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252.13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1072022bcs00114
预算金额252.67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
招标联系人-0351-3382554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丽娟0351-3382554
中标公司太原市美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52.1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1072022BCS00114
二、项目名称: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项目 | 花卉摆放:坚持主要景点和次要景点结合、平面与立面集合,为党的二十大和国庆73周年营造氛围,需完成:1、道路景点摆放花坛6个,其中:柳巷路口花坛1个,建设北路北路口1个,建设北路南路口1个,杏花岭区政府花坛1个,省政协及省工会路段立体花坛雕塑1个,东峰路东南口花坛立体花坛雕塑1个。 城区主干道范围摆花其中:柳巷路口花坛摆花1616盆,建设北路-北路口花坛摆花10439盆,建设北路-南路口花坛摆花8981盆,东峰路-东南口花坛摆花2270盆,杏花岭区政府花坛摆花14017盆,扶绥全晋旗台摆花808盆,道路沿线栽植花卉978.78㎡及摆花23604盆,区政府更换乔木4株及绿篱27.5㎡。花箱组合220个、造型花柱111个、鞍马花盆998个、φ1.2m花球4个φ1.8m花球4个、白栅栏984.09m。(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 | 批 | 2521303(元) | 太原市美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太原市晋源区晋源南外环街南1幢B座107号 | 91140100754077450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1 | 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项目 | 花卉摆放:坚持主要景点和次要景点结合、平面与立面,为党的二十大和国庆73周年营造氛围(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09月30日前完成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萍,董慧迪,杨永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收取规定的收费基准价的100%向成交人计取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649.1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463号
联系方式:0351-3382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和平北路塞纳阳光6号楼1单元16层1603室
联系方式:13835181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丽娟
电 话:13835181650
附件信息:
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定稿).doc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定稿).doc
448.0K
招标代理:山西华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招标编号:SXHF2022011磋商文件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项目
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1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磋商公告1目录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
第一章磋商公告第八章相关附件64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3第六章合同草案3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4
项目概况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2-09-14 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5.最高限价:2526741.50元4.预算金额:2526741.5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1.项目编号:SXHF2022011一、项目基本情况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09月30日前完成6.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项目共1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内容 | 备注 |
包1 | 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 | 1 | 项 | 花卉摆放:坚持主要景点和次要景点结合、平面与立面集合,为党的二十大和国庆73周年营造氛围,需完成:1、道路景点摆放花坛6个,其中:柳巷路口花坛1个,建设北路北路口1个,建设北路南路口1个,杏花岭区政府花坛1个,省政协及省工会路段立体花坛雕塑1个,东峰路东南口花坛立体花坛雕塑1个。城区主干道范围摆花其中:柳巷路口花坛摆花1616盆,建设北路-北路口花坛摆花10439盆,建设北路-南路口花坛摆花8981盆,东峰路-东南口花坛摆花2270盆,杏花岭区政府花坛摆花14017盆,扶绥全晋旗台摆花808盆,道路沿线栽植花卉978.78㎡及摆花23604盆,区政府更换乔木4株及绿篱27.5㎡。花箱组合220个、造型花柱111个、鞍马花盆998个、φ1.2m花球4个φ1.8m花球4个、白栅栏984.09m。(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三、获取采购文件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备注: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4.售价:免费领取3.方式:电子交易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下载):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时间:2022-09-02至2022-09-0823:59:5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时间:2022-09-1414:30:00(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截止时间:2022-09-1414: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3、报价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报价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报价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463号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3.项目联系方式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和平北路塞纳阳光6号楼1单元16层1603室名称:山西华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1-3382554联系人:张先生
注: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3835169518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人 | 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 | |
2 | 代理机构 | 山西华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3 | 项目名称 | 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 | |
4 | 项目编号 | SXHF2022011 |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6 | 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 包1: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贰万陆仟柒佰肆拾壹元伍角整¥:(小写)2526741.50元注: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 |
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8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þ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 | |
9 | 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 | 无。 | |
10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格式见第七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章);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供应商缴纳所属日期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的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保金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注册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9.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其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声明书(格式见相应格式部分);11.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章);1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 |
11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 | 1.★开标一览表、报价函附录(格式见第八章)2.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八章)3.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见第八章)4.供应商企业简况;5.项目队伍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八章);6.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格式见第八章);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 |
12 | 相关附件 | 详见磋商文件第九章 | |
13 | 项目其他要求 | 1. ¨是 þ否 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2. ¨是 þ否 接受合同分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 |
14 | 现场考察 | þ否 ¨是 | |
14 | 答疑会 | þ否 ¨是 | |
15 | 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 | 1.供应商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封皮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开启应先进行电子磋商开启,磋商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磋商开启;符合磋商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磋商开启,不再进行电子磋商开启。4.评审先进行电子评审,评审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审;符合磋商评审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评审,并以纸质评审结果为准。 | |
16 | 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 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磋商开启现场提交。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4.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4份(一正三副)5.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6.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传输递交后,还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存储:以U盘介质存储;(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1份;(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标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标识或盖章的视为未递交。(4)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等方式送达至采购组织机构,送达时间以采购组织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未递交,建议供应商提前3日办理邮寄事宜。7.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
17 | 响应文件报价方式 | 报价次数:二轮报价。最后磋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磋商报价。 | |
18 | 磋商评审补救措施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磋商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 | |
19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3000元整; | |
20 | 提交履约保证金 | ¨是 þ否 | |
2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需要踏勘。 | |
22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
23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09月30日完成 | |
2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9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线上地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下地点: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8楼会议室 。 | |
24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专家数量(2)人 + 采购人数量(1)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
25 | 供应商现场出席 | þ不要求,可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投标 ¨要求 | |
26 | 评标委员会现场出席 | þ要求 ¨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 | |
27 | 成交服务费的支付 |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准价格计算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30.2 | |
28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节能产品 | 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7〕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28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节能产品 | 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 |
28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环境标志产品 | 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7〕18号)中产品的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 |
28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信息安全产品 | 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28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正版软件要求 | 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
28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企 业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8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企 业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R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 (工程项目为1%-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28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企 业 |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28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监 狱企 业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8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福 利企 业 |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华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
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7“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5.通知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机构。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第八章相关附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草案;
三、响应文件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相关附件部分。9.1响应文件的组成
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表格内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
9.3.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9.3.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的一致性,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9.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帐号:1405018153080000046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钢城支行开户名称:山西华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2账户信息: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咨询电话:13835169518咨询人:胡女士
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6磋商保证金退还:(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编号。(2)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1.报价(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磋商有效期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磋商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按要求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五、磋商开启仪式16.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或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7.4磋商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17.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磋商开启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以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现场开启并唱标,并让供应商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17.2供应商参加磋商开启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开启活动,并且对磋商开启、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磋商开启活动。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初步审核18.3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组建评审小组
19.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0.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磋商(线上进行)19.5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予以当面告知。19.4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0.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4.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评审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0.4.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评审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按要求签字确认。20.3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报价合理性审查21.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内进行,磋商供应商应随时做好报价准备,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要求需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
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评审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5.评审过程保密24.3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通知七、签订合同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成交服务费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签订合同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保密和披露30.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或商定从保证金中扣除,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30.1.1成交服务费经双方约定可从保证金中扣除。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成交服务费收取
类型成交金额 费 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保密
34.质疑33.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3.询问十、询问和质疑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4.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4.4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F.提出质疑的日期。
十一、违约处罚34.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5.违约处罚
说明: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一、响应文件初审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序号 | 审查内容 | 标 准 | |
1 | 响应函 | 按照“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照“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按照“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4 | 营业执照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
5 | 纳税凭据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
6 | 社会保险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
7 | 财务状况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
8 | 特殊资质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
9 | 磋商保证金 | 保证金已足额缴纳且从基本账户转出 | |
10 | 声明书 | 按照“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11 |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 按照“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12 |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编制 |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写、签署、盖章。 | |
13 | 信用记录查询 | 查 询渠 道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13 | 信用记录查询 | 查询截止时间 | 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
13 | 信用记录查询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 |
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现场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序号 | 审查内容 | 标 准 |
1 | 报价一览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商务条款响应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
4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②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填写“报价表”。 |
4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 |
4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④不存在总报价或单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情形。 |
5 | 项目队伍配备情况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7 | 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8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审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 |
1.评审原则二、评审办法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5.特别说明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各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最后响应报价得分和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汇总得分评审细则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
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30分) (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 | 分值 |
1.磋商报价过低的情况(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个)若供应商报价低于所有有效供应商磋商报价算数平均值的85%,磋商小组会判定磋商报价属报价过低情况,其价格评审得分统一按15分计算。2.各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是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有效磋商报价中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过低的除外)得30分。3.其他报价计算公式:其他供应商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分 | 30分 |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6分) (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 | |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6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每有一人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2分;最多加6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证明材料以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上岗证为准) | 6分 |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64分)(由评审小组成员各自独立评审,得分为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 | |
1.项目实施方案(25分)针对本项目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20-25分;基本可行10-20分;一般的0-10分。 | 25分 |
2.关键部位施工(15分)针对本项目对关键部位施工有详细的方案、技术保障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7-15分;基本合理0-7分。 | 15分 |
3.质量安全保证措施(7分)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质量、安全、消防、降噪、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5-7分;保证体系较完整、措施一般3-5分;保证体系及措施欠完整0-3分。 | 7分 |
4.文明施工、环保及安全措施(5分)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方案及保障措施,合理完善、可靠2-5分;基本完善0-2分 | 5分 |
5.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5分)根据项目安排合理2-5分;基本合理0-2分 | 5分 |
6.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分)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合理2-5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0-2分 | 5分 |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2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布置合理2分;基本合理1分 | 2分 |
项目概况:花卉摆放:坚持主要景点和次要景点结合、平面与立面集合,为党的二十大和国庆73周年营造氛围,需完成:1、道路景点摆放花坛6个,其中:柳巷路口花坛1个,建设北路北路口1个,建设北路南路口1个,杏花岭区政府花坛1个,省政协及省工会路段立体花坛雕塑1个,东峰路东南口花坛立体花坛雕塑1个。城区主干道范围摆花其中:柳巷路口花坛摆花1616盆,建设北路-北路口花坛摆花10439盆,建设北路-南路口花坛摆花8981盆,东峰路-东南口花坛摆花2270盆,杏花岭区政府花坛摆花14017盆,扶绥全晋旗台摆花808盆,道路沿线栽植花卉978.78㎡及摆花23604盆,区政府更换乔木4株及绿篱27.5㎡。承办单位: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项目名称: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项目一、项目概述商务技术要求2、按照评审得分有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略顺序推荐。
三.技术要求:3.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验收。2.质量标准及要求:达到相关质量验评标准、以及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1.工程地点:杏花岭区二、商务要求花箱组合220个、造型花柱111个、鞍马花盆998个、φ1.2m花球4个φ1.8m花球4个、白栅栏984.09m。
施工期间及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场,保证场地、道路整洁。五、其他要求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09月30日完成1、质量等级:达到相关质量验评标准、以及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四、质量及工期要求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摆花工程。要求中标的施工单位能够严格履行施工程序,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作业,狠抓本工程的工作质量、进度和安全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施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1.1编制依据: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供货清单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验收。六、验收标准
2、招标(磋商)控制价1.1.6其他相关资料。1.1.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1.1.4本磋商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1.1.3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1.1.2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2.1.5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2.1.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相应的计价办法;2.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和常规的施工方案;2.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2.1.1《计价规范》和《实施细则》;2.1招标(磋商)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3.1.1《计价规范》、《实施细则》;3.1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有关计价要求,自主报价。3、磋商报价说明2.1.8其他相关资料。2.1.7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2.1.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
3.1.6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3.1.5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本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3.1.4企业定额及费用标准或者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额》;3.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3.2.3工程量清单中磋商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3.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3.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2磋商报价要求:2.1.8其他的相关资料。3.1.7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3.4.1措施项目包括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磋商供应商拟定的磋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磋商供应商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税金外的全部费用。3.4措施项目报价要求3.3“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磋商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组成。“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磋商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费用的合计金额一致。并应按山西省《实施细则》附录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3.2.6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及单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磋商报价时均应考虑,其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3.2.5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工程设备,磋商报价时应严格执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计算规则。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和《实施细则》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3.5.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3.5.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或参照定额规定并计算计日工金额。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3.5.2暂估价分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项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3.5.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不包括计日工金额,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3.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定:3.4.2施工组织措施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属不可竞争性费用,磋商供应商报价时不得随意调整,其余可参照定额执行或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各分项成本。
如果采购人在检查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或修改,或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或修改,但磋商供应商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差异不得再提交采购人答疑和修正,并不得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原工程量清单或补充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即使按照施工图和磋商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磋商供应商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磋商总价的计算。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包括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每个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磋商供应商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或修改文件。3.5.8工程量差异调整3.5.7磋商总价是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磋商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响应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3.5.6管理费应由磋商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磋商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3.5.5税金按“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经国家、省核定的费率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第六章合同草案工程量清单以电子版格式作为附件另发。5、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其他补充说明
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1、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乙方):(全称)发包人(甲方):(全称)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3、合同工期2、工程承包范围: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工程地点:
序号 | 施工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
2 | |||
3 | |||
4 | |||
… | … | … | … |
5、合同价款工程质量标准:4、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竣工日期:年月日开工日期:年月日
(2)成交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6、组成合同的文件支付方式: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工程报价或工程预算书(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3)报价书及其附件
10、质保期期限:本合同质保期金暂定为元,工程质保期为,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到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平方米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期重新计算。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乙方施工中不得对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建筑设施或设备管线、网络、电路等进行破坏性施工,造成损失应立即予以修复,不得影响住户正常使用。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如发生意外要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做好现场自身范围内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保期期内承担工程质量质保期责任。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11.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11.2合同订立地点: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11、合同生效质保期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在建筑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附件二廉政合同格式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帐号:帐号: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的义务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承包人的义务(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违约责任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格式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发包人职责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3.违约责任(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正/副本)(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日期:二○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目录目录格式
件文明证格资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分部分项费¥________元;措施项目费¥_______元;不可竞争费¥_______元。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上述报价中,包括:(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采购人名称):1、响应函(格式)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予以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磋商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低于成本或不合理报价的响应文件。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
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彩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名称):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采购人名称):10、声明书(格式)9、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其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8、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7、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注册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缴纳所属日期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的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保金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若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采购人名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日期:
特此承诺。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名称):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名称):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11、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名称):
技务商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2、信用记录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日期: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报价一览表(格式)件文术
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项目经理:质量标准:工期:报价金额:大写: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2、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报价函附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条款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施工准备时间 | 签订合同后( )天 | ||
2 | 误期违约金额 | ( )元/天 | ||
3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合同价款( )% | ||
4 | 提前工期奖 | ( )元/天 | ||
5 | 施工总工期 | ( )日历天 | ||
6 | 质量标准 | |||
7 |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 ( )元 | ||
8 | 预付款金额 | 合同价款的( )% | ||
9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合同价款的( )% | ||
10 | 进度款付款时间 | 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天 | ||
11 | 竣工结算付款时间 | 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天 | ||
12 | 保修期 |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
以上两种情况,供应商只需根据自身实际响应情况选择一种填写。(2)供应商如“完全响应”,可在“磋商文件要求”列中填写“全部磋商文件要求”;在“是否响应”列中填写“完全响应”;在“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列中填写“全部承诺”。(1)供应商如有“不响应”,则只需列明不响应内容;除列出的“不响应”外,供应商保证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填写说明:项目编号: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项目名称:3、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2.响应文件对第四章“技术要求”中标“★”的内容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存在负偏离,予以废标。注:1.供应商须详细列明本表要求的全部具体响应内容,全面纰漏各项响应程度,未列明实际响应状况的,予以废标;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 | 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技术指标 | 偏离说明 |
序号 | 项目 | 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技术指标 | 偏离说明 |
1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 |||
2 | 服务要求 | |||
3 | 其他要求 | |||
4 | 验收标准 |
项目名称: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0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5、项目队伍配备情况表(格式);4、供应商企业简况;日期:
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近五年已完同类型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已完工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及获奖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近五年已完同类型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已完工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及获奖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经理简历表02、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编号:
拟担任职位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完工程情况 | |||||
拟担任职位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 | |||||||||
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近五年已完同类型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已完工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及获奖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近五年已完同类型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已完工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及获奖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0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注:本页后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相应技术职称证;
注:辅助说明资料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行设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0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本页后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01.实施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8、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结算凭证或发票、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客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
2 | ||||||
3 |
07.施工平面布置;06.安全保证措施;05.文明施工保证措施;04.质量保证措施;03.工期保证措施;02.人员、设备配置合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件1第八章相关附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08.供应商认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2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我公司对年月日发布的磋商日期为:年月日,项目名称为:、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中第包(技术指标/评审结果),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格式)附件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单位地址:质疑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2.1.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2.
联系方式:供应商代表(签字):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邮政编码: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4年月日
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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