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土公告字[2023]整第3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30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岭市TP080207地块(不动产单元编号为331081001230GB00885W0000000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各类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地上建筑总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1 | 温岭市TP080207地块 | 太平街道东门村 | 37938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商业用地(0901)[其中商业用地不包含加油加气站用地(09010501)] |
| ≤35% | 54米 | 大于1.0且不大于1.9 | ≥30%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66000 | 13200 |
备注 | 1、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办发〔2022〕10号)文件。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301004号文件 |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余款在2023年12月15日前缴纳完毕。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查看。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8日;
2、 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浏览或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0/index.html)上公布。
2、咨询电话:
(1)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6-89932160(土地业务)、0576-81766726(规划业务)
(2)温岭市财政局:0576-860865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