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定制医护人员工作服及布棉类、鞋帽类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sxm-gk-2024002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公司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联系人林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宇晴0591-83666679
中标公司莆田市良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FJHSXM-GK-2024002(招标文件编号:FJHSXM-GK-2024002)
二、项目名称:定制医护人员工作服及布棉类、鞋帽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莆田市良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苍林路46号
中标(成交)金额:3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 萍、高宁霞、陈昭滨、卞丽萍、邹晓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账号:11701010010045859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1)福建精尔美服装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的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中未明确声明其是否为联合体投标,且该声明函未经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第七章规定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5条第(4)款第①点“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逐页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及第四章第1.4条第(1)款“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规定的情形,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标。
(2)其他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04月12日
4、中标人:莆田市良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6.4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闽侯县尚干镇洋中村桥头东1号
联系方式:林科长0591-62085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陈宇晴、李晓静、何丹萍、林鹭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晴、李晓静、何丹萍、林鹭
电 话: 0591-83666679
二、项目名称:定制医护人员工作服及布棉类、鞋帽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莆田市良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苍林路46号
中标(成交)金额:3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莆田市良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定制医护人员工作服及布棉类、鞋帽类服务采购项目 | 医护人员工作服及布棉类、鞋帽类定制及配送 | 针对采购人业务需求提供医护人员工作服及布棉类、鞋帽类定制及配送服务 |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每次下达通知后5日内交付,供货服务期为一年。 | 满足国家及行业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 萍、高宁霞、陈昭滨、卞丽萍、邹晓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账号:11701010010045859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1)福建精尔美服装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的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中未明确声明其是否为联合体投标,且该声明函未经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第七章规定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5条第(4)款第①点“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逐页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及第四章第1.4条第(1)款“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规定的情形,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标。
(2)其他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04月12日
4、中标人:莆田市良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6.4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闽侯县尚干镇洋中村桥头东1号
联系方式:林科长0591-62085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陈宇晴、李晓静、何丹萍、林鹭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晴、李晓静、何丹萍、林鹭
电 话: 0591-8366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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