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城轨公司太原1号线4标加工件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11(09)-xj-2022-25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编号:ZT11(09)-XJ-2022-256

公司:

太原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4标项目经理部拟采购一批加工棚(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备注

1

材料加工防雨棚

13m*7m*2.8m

国标

900

建设北路南站

移动式

2

下井楼梯平台

3.5m*2m*2.9m

国标

1

建设北路南站


3

氧气乙炔棚

2.5m*3m*2.5m

国标

10

建设北路南站


4

渣土池挡泥板

以实际为准

国标

1000

建设北路南站

彩钢瓦

5

物料棚

以实际为准

国标

1000

建设北路南站

彩钢瓦

.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也可开具税率为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长泰饭店旁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采购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后并核对无误后,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 %的质量保证金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75%的价款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85%的价款18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接受现金支付比例70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30%,承兑票据由卖方自行处置,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卖方需把货物卸到买方指定地点

.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刘通 电话:17635101225

采购组织:陈露 电话:19924790006

采购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4标项目经理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20916日



1.报价资料

1.1报价函

中铁十一局城轨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太原1号线4标项目部询价编号:ZT1109-XJ-2022-256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9-XJ-2022-256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9-XJ-2022-256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单价 (不含税)

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

税率

税额

备注

1

材料加工防雨棚

13m*7m*2.8m

国标

900




  %



2

下井楼梯平台

3.5m*2m*2.9m

国标

1




  %



3

氧气乙炔棚

2.5m*3m*2.5m

国标

10




  %



4

渣土池挡泥板

以实际为准

国标

1000




  %



5

物料棚

以实际为准

国标

10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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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

2.2开户许可证

2.3近2年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2.4生产许可证(如有)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6资质证书(如有)

加工件集中采购询报价文件.docx加工件集中采购询报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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