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滨海县主城区和沿海工业园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 JSZC-320922-YCSH-G2024-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625612993@qq.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4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YCSH-G2024-0013
项目名称:滨海县主城区和沿海工业园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
预算金额:860.000000万元(采购包1:450.000000万元;采购包2:4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次详细规划编制招标分为2个包件。包件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50 万元,包件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10 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详细规划编制以《滨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深化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存量更新,促进城区集约高效发展,对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进行各项建设等法定依据。(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规划范围
本次详细规划编制招标分为2个包件。
包件一:包括主城区城东、城南、城北、城中、城西和城西北片区单元,共计42.3平方公里;另包括滨海县域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划分。
包件二:包括县工业园南、北区,医药产业园,高铁站、新安和沿海工业园片区单元,共计65.6平方公里。具体详见片区单元划分图。
包件一补充专题内容:
(1)要求编制县城规划区黄线、蓝线控制专篇(单独出文本)。
(2)对城中片区范围内城中村、老街、巷和旧城区等更新改造区域进行规划研究,编制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
(3)对城东片区重点地段开发模式、建设时序等进行策划、研究,编制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
包件二补充专题内容:
研究在当前形势需求下,提出具有前瞻性、可落地性和科学合作性产业发展规划策略,形成规划专篇。
对工业园北区范围内2.5产业带(服务业集聚区)进行规划研究,编制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底前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含规划成果、数据库上报及入库备案等),承担规划编制成果批准后3年期限的规划更新调整和动态维护服务。相关规范标准、上级政策如有变动调整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联合双方均具备以上资质要求,且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联合双方均具备以上资质要求,且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备注: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是 。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本项目两个包件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如涉及),否则投标无效。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备注: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均依次为包件一、包件二。在包件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之后包件二仍参与评审但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约定某包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剔除在之前包件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如不足3家的,该包件作流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625612993@qq.com
方式:线上邮箱625612993@qq.com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4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9日(上午8:30-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625612993@qq.com ,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方式:15251029931)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5251029931
4. 售价:免费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2.付款方式:
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3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
1、完成初步成果并汇报后,达到专家论证要求,付至合同价的40%;
2、提交全部规划编制成果并通过论证评审后,付至合同价的60%;
3、规划成果审批后(取得批复),付至合同价的80%;
4、完成数据库备案、更新调整和动态维护服务工作开展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90%;
5、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后,乙方可申请付清所有款项。
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符合相关税务部门和甲方认可的增值税发票,并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3. 其他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载体为U盘,表面加贴投标单位简称,电子标书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②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滨海县育才西路586号
联系人:洪宏
联系电话:13961905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F区2108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5251029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525102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