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物流大连分公司2023年海鲜包装箱经营性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航物流大连分公司2023年海鲜包装箱经营性采购公告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大连分公司海鲜包装箱经营性采购项目】进行经营性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大连分公司海鲜包装箱经营性采购】。
1.2 项目编号:【CSN-DLJYXCG-20230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谈判标的 | 标的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万件/年) | 规 格(cm) | 单价限价(单位:【元/件】,人民币) |
1 | 标的一 | 三层单瓦楞纸箱(规格1) | 4 | 510*330*458 | 5.0 |
三层单瓦楞纸箱(规格2) | 15 | 521*420*388 | 5.3 | ||
三层单瓦楞纸箱(规格3) | 10 | 526*420*328 | 5.2 | ||
三层单瓦楞纸箱(规格4) | 10 | 705*400*282 | 5.3 | ||
五层双瓦楞纸箱(规格5) | 6 | 521*420*388 | 5.5 | ||
五层双瓦楞纸箱(规格6) | 2.27 | 705*400*282 | 5.5 | ||
合计:47.27万件/年 | |||||
2 | 标的二 | 塑料袋(双层) | 50 | 980*980 | 3.0 |
合计:50万件/年 |
注: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任选一个标的,必须对所选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 【交货/服务】内容 | 【交货/服务】地点 | 【交货/服务】时间 |
1 | 纸箱(标的一) | 按需方指定库房供货。 | 按需方订单为准 |
2 | 塑料袋(标的二) | 按需方指定库房供货。 | 按需方订单为准 |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谈判项目。(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3】月【3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2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8 其他要求:纸箱、泡沫箱提供仓储服务,保证供货充足,在南航货运大连分公司区域有固定的仓储供于分流,解决仓储分流安全问题者(需提供仓库租赁合同或产权等证明仓储能力的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9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反馈接受邀请的回执;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通过采购人邮箱:liuwanlin@csair.com发给反馈回执的供应商。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件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反馈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北航东街80-5-507室
邮编:11603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先生,0411-83883293
EMAIL:liuwanlin@csair.com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501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883084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 27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13565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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