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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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项目评估验收服务 | 咨询服务 | 无 | 1 | 项 | 按合同 | CZQ1 | 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 无 | 无 | 6% (增值专票) |
左权金隅水泥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公司位于山西省晋中市辽阳镇左权县五里垢前村 , 建有一条日产3500 t/d 熟料生产线。注册资本金5.3亿元,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例100%。
根据《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及《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要求,为我公司提供开展现场评估监测,编制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在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进行公示服务。
2、招标内容
技术要求:按照《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晋环函 [2021]533 号)文件要求投标方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依据企业实际改造情况开展预评估工作,针对《方案》中对于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方式以及环保管理制度的建立、运行情况,档案台账管理规范齐全等方面开展核查评估。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须是山西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的经营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配备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售后服务响应、开户许可证,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3.2投标人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应具备履行CEMS系统检查工作所需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具备国家及省级单位颁发的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证书,检查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满足超低排放验收要求;
3.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的,工业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相关业绩(不得少于1项),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5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6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标的原则,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现场情况自行测算报价。
5、项目承包范围及标准要求:
5.1项目承包范围:
超低排放项目监测评估验收服务
5.2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项目验收标准
超低排放验收通过评审验收后,在环保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公示。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了解后,编写投标文件。
6.2投标人报名后,依据招标要求上传相关资质并被通过审核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一份,每页加盖公章,扫描后于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上传以及报价并填写正确税率。同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汇款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6.3 其它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6.4 技术咨询:柳菁 1863508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