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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XS-2022-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供应商选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不断拓展多元业态,以汽车为媒,在加油站打造:“人.车.生活”生态圈,建设满足广大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发布整车销售业务招商公告,诚招优质的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供应商,打造高效供应商队伍;
2.2招标范围:全国各品牌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厂家、厂家销售公司,能覆盖全国的品牌经销商,整车销售互联网平台企业,能利用中国石油加油站平台、油品客户等资源优势,合作开展整车销售业务;
2.3招标内容:各品牌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交货期及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销售分公司指定的销售地点;
2.6服务期限:2022年12月30日到2025年12月30日。
2.7质量标准:符合中国汽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8责任要求: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包括:违反合同约定,弄虚作假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商品的;售后服务不到位,被顾客投诉或提供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在同行业其他企业中,发生重大质量、计量、安全、环保事故和新闻事件的;采取恶意串通、恶意排挤其他供应商等不正当手段达到目的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3项本项目标的物的销售业绩(附相关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4财务要求: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的财务报告;(包含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3.6其他要求:整车销售企业须是整车厂家、厂家销售公司、整车销售互联网平台企业、能覆盖全国范围的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须取得厂家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 1 月 04 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6.2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6.3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6.4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销售):http://zbgg.nmgztb.com.cn/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宋永泽 邮箱: 3056601872@qq.com
电 话: 022-25911020 手机: 18822626262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