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一地块一光伏组件建设项目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114-04-01-937133 | ||
投资项目名称 |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一地块一光伏组件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一地块一光伏组件建设项目检测监测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一地块一光伏组件建设项目检测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古树大道以东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95137.34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168441.05 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 165408.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9592.3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49276.8 平方米,容积率 2.07。建筑基地面积 102277.68 平方米, 建筑密度 61.84%,绿地面积 17514.84平方米,绿地率 10.59%。新建 4 栋生产厂房、4栋仓库、一栋办公楼及食堂、宿舍楼2栋,辅助用房若干。建设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防雷、高低压配电、电梯采购与安装、室外工程(包括绿化、广场道路、室外管网、室外照明、标识工程、围墙、大门及入口、外水工程、外电工程等)及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 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约 31801.92平方米,建筑最大层数为 5层,最大高度约 24.45米。本项目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市政实体检测、建筑幕墙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智能建筑(弱电)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水质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和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通过市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和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和监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50.4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指2024年5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 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含所有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或签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或签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或签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或签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指2024年5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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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3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9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9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9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花都车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花都车城大道3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电话 | 020-86733070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0号101(中穗商务楼一楼院内)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敖工、宋工、曾工 | 联系电话 | 020-3762168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花都车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673307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