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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4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党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学校党委担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对六个方面47个问题照单全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落实,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一)提高站位,统筹推进。学校党委把这次巡察视作对自身的一次“政治体检”,把整改落实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作为对每位成员的“政治考验”。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扬大附中党委情况反馈会精神尤其是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蔡蕾同志的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齐心协力抓整改、促落实。成立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反复讨论修订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先后数次组织到相关单位学习整改落实的做法,理清具体思路。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做到“三个摆进去”,认领问题,深挖本源,细化措施,抓好整改。学校党委对东部分校整改工作同等重视、同样要求、同步推进,东部分校党总支在整改涉及自身的问题时始终做到标准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学校党委统筹安排整改进度,细化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按照“整改什么要清楚,如何整改要清楚,谁落实整改要清楚,整改期限要清楚”的要求,对问题分类归整和编号,落实具体责任人,每项任务至少有1名党委成员牵头。学校党委书记自领任务,做好问题分析、制度制订等工作。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双查”职能,一方面检查自己的领导责任是否到位,另一方面检查自己的督查责任是否到位。整改落实的具体责任人对表对标,坚持“挂图整改”,一个一个问题整改,一项一项措施落实,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落实。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坚持用好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找准问题的本质和根源,采取综合措施,标本兼治,以重点问题的整改促进学校高品质建设,以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南,指导做好整改落实。重视从体制机制方面解决问题,把落实整改与学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把落实整改与规范办学紧密结合,努力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全面排找学校工作中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修订完善了一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满足于规定动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相融合。4月,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清单、班子成员个人自学清单、“三会一课”活动清单、党支部年度学习清单,并扎实开展学习。
二是2020年6月15日,学校党委印发《关于开展“争当新时代立德树人先锋”主题讨论实践活动的通知》,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东部分校各备课组利用“一日一研”,围绕“立德树人”开展系列活动。学校党委制定了《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方案》《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通过争创活动,用新思想引领教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个党员的终身课题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教育的根本命题统一起来。选树和宣传了一批典型,表彰了一批“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东部分校重点宣传推介7位党员教师的先进事迹。
三是思想政治课教师人人读一本马克思主义原著、参加一次主题教育专题培训。东部分校表彰了一批校“十佳班主任”,对每位政治教师点课一次。
2.关于“用新思想武装党员教职工不够有力,部分党员对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引路人’内容不清,东部分校党员能准确表述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者寥寥无几”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党委制定了2020年党课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党员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2020年上半年,党委班子成员开设《对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思考》《追求教育理想,做四有好教师》等党课,各党支部组织了线上线下的党员活动等。
二是围绕“四个引路人”,学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领教师肩负起教书育人的使命担当。2020年春学期,党委班子成员多次在班主任、青年教师、教职工会上,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引路人”的论述;学工处创新实践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项目“人人微公益:小善大爱助成长”,在公益实践中锤炼学生品格。东部分校以党的教育方针为重点内容,组织了专题培训,并组织教师参加相关知识测试;精选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教育的部分金句并固化展示于校园内显著部位。
三是2020年7月起,学校进一步深入开展“争做四有教师,潜心立德树人”系列活动。
3.关于“党员学习时间不能得到足够保证,部分党员教师未能解决好工学矛盾”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4月,学校党委对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6月,学校党委组织检查了各党支部的“四本一簿一证”,各党支部组织检查了各党小组学习计划落实情况。
二是想办法解决部分党员教师工学矛盾,教务处在寒假期间充分征求党委、党支部意见,重新统筹课表,确保学校党委、党支部、党小组有固定时间用于集中学习。明确周二下午为文科支部和党小组集中学习时间,周三上午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周三下午为行政支部集中学习时间,周四下午为理科支部和党小组集中学习时间。东部分校结合每天的“一课一研”开展系列学习研讨活动。
4.关于“学习强国APP覆盖率80%,退休教师党员安装率较低,低于市直学校平均水平”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离退休党员年龄偏大、居住分散、现代化学习平台操作不熟,推广难度大等问题,离退休党支部安排相对年轻的党员同志帮助离退休党员们下载安装、注册、实名认证,介绍操作方法和答题技巧。
二是七十岁以下离退休党员6月份的学习强国APP覆盖率为88.8%。
5.关于“附中党委对如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理解不够深刻,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内职务的身份认同弱于行政身份”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自学了中组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学校党委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为内容开展了专题学习。
二是2020年6月,梳理形成学校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内容清单,做到责任到人。
三是2020年5月起,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在办公桌上放置身份牌,亮明党内职务,在官方场合如需亮明职务身份,必须亮明党内职务身份。
6.关于“对东部分校党组织的领导不够全面。附中党委是东部分校党总支的上级党组织,党委书记是东部分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但两校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东部分校涉及党组织改选党员发展等党务工作才提请附中党委研究,附中党委对东部分校队伍建设教书育人等工作领导缺失,未能有效行使指导监督职能”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6月,学校党委研究形成《中共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党委对东部分校党总支加强全面领导的目录和内容》,其中明确附中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东部分校党总支工作。5月31日,学校纪委书记参加东部分校党总支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指导。
二是两校联合制定《扬大附中与东部分校内设机构对口联系情况表》,建立了两校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之间的对口联系制度。7月18日,两校领导班子在东部分校就教育人才招引工作进行了一次磋商。
三是2020年6月16日,东部分校党总支向附中党委专题书面汇报了去年以来学校党建(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学校工作情况。东部分校党总支制定《落实党风廉政与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试行)》,并向附中党委报备,并向学校党委书面报告了党组织书记今年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学校党委先后两次选派教师担任评委,对东部分校新教师招聘进行面试把关。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附中党委2018年9月前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直到2019年3月才出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及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网上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管控手段不多,在家校群年级群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党委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细化分解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评机制。
二是学校党委会于2020年1月15日和5月6日专题研判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5月上旬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5月中旬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5月下旬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考评体系和量化指标(试行)》,从制度上保证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实处。5月29日,学校党委召开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三是2020年5月26日,修订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舆情监控制度。6月2日,制定《新媒体管理人员分工表》,充分做好对新媒体平台的管理。2月初,组织疫情期间线上教学时,学校党委明确要求校长室将年级群定位为年级工作群,校长室明确年管会主任负责年级群的规范管理工作。
8.关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不够到位。对开好思想政治课的长远意义认识不足,落实思想政治课新要求的相应措施跟进不及时;部分课堂教学学生参与度不够高,调动学生积极性不够充分;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提升学生劳动技能缺乏相应课程支撑”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党委组织行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立德树人教育思想,以及《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会后,学校召开了扎实推进思想政治课建设座谈会,制定了《思想政治课听评课制度》《思想政治课课堂评价标准》《思想政治课教师培养计划》;制定了《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方案》;确定将“人人微公益”校本课程与劳动课程有机整合。
二是学校将研制并不断完善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的《课程设置方案》,构建学校思想政治课建设、劳动教育、核心备课组建设、青年教师培养、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常态化研究机制。
9.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常态化的推进措施,加强‘四有好教师’队伍建设举措不实。对青年教师培养在宏观谋划和具体推进方面思考不深,对骨干教师的考核评价导向不够明确,激发教师内生动力措施不多。教师队伍建设存在断层危机,未来五年将有近50%的高级教师退休,目前学校93名高级教师中80后仅1名,后备人才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教职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2020年5月2日在北京大学的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学校党委将“四有好教师”队伍建设列为2020年度重点工作。4月初,明确了“四有好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形成了“托阳人”“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方案。5月,组织教师深入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教师”的标准。学校“托阳人”“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举措如下:①聚力立德树人,强化团队教师使命担当。②围绕五大项目,探索综合育人创新路径。③创设良好生态,培育健康和谐团队文化。
二是学校制定了《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方案》《2020年青年教师讲习所培养方案》,对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实行集群式、梯队式培养,促进青年教师成长为综合育人型教师。
三是学校制定了《教育教学名师管理考核办法》,培养评选考核机制突出了骨干教师考核师德与师能有效融合导向,充分发挥了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学校拟定了近三年补充工作人员计划,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争取高职高岗名额。
10.关于“倾听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不够充分。附中组织家访主要在高一年级新生中开展,不够全面深入,通过家访有效解决问题不多,学生用餐排队拥挤饭菜不热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3月,学工处修订完善《关于家校联系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家校联系工作责任制。4月,学工处召开班主任“提升家校联系簿日常沟通反馈功能”专题培训会,指导班主任有效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
二是建立校本特色的“五访五问”家访机制,要求做到访得深,访得全,问得细,问得真。
三是复学以来,学校采取各级部学生错时就餐、食堂送餐到班、改善设施设备、提高服务标准等措施,已经有效解决了学生用餐排队拥挤、饭菜不热等问题。
11.关于“营造勇于创新、敢于实践的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习惯于用过去的思路常规的办法解决问题,与新时代新要求新作为不能完全相适应”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了创新发展理念和创新思维等方面的学习内容。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全部班子成员均排查出自身存在改革创新力度不够的问题,均表示将在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氛围、积极投身创新实践上下功夫,努力与新时代新要求新作为相适应。
二是在举办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学校于2020年6月制定出台《关于鼓励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创新的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学习有关创新的基本原理,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着手谋划和制定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启动创建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工作。
12.关于“研究新课程方案和新课程标准不够透彻,对高考新方案实施的准备不够充分。每届分管高三的班子成员都想在教学实践上有所创新,但有时出现任务叠加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学生学业负担加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组织中层干部、骨干教师深入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交流各学科新修订的课程标准的学习心得的基础上,学校于2020年5月召开教学工作专题会,针对新高考方案,确定分年级、分学科重点研究素养立意下课堂教学、作业检测、反馈评价等方面的新变化。6月,高一年级重点研究了合格性学测的准备工作;高二年级重点针对江苏“3+1+2”高考方案,从培养学科核心素养的站位,研究了新高考下的“教学评”一体化工作。针对2021年高考方案实施后地理、生物两科教师需求量激增的情况,已增加招聘这两门学科教师的数量。
二是针对2020年高考复习迎考工作,高三年级在5月初提出构建“讲评练”一体的60分钟的课堂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后作业负担;在6月初重点研究了高考冲刺工作,增加学生答疑时间,增强学习效果,整合班会课和体育课,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身心健康。
13.关于“统筹推进“分层教学”不够。对学困生整体推进不够有力,对如何调动他们学习积极性研究不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成立由校长室、各年级年管会、各处室以及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的“分层教学”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召开“分层教学”专题会议的基础上,校长室于6月份同意实施《“分层教学”工作实施方案》。教务处召开座谈会,深入研讨各学科“分层教学”教学难点、教学侧重点、教学要求、课后作业的确定依据和方法。
二是2020年6月,高一和高二年级分别召开年级教师会议,年级筛查了在学习上需重点帮扶的学生,建立了他们的帮扶学习档案,形成以班主任为责任人的“一对一”帮扶机制。
三是学校将把“分层教学”作为未来教学工作的重点研究任务,切实优化学困生的学习策略,促进不同层次学生的充分发展。
14.关于“师德考核不够科学。未充分考虑师德在师能建设方面的重要性,教师考核体系未将师德和师能有效融合”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努力建设“托阳人”“四有好教师”团队。
二是2020年4月初,学校制定了《师德师能融合评价细则》。在各类评先评优推荐中,优先考虑师德师风优秀的教师。在教师职称、岗位及职务聘任、晋升中,教师获得师德师风荣誉者给予加分。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在年终绩效和学期绩效发放中,坚持以德为先,体现了师德在师能建设方面的重要性。
15.关于“党委对如何利用集团优势资源运用创新手段解决教师缺编教室紧张生均占地不足等问题谋划不够,对如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稳步试行“东校聘,附中用”的教师招聘方案,2019年暑期已试行,帮助附中招聘了两名教师。2020年6月,制定了《扬州大学附属中学教育集团教师招聘办法(试行)》。7月18日,两校领导班子在东部分校就教育人才引进工作进行了一次磋商。
二是附中桃园校区改造建设在稳步推进中,5月进行了进一步考古勘探,考古项目已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7月,东部分校已动工新建初中楼一期。东部分校着手制订创建四星高中计划,附中全面对接东部分校四星申报工作。东部分校体育艺术馆9月底前后将建成投入使用。
16.关于“对重点工程推进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预估不足,致使桃园校区建设和学生宿舍加固工程延期,对教育教学秩序带来一定影响”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于2018年启动桃园校区整体改造项目,同年8月市发改委立项。由于项目位于国家文物保护区域内,考古工作需报国家文物局审批,项目推进较为困难。2020年4月重新制定了项目实施总计划,严格按计划推进,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目前考古发掘工作正在进行。
二是学生宿舍加固工程已于2020年5月中旬完工,内部所有设施均已安装到位。
17.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部分同志从列为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培养期不足一年;少数发展党员的会议记录内容前后矛盾,日期错误;入党志愿书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有的同志入党志愿书中入党日期表决情况等关键信息缺失;个别新党员入党起算时间有误”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4月,学校党委召开“规范党员发展”专题会议。通报了巡察组发现的学校在党员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批评教育了相关责任人;针对既往发展党员的会议记录内容前后矛盾、入党志愿书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日期有误、入党志愿书中入党日期及表决情况等关键信息缺失、新党员入党起算时间有误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纠正。
二是学校党委制定了《2020年党务工作者培训计划》,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梳理出发展党员易出现问题的业务风险点,编制了校本化的《发展党员业务风险点及其预警措施对照表》。
18.关于“党建带群建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工会未按期换届,工会主席2017年4月至今空缺;团干部配备不足,团委书记2000年4月至今长期空缺,团的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学生会开展活动不够丰富,服务学生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将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坚持以党建带群建,积极支持并鼓励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工会已提交换届报告。
二是2020年5月19日,学校党委组织团干部培训,分管领导作了题为“新时代共青团”的报告。6月10日,学校党委组织团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为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服务。
19.关于“党费缴纳不及时。2016年从工资中一次性代扣,2017年至2018年每半年代扣一次,2019年缴纳的党费未能及时上交”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党委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和第九条,增强党员对缴纳党费的认识,明确了缴纳党费可采取的形式,坚决杜绝从工资中扣除缴纳党费的形式。
二是学校党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流程》,严格做到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三是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的党费已经全部按规上交到上级党委的党费账户中。
2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民主生活会谈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多,从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查摆问题少;自我批评多,互相批评少,没有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个别班子成员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作为“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4月,学校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加强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进一步围绕主题,把问题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学校党委重视提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质量。附中党委和东部分校党总支会前均认真制定方案并严格依照方案实施,会前听取班子成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附中党委和东部分校党总支分别于5月29日和5月3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分别认真进行批评意见的跟踪分析和整改。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支部大会履职不够全面,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不多,党小组活动内容不丰富”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4月,学校党委布置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校党委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学校党委督促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二是学校党委加强“三会一课”内容的把关,年初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4月对“三会一课”进行了检查。6月中旬,学校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四本一簿一证”逐一检查。
三是学校党委注重创新“三会一课”方式,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月起,东部分校党总支将党小组活动与“一日一研”进行融合,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党的创新理论等。
22.关于“开展谈心谈话不够深入。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党委修订了《谈心谈话制度》,保证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
二是学校党委细化安排2020年中层以上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表,确保覆盖全部党员群众,将谈心谈话落到实处。4月份以来,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全面开展对重点岗位的相关人员新一轮的谈心谈话。
23.关于“基层支部政治功能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初,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支委、党小组长分别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全体党员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是2020年6月,学校党委组织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党支部工作职责清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学校党委排定班子成员“三个一”计划表,即每半年同党支部书记交流一次、同党员代表座谈一次、给党支部提一条意见或解决一个难题。
24.关于“执行上级任职批复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二是学校党委将在市教育局党委指导下,沟通明确学校增设内设机构行政级别事宜后,由学校党委另行发文明确增设内设机构任职人员的行政级别。
25.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少数批次干部任职公示时间仅3天;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不全,且未整理归档”问题的整改。
学校党委已系统梳理并完善学校干部选任和管理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管理干部选任考察档案,中层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民主推荐测评汇总表、重要谈话记录、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等材料逐一归档。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特别关注公示时间,纪实材料的完整性及归档等。
26.关于“‘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工程实施不够到位,在明确对象制定措施政治引领营造环境等方面举措不多,引领骨干教师向党组织靠拢的成效不够明显。附中近三年发展党员3名,少于加入民主党派的人数;东部分校2018年前长期未发展教师党员,同期加入民主党派的达11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20日,学校召开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上,剖析了学校干部队伍的现状、骨干教师的基本情况,研究吸引骨干教师加入党组织的举措。会后,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党员发展对象;东部分校党总支召开总支会议,确定了东部分校未来三年党员发展计划。
二是2020年5月29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了附中党委党员发展三年计划,决定实施“双引领”工程,聘请“德艺双馨”的党员名师作为非党员骨干教师的导师。6月17日,学校党委会重点研究了学校后备干部培养方案。
27.关于“近三年不规范发放工会干部补贴1.14万元。东部分校2018年在工程建设中不规范发放基建人员补贴6800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认真梳理财务相关管理制度,2020年6月,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6月12日,学校组织工会委员和工会组长认真学习了《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相关规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退回违规发放的工会干部补贴。6月18日,近三年附中工会干部补贴已经全部清退到账。学校纪委对工会经费相关使用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2018年东部分校在基建工程中发放的基建人员补贴实质为承担体育艺术馆建设任务的相关教职工超工作量部分的绩效补差,财务人员在账目表格中误将其写成基建补贴,东部分校已经对相关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教育,并规范了支出名目。东部分校制定了《基建管理人员超工作量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对集中承担体艺馆、初中部基建任务的人员超出的工作量在绩效中考核落实。
28.关于“形式主义时有发生。党委领导班子密切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深化教育改革调研不够全面深入。对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停留于传达学习层面,对如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缺乏系统思考”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四个一”活动计划,做到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与学生、家长、教师代表谈心谈话一次,帮扶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事关学校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是2020年6月,在学校网站公布校长邮箱,校门口设立意见箱,征求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设立党委班子成员接待日。
三是学校党委确定以新形势下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工作为主线,每年暑期专题研究学校发展重点项目,每年列出不少于4个方面的重点专题,党委班子成员每人领办1个或2个,调研并形成一定成果,转化运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四是学校党委明确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三有”要求:在传达学习前有系统思考,布置落实时有具体思路,阶段实施后有跟进督查。
29.关于“干部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示范带头作用不够,在带头上示范课深入课堂听评课入户家访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需多个部室和多个学科协作完成的工作,少数干部不能主动牵头承担”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党委会明确,从今年开始制定干部学习培训年度计划,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站位和系统思维能力,不断提升管理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二是2020年6月,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明确了开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听评课、入户家访等工作要求。对于中层干部牵头完成的工作,如需协调多部门、多学科参与,根据项目阶段实施需要,由校长室明确校级领导对牵头人从工作布置、实施、检查、反馈等方面加强具体指导,增强了干部主动牵头承担复杂项目的积极性。
30.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学校内部文件制发无章可循,不套红头,不盖公章;除人事财务档案外,其他发文仅存电子档。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不够详实,决策研究过程记录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4月,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系统掌握文件制发相关知识,并布置办公室制定《内部文件制发规定》。5月,校长办公扩大会同意印发《内部文件制发规定(试行)》。
二是2020年5月,办公室相关人员在到上级部门和兄弟学校学习会议记录相关业务技能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规范会议记录的管理办法》《会议记录和文件存档管理制度》,于5月18日校长办公扩大会同意实施。
31.关于“教育收费不够规范。东部分校三年来收取学生捐资助学款物未向捐赠人出具票据;住宿生普遍收取洗浴费、代收学生校园卡信息费依据不足;由外单位收取各年级讲义费、初中年级2016年至2017年作业本费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东部分校制定了《捐赠款物管理办法》,对捐赠款物规范管理,如有捐赠,则开具捐赠票据,发放捐赠证书。
二是东部分校对住宿生洗浴费已实行“按成本定价,学生根据个人需要购票洗浴”。
三是东部分校停止代收校园卡信息费,由家长自愿决定是否需要此类服务,如需要,家长自愿同电信公司发生业务关系。
四是东部分校2019年秋学期落实“多退少不补”的代办费政策。对未毕业年级学生此前缴纳的讲义费进行了清退。
五是2017年秋学期起,东部分校已不再收取初中作业本费。
六是东部分校2020年秋学期起初一和高一年级民办学位的收费标准上调,从根本上缓解经费压力。
32.关于“学校安全存在风险隐患。附中停车场进出通道与学生通道连接处未设安全警示设施;地下车库消防设备维护不全面。东部分校教学楼幕墙检修不到位,部分教学设施及办公区域外墙面裂缝脱落,公寓厕所地面湿滑,少数办公教学设备老化,绝缘性能较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召开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专题会议,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二是停车场与学生通道连接处的安全问题已在去年11月底整改到位,学校在停车场转弯处安装了防护栏杆,在通道交叉口安装了反光镜。地下车库消防设备维护不全面的问题于今年4月整改到位,已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维保协议。同时,学校对其他相关安全设施设备一并进行了检查。
三是东部分校办公室维修项目基本结束,正在进行办公设备安装。幕墙检修和外墙墙面空鼓、墙面装饰条整修已列入计划并获批,今年下半年实施到位。公寓厕所改造完成施工前工作,因市财政资金今年5月压缩预算,本项目暂停,2021年安排预算并实施完成。教室讲台、教室多媒体项目完成招标,8月完成安装。
33.关于“对教师不得有偿补课的要求宣传教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并开展了有偿补课方面的警示教育。
二是2020年4月初,学校制定《师德师能融合评价细则》,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对象实行一票否决,暂缓评优评先,暂缓职称、岗位及职务晋升。
三是东部分校主要负责人召开党风作风与师德师风建设会议,严肃重申纪律要求。6月起,在东部分校网站、官方微信持续开展纪律宣传,并集中开展“最美教师”评选。8月,东部分校研究出台了教学“十项禁令”。
34.关于“监督执纪不够严格。学校纪委聚焦主业不够,对教师在外经商办企业或兼职经营监管不力。东部分校对两起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处理不规范,部分资料台账缺失,惩治震慑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监督执纪工作,明确要求学校纪委严格监督执纪,加强纪检人员的学习培训。2020年4月24日、5月18日,学校纪委组织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增强了纪检人员的监督执纪意识和业务能力。4月28-29日,学校纪委安排纪检委员参加扬州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学校多次在党员大会、行政干部会议、教研组长会议、班主任会议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办学方面的要求,对教职员工开展师德师风和纪律教育。学校纪委对教师在外经商办企业或兼职经营管理展开调查,约谈相关人员,诫勉教育,并已责令其整改。
二是东部分校组织了纪检监察人员培训,规范资料台账处置;组织教职工学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寒假前请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面向全体教职工集中开展了法律知识普及教育;组织教职工参加了网上普法学习考试。2020年7月,东部分校党总支要求东部分校领导班子以及相关部门强化执纪问责意识,增强执纪问责的履职能力。
35.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对‘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要求标准等认识理解不够透彻,思想上不够重视,对如何结合学校实际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思考不多,学校纪委多年来未查办过一起违纪案件”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纪委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和标准要求,充分认识“四种形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意义。2020年4月,制定了《纪检人员学习培训计划(2020年)》,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重视“四种形态”的运用。4月份以来,党委班子成员主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宣讲“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传达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作风能力建设视频会议精神。6月,学校纪委组织各党支部纪检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二是开学以来,学校纪委充分利用谈话提醒、诫勉教育、责令整改等形式,加强对校外办企业人员、食堂财务人员的监督工作,让“四种形态”常态化、实质化。5月11日,组织党风廉政教育日党员学习活动;5月14日,组织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5月20日,党委对行政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集体谈心;6月16日,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党委班子成员做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使命担当”的主题讲话。
36.关于“财务制度不够健全。附中2016年未成立民主理财小组。东部分校财务公开规定不健全,收支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与学校经济业务相关的内容,部分不相容岗位未严格分离”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于2017年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今后将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与监督职能,对学校财务运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核督查,并及时公布财务执行结果。
二是东部分校修订和完善了《财务公开制度》《收支管理制度》等27项与学校经济业务相关的制度。制定了财务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对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与财务人员签订责任书,细化职责,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置。
37.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附中2016年学习培训事前无审批手续,事后无公示;2016年至2017年部分差旅费办公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支付的专家评审费讲课费加班费手续不完备。东部分校列支下属单位有关费用,超市由下属单位对外承包并收取承包费,文印室对外承包收入由其他单位收取,个别人员参加校外活动违规报支市内交通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应收原校办厂39.50万元投资款和东部分校应收市教育局100万元,长期未处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组织各处室、级部及会计室相关同志认真学习财政部、教育部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资金使用规范。
二是2017年已按照学校《内控制度》开始使用事前审批单,2018年起已进一步规范支付专家评审费、讲课费、加班费等审批报销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规定,减少现金支付,公务活动均以公务卡结算为主。2018年起,差旅费已全部采用公务卡结算。
三是学校原校办厂已于2002年1月歇业。据有关当事人回忆,39.5万元投资款系1971年校办厂成立后最初一段时间内学校对其累计投资资金总额,此后,未再有过投资。2007年,市财政部门对校办厂进行资产清查,按照清查要求,学校对应补记该笔投资。此后,该补记款项一直在学校账目中反映,无法转销。
四是东部分校制定了《儒田教育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2019年秋学期,在下属单位兼任会计的人员超工作量绩效停发。2018年上半年,超市重新招标,并同学校签订承包合同,经费入学校账户。2020年9月30日,文印外包合同到期,已准备相关处置工作;讲义费落实了“多退少不补”,2019年秋学期收取的文印费退还学生。东部分校违规报支的市内交通费用已经全部退还,并提醒财务人员今后严格把关。
五是2020年6月,东部分校应收市教育局100万元问题已对接市教育局尽快出具相关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
38.关于“预决算执行不够严格。附中部分支出超预算,近三年水(电)费劳务费均超支。东部分校预决算公开不规范,未经审查批复提前公开;2017年以事业基金弥补当年透支140多万元,未附集体研究会议纪要”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执行过程中对预算和支出的监督和控制力度,2020年5月,学校组织各处室、级部及会计室相关同志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编制年初预算时充分考虑各类费用的合理性,充分调研水电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支出,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二是东部分校制定了《预决算管理制度》,规范做好预决算公开;2018年出台的《内控制度》中已明确“单笔支出3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学校集体研究,并附会议纪要”,此制度出台后一直严格执行。
39.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够规范。附中工会文体活动奖金发放不规范。东部分校工会超范围列支慰问金1.72万元补贴4300元,2016年至2018年各项活动费用支出未附活动方案”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6月12日,校长室组织财务人员和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的有关规定,重点学习工会经费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会开展文体活动奖金奖品发放的有关规定。明确今后工会活动中设立奖项和发放纪念品时,严格执行会员文体活动相关费用支出的规定。6月26日,学校纪委对工会经费相关使用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东部分校工会委员专题学习了《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6月21日将工会超范围列支的慰问金1.72万元和补贴4300元退还学校。2016年至2018年工会经费支出活动方案已经补齐,并严格要求今后必须附方案。
40.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认识模糊,对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尚未形成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警示教育未有效开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党委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工作,把党风廉政方面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
二是2020年4月,学校纪委依据学校《党风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流程清单》,督查各部门进一步细化梳理自身的廉政风险点。5月,学校党委制定了《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紧压实。6月17日,学校党委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是2020年6月19日,东部分校党总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东部分校《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东部分校落实党风廉政与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试行)》《东部分校“三重一大”以及其它事项风险防控一览表》。
41.关于“‘一岗双责’贯彻不够有力。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投放精力不足,没有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不强,共同发力不够。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空泛,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需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6月,学校党委组织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签署责任书。
二是自2020年1月底进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学校党委、纪委组织制定了10项工作制度和11个主体的防控指南,将防控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具体的人。4月29日,学校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向中层干部细化说明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明确分工和责任。
三是2020年4月,学校纪委依据学校《党风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流程清单》,督查各部门进一步细化梳理自身的廉政风险点,明确防控流程清单中的相关责任人。4-5月,党委采用微讲座、播放视频、阅读书籍等形式开展廉政和警示教育活动。
42.关于“监督责任相对弱化。关键岗位把控不够严格,对事关学校建设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凭老经验办事,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彻底,内控机制不够完备,缺少有效防控措施。财务管理食堂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监管不够到位,监督力量未得到有效整合”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纪委于2020年4月制定纪检人员学习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并据此分不同梯度对相关纪检人员组织多次培训活动。
二是2020年4月份以来,学校纪委向教职工征集学校内控制度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完善、不严密的问题。4-5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对学校财务、资产、食堂等相关部门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的意见》。
三是学校纪委整合工会、民主理财小组、学生会、家委会等力量,拓宽纪检监察的渠道,加强财务管理、食堂管理、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的监管。
43.关于“附中2016年电房改造款35万元未经审批先行拨付;拨付桃园校区改造工程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资金不够规范;桃园校区学生宿舍楼加固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不够严格。东部分校体育艺术馆建设项目未严格按招投标文件签定合同;2017年部分修缮工程款支付手续不完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保证高考供电,附中2016年电房改造款35万元实为确保电房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的垫付款。
二是2017年12月,支付给汶河街道办拆迁补偿款1350万元。附发票、协议、教育局审批表,手续齐全。2019年12月30日根据结算审计退回结余资金206.1万元,2020年4月上缴财政局国库。
三是2020年6月,学校修改和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定流程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在制度范围内运作。桃园校区学生公寓加固项目未交足的质保金已于2019年12月12日补交到位。
四是2017年东部分校体育艺术馆建设项目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审计,确保了国有资金合理使用。同时,东部分校制定了《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合同审批制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招标内控制度》,建立严格的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五是2017年东部分校部分修缮工程款支付手续不完备系经办人对业务不熟悉,东部分校已于2019年补齐审批手续,并对经办人进行教育。同时东部分校制定了《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基建修缮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并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严格执行相关流程。
44.关于“附中部分办公桌椅采购招标不规范,部分办公用品采购未签订合同,2016年2017年设备购置无论证资料。东部分校2016年至2018年校服采购续签以前年度合同,2018年图书馆购置空调及新风系统招标后新增的设备价款超过19%;询价采购不规范,2018年保安服装及装备的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评标人员为双数;2017年住宿生生活用品采购存在围标行为部分教学设备和课桌椅招标采购不规范;2016年至2017年部分办公用品公务印刷未严格执行定点采购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召集各处室、级部及会计室等相关同志,专题学习政府采购法,要求严格把控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6月,修改完善了内控制度中《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强化招标采购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二是2020年5月,东部分校摸清相关采购、招标、公务印刷等方面事实情况。制定《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合同审批制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招标内控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采购行为。
三是2018年东部分校图书馆购置空调及新风系统招标后新增的设备价款超过19%问题系东部分校艺术课程基地建设方案设计时仅考虑了三层配备新风系统,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二层全封闭的模拟演播厅根据环保要求也需要配备大金新风系统(经费9900元),论证后认为在整个项目施工时同步配备到位较为合理,所以,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新增二层大金新风系统。东部分校结合内设机构调整,重新明确了负责装备建设的部门负责人(原有人员已退休),并就此明确了业务规范:所有项目实施时,事先要充分研讨设计方案并防止漏项,施工过程要严格执行有关增量部分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采购制度。
45.关于“附中部分大宗食材供应商未通过公开招投标产生;对教工食堂的补贴未完全到位;食堂会计岗位设置不合规,总账和出纳由同一人担任;支票使用不规范,现金支票使用不连贯,转账支票出现失踪现象;会计核算较为混乱,食堂账银行存款出现负数现象。东部分校食堂对日常零星采购缺乏控制措施;食堂物资招投标不规范,2016年2017年部分冷冻制品供应商存在围标行为;2017年大宗食材采购未实行公开招投标,只与原供货商协商重新定价;部分物品采购无验收清单;评标小组组成人员不规范;对外包餐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监管;2016年度亏损71.75万元占当年营业额的11.77%,2018年度结余32.11万元占当年营业额的7.72%,均超过上级部门规定的盈亏幅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5月,学校先后两次召集食堂管理人员专题会议,完善相关制度与管理流程,确保食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6月,学校纪委约谈食堂分管主任,摸排相关情况。食堂将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与供货协议,坚决杜绝食材无招标采购及采购超招标范围现象。
二是2019年,食堂招聘一名现金会计,加强食堂会计基础工作,实现会计工作电算化。2020年4月,学校会计室全面接管食堂会计工作,原食堂会计不再留用,会计室委派一名会计负责总账审核。经进一步核查近三年食堂账目,未发现账目资金流失情况,丢失支票已作废处理。学校将定期组织食堂会计培训学习,规范会计核算,做到账目清晰,规范银行账户管理。
三是东部分校2018年8月对内设机构以及负责人进行调整,新任的两名总务处副主任中一人负责食堂管理,重新明确了食堂管理人员。制定《食堂内控制度》,规范了物品采购、原材料供应的验收。三楼食堂外包2020年1月14日到期,1月19日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招标,4月16采取包厨方式经营,实行严格监管。2019年起,食堂盈亏幅度正负达到3%的要求,做到收支平衡。
46.关于“资产使用不够严格。附中和东部分校均未对固定资产实行建卡管理。附中资产信息更新不及时,缺少资产领用人的相关记录,2016年2017年低值易耗品进出库管理不完善。东部分校缺少对资产盘点的期限规定和内部核对的要求,缺少对于固定资产实际使用保管人员离职等发生变动时资产交接的规定,未制定零星物资采购制度,2017年之前307台教师使用电脑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16年至2018年未经批准,出借给江苏天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约20亩空置绿化用地和4间管理用房”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将于2020年暑期就资产管理相关问题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清查盘点及处置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制度》《低值易耗品入库、出库流程》等。同时启动固定资产建档立卡工作,制定《固定资产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东部分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分工一览表》《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职责》,规范了各环节工作。启动固定资产建卡管理,5月将资产条码粘贴到位,资产盘点一览表上墙。对2018年出台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教师笔记本电脑2019年3月起纳入校固定资产管理,退休和工作调动的教师笔记本电脑追回;近期完善了《教师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已收回出租给江苏天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用地和管理用房,并修订了《固定资产租借管理办法》。
47.关于“资产处置不够合规。东部分校未及时按程序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学生公寓83台空调处置未经报批先行处置,部分账面待报废资产‘名存实亡’”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6月,东部分校制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5-6月,两次组织资产管理员学习培训。
二是查清相关情况,完善相关手续。2018年东部分校报废的83台公寓空调当年全部达到报废年限,6月底报废处理已通过主管部门的批复;目前东部分校已经完成新一轮资产全面盘点、排查,理清“名存实亡”的资产为东部分校一部分符合报废条件的教室白板和黑板,报废审批手续滞后,目前手续已经完善,账实一致,未有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2020年7月,东部分校修订了《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并于近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培训。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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