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340养护维修专项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dzc-2023s-210
预算金额99.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婷婷025-831942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S340养护维修专项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G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15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ZC-2023S-210

项目名称:S340养护维修专项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9.7万元

最高限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69753.46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S340虞宁线路面、边沟改造及绿化补植等,全长约9.5km道路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26m,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工作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即ZXY-SG包。

主要对本项目范围内进行路面、边沟改造及绿化补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

预计自20231220日至20240331日,共计102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2022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1204日至20231211日,每天9:00-18:0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G座。

3.方式:线上邮寄,请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dzc02@njqidi.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QDZC-2023S-210+申请人名称,邮箱自动回复采购文件登记表。

4电子文件售价:免费。

5.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1215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1215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G座会议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1215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G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人将统一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现场答疑,时间:20231212日上午10:00,地点:S340虞宁线宁杭高速溧水北出口处。

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和答疑,视同放弃现场踏勘和答,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现场踏勘,但也不会以此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在参加现场踏勘和答疑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http://njcredit.nanjing.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登录入口界面,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2)在“供应商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市溧水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西旺社区

联系方式:025-57212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G

联系方式:025-83194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婷婷

      话:025-8319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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