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dxfzc2022019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8-83977836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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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新都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5月19日 18: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汤庆峰(第一包、第二包)、欧敬忠(第三包)、贾鑫璇(第四包)、王晓芳(第五包)、尹华军(第六包)、邓诗武(第七包、第八包、第九包、第十包),评审专家:吴诗惠、徐先顺。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3977836
采购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肖先生、邱女士,028-83993050。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先生、潘女士,028-83977836。
附件:
附件1 各包成交单价.rar

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20196(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20196)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包:成都容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399号1栋25层 2506、2508、251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二包:四川方拓达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7层708、709、710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三包: 四川术科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3栋9楼909号、910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四包: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蓉北路一段2号附1号1栋1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五包:四川康海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106号5号楼2层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六包: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1栋12层1号附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七包:四川省科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新区10幢1层A区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八包:四川摩根达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20号四川省农科院侧科源大厦7层703、704号(自编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九包: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1栋12层1号附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十包:四川欣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16号1栋8层33号、22层1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一包:成都容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提供一次性使用电子输尿管肾盂内窥镜导管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供应商需委托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并向其书面出具挂网产品销售价格的授权委托手续。5.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6.耗材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7.耗材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8.提供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 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均通过出厂测试或国家相关测试为合格品。供应的医用耗材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供应商供应及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以到货之日起计算,且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医用耗材除外)。若采购人存货中存有效期不足6月的产品时,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第二包:四川方拓达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提供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导丝、单猪尾管(输尿管支架)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供应商需委托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并向其书面出具挂网产品销售价格的授权委托手续。5.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6.耗材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7.耗材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8.提供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 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均通过出厂测试或国家相关测试为合格品。供应的医用耗材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供应商供应及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以到货之日起计算,且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医用耗材除外)。若采购人存货中存有效期不足6月的产品时,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第三包: 四川术科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提供盆底修补网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供应商需委托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并向其书面出具挂网产品销售价格的授权委托手续。5.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6.耗材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7.耗材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8.提供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 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均通过出厂测试或国家相关测试为合格品。供应的医用耗材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供应商供应及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以到货之日起计算,且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医用耗材除外)。若采购人存货中存有效期不足6月的产品时,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第四包: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提供皮肤修护敷料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供应商需委托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并向其书面出具挂网产品销售价格的授权委托手续。5.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6.耗材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7.耗材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8.提供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 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均通过出厂测试或国家相关测试为合格品。供应的医用耗材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供应商供应及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以到货之日起计算,且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医用耗材除外)。若采购人存货中存有效期不足6月的产品时,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第五包:四川康海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提供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供应商需委托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并向其书面出具挂网产品销售价格的授权委托手续。5.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6.耗材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7.耗材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8.提供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 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均通过出厂测试或国家相关测试为合格品。供应的医用耗材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供应商供应及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以到货之日起计算,且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医用耗材除外)。若采购人存货中存有效期不足6月的产品时,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6 第六包: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提供不可吸收缝合线、丝线编织非吸收性缝线、双向引导鞘管、双向引导鞘管等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供应商需委托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并向其书面出具挂网产品销售价格的授权委托手续。5.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6.耗材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7.耗材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8.提供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 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均通过出厂测试或国家相关测试为合格品。供应的医用耗材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供应商供应及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以到货之日起计算,且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医用耗材除外)。若采购人存货中存有效期不足6月的产品时,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7 第七包:四川省科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提供贴片式柔性心电传感器、动态心电记录仪(重复使用)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供应商需委托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并向其书面出具挂网产品销售价格的授权委托手续。5.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6.耗材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7.耗材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8.提供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 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均通过出厂测试或国家相关测试为合格品。供应的医用耗材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供应商供应及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以到货之日起计算,且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医用耗材除外)。若采购人存货中存有效期不足6月的产品时,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8 第八包:四川摩根达通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提供造影导管、可回收腔静脉滤器、一次性使用导引导丝、异物抓捕器等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供应商需委托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并向其书面出具挂网产品销售价格的授权委托手续。5.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6.耗材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7.耗材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8.提供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 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均通过出厂测试或国家相关测试为合格品。供应的医用耗材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供应商供应及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以到货之日起计算,且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医用耗材除外)。若采购人存货中存有效期不足6月的产品时,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9 第九包: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提供弯型可视双向可调弯引导鞘管、磁定位可调弯标测导管、诊断/消融可调弯头端导管、星形磁电双定位标测导管等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供应商需委托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并向其书面出具挂网产品销售价格的授权委托手续。5.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6.耗材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7.耗材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8.提供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 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均通过出厂测试或国家相关测试为合格品。供应的医用耗材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供应商供应及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以到货之日起计算,且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医用耗材除外)。若采购人存货中存有效期不足6月的产品时,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0 第十包:四川欣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批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提供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单腔)、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双腔)、植入式再同步治疗心律转复除颤器、植入式心脏再同步复律除颤器等配送服务。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款,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3.供应商需在四川范围内长期设有产品库存库房。4.供应商需委托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集中配送,并向其书面出具挂网产品销售价格的授权委托手续。5.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6.耗材调换:成交供应商负责对6个月内失效、破损物品及时调换。7.耗材退货:不合格产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采购人如数退货;器械耗材近效期6个月未使用完的,供应商负责退换货。8.提供耗材的临床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 成交供应商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订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耗材配送,需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义务。 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供应商供应的医用耗材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均通过出厂测试或国家相关测试为合格品。供应的医用耗材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供应商供应及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以到货之日起计算,且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医用耗材除外)。若采购人存货中存有效期不足6月的产品时,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等,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汤庆峰(第一包、第二包)、欧敬忠(第三包)、贾鑫璇(第四包)、王晓芳(第五包)、尹华军(第六包)、邓诗武(第七包、第八包、第九包、第十包),评审专家:吴诗惠、徐先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件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收费金额每包:4,8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包件成交单价详见附件,本项目据实结算。

2.本项目第五包共5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其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有:成都远博贸易有限公司(未通过原因为无注册证、无产品截图),四川瑞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原因为部分产品无挂网截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        

联系方式:肖先生、邱女士,028-83993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潘女士,028-83977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潘女士

电 话:  028-8397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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