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湖城小区周边人行道及配套设施改造 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金额
29.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万元
招标联系人秦老师32276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湖城小区周边人行道及配套设施改造

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因项目需要,我单位就南湖城小区周边人行道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湖城小区周边人行道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南湖城小区周边

3、招标内容:平整场地208㎡、砖砌体拆除21.66m³、垫层10.44m³、透水砖铺贴208.8㎡、成品砼路缘石64m、梯步砌筑1.51m³、青石板梯步贴面4.32㎡、拆除并安装铁栅栏56m、新安装栅栏32m、铺种麦冬6400㎡、建渣清运。

4、预算控制价为297008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零捌元整),此价格为预算价格,后续还需进行财政评审。

4、投标报价为:本次报价以财评价为报价基数,按照财评价下浮比例进行报价。

5业主单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6计划工期10

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及三级以上资质。

三、投标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0日至20241212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市政管理股报名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市政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市政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826-3291197

四、开标时按照下列顺序提供资料

1.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市政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市政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事业单位或专业合作社参与可以不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凭证或证明

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必须加盖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缺少的、无效的(特殊情形除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审查文件”“报价单”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4.开标时,“报价单”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

1.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或签到资料不齐全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

3.未进行密封或未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或密封破损的投标文件的。

4.《报价单》未单独封装、字迹潦草不能辨认或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

5.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1213上午09:00

2.开标地点: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楼会议室。

3.签到说明:投标人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标方式

在项目业主和业主单位纪检部门现场审核和监督下,以财评价下浮比例最高者确定本项目中选人。若报名不足家,则流标。报名有家及以上,若资格审查合格不足家,则流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有家及以上者,下浮比例最高者确定中选人下浮比例出现相同的情况,实行第二次报价,以下浮比例最高者确定中选人(第二次报价单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反之则无效)。

 九、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预算价的5%,合同签订之前缴纳。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第七部门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川人社发〔2021〕24号)要求缴纳。
    3.保证金缴纳地点:邻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综合行

政执法局窗口1号大厅),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3227626

特别提示:(1)投标资格不能转让;(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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