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福顺恒[2018]招字第a-185号
预算金额10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兵0591-87850812
标书截止时间2018/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1
公告正文
“中西医结合学院尸库、标本准备间空气净化系统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8]招字第A-18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西医结合学院尸库、标本准备间空气净化系统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已由 福建中医药大学 会议纪要 批准项目业主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中西医结合学院尸库、标本准备间空气净化系统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闽侯大学城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原有尸库及标本准备室进行装修及暖通部分改造,具体改造为负一楼原尸库及走廊重新装修地面、天花、墙体,增加暖通及变频送排风系统;负一楼管灌注室重新装修地面、天花、墙体,增加暖通及变频送排风系统;一楼、二楼标本准备室重新装修地面、天花、墙体,增加暖通及变频送排风系统,全区增加氧离子簇粒子净化主机装置、废气处理装置。外墙通风管道装饰应以现有管道装饰一致。对细胞培养室层流净化系统进行更新改造。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工程估算为109.5万元即最高投标限价。

2.5.招标范围:负一楼尸库、灌注室、尸库外走廊和标本准备室(2间)专业装修、暖通系统、有害气体通排风部分、废气处理装置、全区增加氧离子簇粒子净化主机装置、废气处理装置及部分设备,总面积502平方。“中西医结合学院尸库、标本准备间空气净化系统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的工程总承包任务。细胞培养室层流净化系统老化,对其进行改造更换,面积约40平方米。

2.5.1设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中西医结合学院尸库、标本准备间空气净化系统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室内改造、装饰装修设计、空气净化系统设计、水净化系统设计、智能化设计、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附属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5.2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5.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的室内改造、装饰装修、空气净化系统、水净化系统、智能化、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附属工程

2.6总工期要求: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含设计、施工以及采购等全过程工作)。关键节点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提供正式施工图和工程预算。

2.7工程质量: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2.7.2采购的设备及设施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2.7.3施工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的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的要求,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5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时,相应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类(或机电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 29 日至201812 3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 分,下午1500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光盘)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12 21900分,地点为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应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一天的17:00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万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交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为便于查询应注明“福顺恒[2018]A-185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账号: 1402 0208 2960 0000 729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

地 址:福州闽侯大学城

邮 编: 350122

电 话: 13107601658

联系人: 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西洪路363号四、五楼,邮编:350000

电 话:0591-87850812;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吕兵、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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