报警装置年度性能检测委外修 | 25T、25G型车烟火报警 装置,复合感温电缆烟 火报警装置 | 装有天津航联迪克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25T、25G型客车烟火报警装置车辆共计178辆及复合感温电缆烟火报警装置车辆共计331辆。 |
4 | 济南车辆段库检和乘务作业管理系统维护服务 | 1套 | |
5 | 铁路客车A2/A3修配件分解、清洗、除锈 | 25型铁路客车 | 856辆 |
6 | 运用客车上部服务设施专业集中整治 | 25型铁路客车 | 2011辆 |
注:1.包件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服务要求
3.2资金来源:单位成本
4.招标依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济企法【2020】52号)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编号:JTZB2020FW-160
8.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1:
1.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产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代理公司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不再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以中铁科信部发布的产品质量问题通报为准)。
8.投标人须按照《铁路车辆维修资质管理办法》(铁总运[2014]12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客车维修资质范围目录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6]95号)规定,取得单元式柴油机及相应发电机D级(中修)和E级(大修)检修资质,并具备相应的车下机组悬吊部件及车下控制部分检修能力。
包件2:
1.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产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代理公司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不再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以中铁科信部发布的产品质量问题通报为准)。
8.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烟火报警器性能检测资质。
9.投标人须具备故障烟火报警装置原型维修能力,维修时使用的配件须为正品配件(自生产厂家采购的,须提供与生产单位签订的原型正品配件采购合同或原型正品配件供应协议)。
10.投标人须具备解决客车火灾报警系统与TCDS铁路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连接通讯问题的能力,不得出现通讯等待、TCDS实时监控系统显示烟火报警装置未上线的情况。
包件3:
1.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产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代理公司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不再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以中铁科信部发布的产品质量问题通报为准)。
8.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烟火报警器性能检测资质。
9.投标人须具备故障烟火报警装置原型维修能力,维修时使用的配件须为正品配件(自生产厂家采购的,须提供与生产单位签订的原型正品配件采购合同或原型正品配件供应协议)。
10.投标人须具备解决客车火灾报警系统与TCDS铁路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连接通讯问题的能力,不得出现通讯等待、TCDS实时监控系统显示烟火报警装置未上线的情况。
包件4: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税务部门注册核准的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服务产品须通过铁路局集团公司及以上科学技术成果评审,能够提供技术评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有乘务系统或库检系统的相关服务经验,熟知相关业务方便沟通,并能提供近两年业绩证明。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期内;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服务产品应为成熟产品并能进行现场演示。
7.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等内容,且投标企业本身具备软件研发和持续改进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或联合投标。
包件5: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产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
6.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客车维修(零部件分解、打砂、除锈)经营范围,熟悉客车段修生产组织,能根据铁路客车配件的分解、打砂、除锈作业范围和要求,提供不同车型的成本分析报表。
7.投标人具有相对稳定的人员队伍,须提供1年及以上银行代发工资证明。
8.投标人须有ISO9001、ISO14001、ISO45001或相当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认证证书。
9.投标人具备铁路25型客车维修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包件6: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项目内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不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处罚期内。
7.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
8.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备铁路机辆维修保养服务等项目,熟悉客车运用生产组织及检修要求,提供不同车型的整治成本分析报表。
9.投标人具有相对稳定的人员队伍。
10.投标人具备铁路25K、25T、25G、25B型客车上部服务设施专项整治或运用维修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招标日程安排
9.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6:30),将招标文件费用(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汇时请注明招标编号,例:JTZB2020FW-160,个人名义支付的不予受理,济南地区可使用支票支付,非特殊原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并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报名,暂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收款单位: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铁道支行济南站分理处
账 号:37001615502050148195
9.1.1现场报名
携带填写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表1,加盖单位公章)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到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一楼,招标服务部标书发售房间)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9.1.2传真报名
将填写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表1,加盖单位公章)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传真至我公司,并电话确认传真是否收到且清晰。
购买标书联系人:王女士
传真:0531-82424606;联系电话:0531-82424301
以上传真为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请勿发送其他内容。未在9.1中约定的时间内发送的、未按要求填写的或内容不清晰的传真件视作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如本项目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将随后发布新公告,届时本次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如需继续参与,须根据新公告内容重新提交投标报名表(无需再次缴纳标书费)。请各投标人持续关注本项目的后续公告。
9.2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的获取
招标文件费用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按以下格式(请发送word格式文件)发至邮箱z29806@126.com(此邮箱为接收开票信息专用,请勿发送其他信息),邮件主题为XXX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请务必发送word格式文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
税号 | |
电子发票接收邮箱 |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请于开标3日后前往电子发票接收邮箱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可更改或作废。
10.招标日程安排
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00~9:30(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
10.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30。
10.4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
备注:
1.招标文件费用和中标单位的代理服务费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交纳。
2.招标文件费用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按以下格式(word文档)发至邮箱z29806@126.com(此邮箱为接收开票信息专用,请勿发送其他信息),邮件主题为XXX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请务必发送word格式文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
税号 | |
电子发票接收邮箱 |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请于开标3日后前往以上邮箱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可更改或作废。
3.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按如下格式完整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4.工作人员登记信息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附表1: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2021年独立供电空调客车柴油发电机组D/E级修等服务委外 |
招标编号 | JTZB2020FW-160 |
所投包件号 | |
投标联系人 | |
投标人邮寄地址 | 省 市 区 街道 号 |
邮政编码 | |
投标联系人办公电话 | |
投标联系人手机 | |
投标人传真 | |
投标人电子邮箱 | |
填写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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