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泉市综合电商中心-综合电商区块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1-12-13

龙泉市综合电商中心-综合电商区块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龙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龙泉市外来人员必须按照龙泉市防疫规定执行;自即日起,所有外来(返)龙人员必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所有进入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严格开展“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信息),行程码带星号的所有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1.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其到所在社区(村)进行轨迹核查。2.社区(村)根据其行动轨迹调查结果:经排查,不需纳入健康管理的,倡导其做核酸检测;同时,凭社区(村)出具的不需纳入健康管理的相关证明,可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未按龙泉市防疫规定执行的,后果自负。如有新的疫情防控防疫通知,按最新通知执行。

附件一:龙泉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2021年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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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龙泉市江南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龙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26号)

近期,我省宁波、绍兴和杭州等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丽水市防控办要求,现就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接受健康管理

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龙返龙人员、或发现自己健康码出现红色、黄色等情形,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从严限制人员出行

谨慎选择出行活动,减少人员外出,非必要不前往本土疫情发生地区参加公务商务活动。确需前往的,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的司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车辆的通风消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严格外出审批管理,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省,不去省内有疫情地区。暂停组织跨丽水市旅游。

三、从严控制会议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暂时取消庙会、年会、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促销等大型会议和活动,严控农村集市,必须举办的严格审批,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人员参加。50 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从严管理聚会活动

不举办大规模人员集聚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亮码、测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非就餐期间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五、从严管理文娱活动

暂时关停棋牌室、酒吧、KTV、麻将房、洗浴中心、足浴店、SPA馆、艾灸馆、剧本杀、桌游室、游泳馆、健身房、瑜伽馆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网吧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六、从严管理各类场所

按照“健康码、行程卡”联动核查的要求,严守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严管住宿登记、社区出入“小门”,严控医疗机构“重点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服务、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和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我省本土疫情结束前,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等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暂停探视人员进出,提倡视频探视。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外来人员不得入内,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全市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开放。

七、从严落实健康管理

所有需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严格执行“一人一户”要求,不得外出、不得与他人接触,如不服从居家健康观察管理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

八、从严做好哨点监测

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引导可疑症状患者到龙泉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违反,从严处罚。全市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

九、从严做好个人防护

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没有接种或全程接种的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及时接种加强针,特别是60岁以上老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在感染新冠肺炎后更容易发生重症,是最需要接种疫苗的人群,在无接种禁忌症及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请尽快全程接种。

十、从严加强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鼓励广大市民举报近14天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龙,且疫情防控部门尚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列入管控的,给予举报人每条500元奖励。同一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首位举报者。受理机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被举报人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义务,不纳入举报奖励范围(举报电话:0578-7213302)。鼓励广大市民通过12345热线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个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龙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12日

疫情防控变更公告1.pdf
疫情防控变更公告1.doc
附件一:龙泉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2021年第26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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