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冀发改农经【2024】466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明阳0316-59017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8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监督评估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发改农经【2024】46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文安县水务局(文安县水务局堤防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文安县水务局(文安县水务局堤防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蓄滞洪区围堤加高加固及堤坡防护 84.8公里;中亭河河槽扩挖54.8公里,新建和加固南小埝55.9公里;东淀大清河主槽疏挖8.8公里,左、右堤加高加固;新建分洪口门3处,修建堤顶路等。建设靳家堡、任庄子、王圪垯、石沟等11个安全区;建设安全区围堤46.0公里,建设堤顶路及堤坡防护;新建、改建排水建筑物,新建交通闸等附属设施。工程永久占地20892.82亩,涉及移民搬迁1472 人。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东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监督评估竣工验收通过后 180 日历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招标范围:                    对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农村征迁、企事业单位处理、专业项目处理等实施情况的进度、质量、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做好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各方组织协调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督评估师须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等与移民工作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三年以上移民安置征迁监督评估(或征迁监理)工作经历。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与被监督评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分包或如合同分包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6 09:00:00 至 2024-05-10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文安县水务局(文安县水务局堤防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文安县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小区商业2号楼1单元6层601号-2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周永波 联系人: 陈明阳
电话: 0316-5285205 电话: 0316-590170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文件下载时间
开始:2024-05-06 09:00
结束:2024-05-10 17:00
投标时间
开始:2024-05-06 09:00
结束:2024-05-28 09:00
开标时间
开始:2024-05-28 09: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