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信访局人民来访中心维修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金额
344.6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23]002674号
预算金额344.62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光明85166469
中标公司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344.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信访局人民来访中心维修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2674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信访局人民来访中心维修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2674号
3、项目内容:湖南省信访局人民来访中心维修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何光明
6、联系电话:8516646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446288.03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01全额付款:                   
02预付款:                   
03分期付款: 本工程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款支付应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可预见费后进行;承包人签订合同并提供履约担保后7天内支付合同金额10%预付款;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30%后,支付完成工程量金额的80%,承包人完成工程量的60%后,支付完成工程量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并一次性扣除预付款;竣工结算报相关部门审核完成,并提交完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履约担保可替代)。
04成本补偿:                   
05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7日,完成日期:2024年03月16日。总日历天数:120天。
2、地点:长沙市
3、方式:现场履约
4、履约担保金:
金额:1796285.49元
形式:履约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
期限要求: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后终止
5、质量保证金:
金额:103388.64元
形式:扣留工程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期限要求:12个月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设计图纸,相关法律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0-2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0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恒忠法定代表人:江晓波
委托代理人:周永委托代理人:颜玮材
电 话:0731-85161453电 话:15574985688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 长沙 长沙 特立西路18号三一街区13东30楼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星城支行
 帐 号:8000472341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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