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舒城县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业务托管运营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369.0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gj2023-05-05
预算金额1369.05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64-8689920
中标公司安徽百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369.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GJ2023-05-05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业务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百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180号(7号商网楼)
中标金额:壹仟叁佰陆拾玖万零伍佰陆拾元整(?136905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昌应、刘军、童晓华、杨维连、崔爱华、韦曙东、何龙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杭埠镇
联系方式:何先生 0564-8668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10层
联系方式:0564-8689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8689920
十、附件
无
一、项目编号:AHGJ2023-05-05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业务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百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180号(7号商网楼)
中标金额:壹仟叁佰陆拾玖万零伍佰陆拾元整(?136905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业务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舒城县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处理厂总日污水处理量约为8000吨/天)。 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日常运行、在线设备第三方维护、污水处理达标、日常厂区规范管理。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年(采用1+1+1的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供应商履约服务质量良好,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昌应、刘军、童晓华、杨维连、崔爱华、韦曙东、何龙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杭埠镇
联系方式:何先生 0564-8668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10层
联系方式:0564-8689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8689920
十、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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