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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VOCs监测数据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支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深圳VOCs监测数据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支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VOCs监测数据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元):1980000.00

中标供应商:武汉市三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将原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2项 建设VOCs监测数据精细化管控模块中“建设VOCs监测数据精细化管控模块,实现对质控后的光化学组分监测数据进行多元多维分析,至少包括大气排放源清单耦合处理、污染成因V0Cs特征分析、城市O3典型污染过程跟踪研判和污染应急控制决策支持等功能,实现协同防治的决策支持。”中“污染成因V0Cs特征分析”模块所包含子功能“CPF模型、基气溶胶化学模块、气象与排放贡献分析功能”进行核减,核减金额为人民币54000.00元,在乙方尾款支付时进行扣减,具体核减内容详见附件:功能清单。
二、在原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2项 建设VOCs监测数据精细化管控模块中“建设VOCs监测数据精细化管控模块,实现对质控后的光化学组分监测数据进行多元多维分析,至少包括大气排放源清单耦合处理、污染成因V0Cs特征分析、城市O3典型污染过程跟踪研判和污染应急控制决策支持等功能,实现协同防治的决策支持。”的基础上,增加领导驾驶舱、科研分析支撑、预警预报支撑、数据运维支撑等功能模块。新增功能模块属于在项目基础上的合理优化及细化,由乙方免费提供,核增金额为人民币0.0元。具体增加内容详见附件:功能清单。
三、将原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1个月内完成。”调整为“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3个月内完成。”。
四、将原合同第七条第(二)款 进度安排“本项目将于合同签订生效后11个月内完成,分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9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和系统差异化开发,完成系统的原型配置,完成离线测试、安装和集成工作,完成合同初验。”调整为“本项目将于合同签订生效后13个月内完成,分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11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和系统差异化开发,完成系统的原型配置,完成离线测试、安装和集成工作,完成合同初验。”。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用户需求调整的原因,合同(含乙方投标文件)中部分功能不再继续开发,予以变更核减处理,同时,为满足用户工作需要,提升系统功能全面性,需新增领导驾驶舱等功能,新增功能造成工作量增加,导致项目不能按照原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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