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就“闽侯县自来水公司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FZB-G-2019006-1 )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ZFZB-G-2019006-1
项目名称:闽侯县自来水公司设备及材料采购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91-8786758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闽侯县自来水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工0591-220711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了审查,合同包一: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中标金额 (元) |
中标 供应商 |
地址 |
交货日期 |
一 |
鸿尾乡生态园生产给水项目提升泵房 |
1批 |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708950 |
福建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后门里122号516室(自贸试验区内)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 0591-8786758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4日
中标日期:2019年07月09日
总中标金额:70.8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建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后门里122号516室(自贸试验区内) | 70.895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63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省级单位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吴秀平(评委主任)、应永胜、胡永平、傅敏光、陈擒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