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榆林化工2024-2027年度脱硝催化剂卸装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76.4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榆林化工2024-2027年度脱硝催化剂卸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榆林化工2024-2027年度脱硝催化剂卸装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650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650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潘凯之、李伟(3261836)、李雯静(3261779) 电话:0471-3261778
邮箱:13707580@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榆林化工2024-2027年度脱硝催化剂卸装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650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6508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华新控股(河南)有限公司 | 太原市龙兴泉电力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76.483800 | 238.408851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豫)JZ安许证字[2012]000016、2027年04月23日 | 安全生产许可证、/、:(晋)JZ安许证字〔2023 〕010113 -3/3;、2026年03月02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动力厂检维修保运服务(二标段)、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动力中心装置维护与检修合同、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热电中心维护维修及检修工程施工、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2024.03 4、宁夏煤 业煤制油分公司动力厂检维修保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二标 段)、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09 5、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动力装置维护保运合同、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3.07 6、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生产中心维护保运及检维修合同、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2022.09 7、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动力中心装置维护与检修、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10 | 1、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国神公司和丰电厂脱硝第三层催化剂更换项目、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 2、国神公司府谷电厂#1脱硝催化剂更换服务项目、国神公司府谷电厂 3、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炉脱硝催化剂更换施工、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潘凯之、李伟(3261836)、李雯静(3261779) 电话:0471-3261778
邮箱:13707580@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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