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新区审批【2024】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经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经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727.26万元,一期工程概算847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6510万元,建设规模:一期范围分为五个部分,总长度约10公里,设计面积48000平方米:1.旄儿港南岸(凤凰大桥—白雀塘桥),长度2.1公里。2.旄儿港北岸西段(九九桥—赵湾四路),长度0.8公里。3.环城河北岸(嘉年华—杭长桥),长度3.3公里。4.西苕溪北岸(风荷桥—田横路),长度2.0公里。5.苕溪广场(北至龙溪港,南至西塞山路,西至星洲国际,东至万汇广场)。其中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094㎡,给水管道最大管径100㎜,排水管道最大管径500㎜,其中市政工程建安费约4205万元,房建工程建安费约799万元,绿化工程建安费约1200万元。建设地点:湖州市凤凰片区。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市政道路、取水工程、市政给排水、建筑设计、电气设计等专业设计工作。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与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开竣工手续办理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内生态绿道、智慧跑道、亮化照明、绿道驿站、市政道路改造、给排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前后期(除涉及可研相关工作、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监测、测绘等费用外)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文件、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水利、水土保持、交通、气象、排污、人防、白蚁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资料存档备案及权证办理(若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除各单项验收费用外)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21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具备承接园林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
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设计单位满足上述1)或2)或3)或4)资质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6个(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不超过3个);
3.?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具备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设计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不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人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1)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成员单位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0月3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0月3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经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 系 人:朱琳静、丁梁康
电 话:0572-25987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路777号
联 系 人:陆毅、梁昌俊
电 话:0572-2878778
监管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电话:0572-2590110
8.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