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质量抽检承检机构资格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0.7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22022000045
预算金额90.7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833-2402667
中标公司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90.7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22022000045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食品质量抽检承检机构资格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度食品质量抽检承检机构资格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11层2号 907,72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度食品质量抽检承检机构资格采购):

服务类(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本次采购内容分为食品生产企业制品、小作坊食品、专项食品、流通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类六个类别,2275个批次,具体服务清单及项目要求见下表。除了生产环节和食用农产品不要求不合格率,其他经营环节不合格率至少达到6%。其中,生产环节280批(包含生产企业100批、小作坊150批、政府机动办案30批);专项抽检220批(重点抽检学校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流通食品800批;食用农产品275批;餐饮食品及景区专项700批。生产企业共66家,共91个种类样品,要求全覆盖,并且新的生产企业要全年多次抽检。因此生产企业抽检共280批次(生产企业100批、小作坊150批、政府机动办案30批) 1、承检机构应正确掌握承检项目的检测标准及依据、抽样方法及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等,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抽样工作,提交检验报告和统计及质量分析报告等。2、抽样规则:抽样商品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抽样实施方案的约定进行判定。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备份样品由当地执法机构带回或商家自行保管。3、承检机构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检测项目、批次等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测依据制订出具体品种的抽查检验实施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备案。4、样品的抽取:成交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样品的抽样工作。成交人负责组织抽样车辆、抽查人员前往规定区域与辖区相应的管理部门一道开展抽样工作,样品由承检机构购买,购买的样品应满足检验要求。承检机构负责抽样工作单的填写、样品的封存及现场拍照留证工作,并履行告之义务等。 5、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承检机构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每个样品均要由承检机构、检验部门专人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承检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并具备满足检测的储运条件设备。 6、由于抽检工作的特殊性,承检机构应当能够密切配合监管部门的抽检工作,按要求合理安排采样时间,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验检测任务。7、检验报告:按照法律、法规和检验规程等在时限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的报告。检验报告一式三份或四份(合格的一式三份,不合格的一式四份。) 8、承检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抽查规范级委托协议书开展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科学、真实、客观、公正。承检方应及时将检验结果及质量分析报告报送实施抽检的市场监管局,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9、承检机构应做好抽检、数据统计及相关信息反馈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修改判定原则;不得将检验工作转包或分包他人;被抽查样品要有防拆封、防损坏等措施,以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包括附着在样品上的使用说明及其他信息);对被抽检人的拒检行为以及采样中发现的“三无”产品,要及时告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并移交被抽检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10、样品检验由承检方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如出现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检方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承检机构出现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采购合同;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2、采购人可以根据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及安全、风险预警等机制临时调整抽检计划中的抽样品类别及项目。13、检验结果如存在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4、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人员、设备、设施等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022年10月至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 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和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907,72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娜李建明(采购人代表)单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2年度食品质量抽检承检机构资格采购):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1809039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三楼

联系方式:其他事宜咨询:0833-2402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文件、质疑等咨询李先生

电话:0833-2192933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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