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开发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仓库工程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戴德新1391257275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纳斯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怀梅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开发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仓库工程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经济开发区冒港居委会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开发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仓库工程 ,主要内容为污水处理厂新建钢结构污泥仓库、砼场地、雨水管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至2024年10月15日下午17:30。
4.2地点:阜宁县天津路370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8361639010可以微信报名);标书制作材料费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带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U盘。
4.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地址:阜宁县天津路370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
4.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阜宁县天津路370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
五、招标最高控制价为27万元。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1 名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纳斯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协鑫大道17号 地址:阜宁县天津路370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
联系人: 戴德新 联系人: 郑怀梅
电 话: 13912572758 电 话: 18361639010
2024年10月10日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开发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仓库工程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经济开发区冒港居委会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开发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仓库工程 ,主要内容为污水处理厂新建钢结构污泥仓库、砼场地、雨水管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 期 |
001 | 阜宁开发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仓库工程 | 阜宁开发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仓库工程 ,主要内容为污水处理厂新建钢结构污泥仓库、砼场地、雨水管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至2024年10月15日下午17:30。
4.2地点:阜宁县天津路370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8361639010可以微信报名);标书制作材料费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带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U盘。
4.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地址:阜宁县天津路370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
4.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阜宁县天津路370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
五、招标最高控制价为27万元。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1 名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纳斯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协鑫大道17号 地址:阜宁县天津路370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
联系人: 戴德新 联系人: 郑怀梅
电 话: 13912572758 电 话: 18361639010
2024年10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