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林市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区域配送中心项目食用油分装车间配套油罐仓房、新建设备设施用房及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BCZB-2023-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区域配送中心项目食用油分装车间配套油罐仓房、新建设备设施用房及配套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内容均作相应的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长虹中路101号
项目联系人: 刘站
联系电话:0773-7599524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芳华路18号悦发楼4楼
项目联系人:秦娟
联系电话:0773-58979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BCZB-2023-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区域配送中心项目食用油分装车间配套油罐仓房、新建设备设施用房及配套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履约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履约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 (1)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履约能力。 | (1)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履约能力。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10.2 招标控制价 | 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2539957.19元【其中:预算 2060455.4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24728.72元、规费145051.8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129663.66元,其他15388.14元)、增值税 209721.23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60455.44元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124728.72元、规费 145051.8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129663.66元,其他 15388.14元)、增值税 209721.23元】。 | 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2539957.19元【其中:预算 2010455.4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24728.72元、规费145051.80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129663.66元,其他15388.14元)、增值税 209721.23元、暂列金额50000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10455.44元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124728.72元、规费 145051.8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129663.66元,其他 15388.14元)、增值税 209721.23元、暂列金额50000元】。 |
4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函 | 1、根据你方项目招标编号为 (项目招标编号) 的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投标报价(大写) 元(¥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其他 元)、增值税¥ 元),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 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元,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 | 1、根据你方项目招标编号为 (项目招标编号) 的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投标报价(大写) 元(¥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其他 元)、增值税¥ 元、暂列金额 元】,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 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元,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 |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内容均作相应的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长虹中路101号
项目联系人: 刘站
联系电话:0773-7599524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芳华路18号悦发楼4楼
项目联系人:秦娟
联系电话:0773-589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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