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园路和新科大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自来水安装项目投资效益风险分析编制工作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郑园路和新科大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自来水安装项目投资效益风险分析编制工作采购已由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批准采购,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园路和新科大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自来水安装项目投资效益风险分析编制工作
二、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3万元。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完成郑园路和新科大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自来水安装项目投资效益风险分析编制工作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及以上资质。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与递交
1、报价文件组成:(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承诺函(见附件1),(3)资质证书的复印件,(4)报价函(见附件2),(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4日每天9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府东路85号2楼。
4、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内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5、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差旅、税费、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费用。
6、报价超过本项目控制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7、供应商须如实认真提供报价资料,若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误或提供虚假资料,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六、公告发布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xinji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府东路8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2487817
附件:1、承诺函
2、报价函
附件1
承 诺 函
致: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郑园路和新科大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自来水安装项目投资效益风险分析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函
注:
1、此价格为最终价格,费用包括不限于人工、管理、报告编制、装订、差旅、代理、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费用。
2、“报价单”为多页的,每页均需供应商印章。
3、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供应商可自行补充。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园路和新科大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自来水安装项目投资效益风险分析编制工作
二、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3万元。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完成郑园路和新科大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自来水安装项目投资效益风险分析编制工作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及以上资质。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与递交
1、报价文件组成:(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承诺函(见附件1),(3)资质证书的复印件,(4)报价函(见附件2),(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4日每天9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府东路85号2楼。
4、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内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5、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差旅、税费、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费用。
6、报价超过本项目控制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7、供应商须如实认真提供报价资料,若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误或提供虚假资料,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六、公告发布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xinji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府东路8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2487817
附件:1、承诺函
2、报价函
附件1
承 诺 函
致: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郑园路和新科大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自来水安装项目投资效益风险分析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函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报价 |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注:
1、此价格为最终价格,费用包括不限于人工、管理、报告编制、装订、差旅、代理、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费用。
2、“报价单”为多页的,每页均需供应商印章。
3、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供应商可自行补充。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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