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ylzx2020-wz-g-01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敬柏189130950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太湖新城2020-2021年度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CYLZX2020-WZ-G-016
二、招标项目需求:
1、项目目标和任务
1.1地面三维激光扫描:
采用三维激光扫描仪,对选定的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进行三维扫描,对扫描的点云数据配准,构建三角网,进而制作地面三维模型。通过高精度模型的建立,对施工后工程模型的三维数字化建设,实现工程施工成果的三维展示;同时对施工前后两期模型的对比,实现数据的可视化提取。
1.2建成道路测量:为保证及时获取建成道路相关数据,需对建道成路及时测量,包括道路地形测量,相关要素平面、高程位置等。
1.3三维实景数据建设:三维实景包括街景数据与天空实景数据,街景数据采用地面移动测量系统(全景采集车)对重点绿化工程的道路进行采集,约需采集道路长度5公里;引入三维实景技术,采集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后的周围的三维实景数据,实现工程建设真实场景浏览。街景数据必须实现人机交互式浏览,通过鼠标的前后、左右旋转任意选择自己的视角,通过鼠标进行街景的放大和缩小,达到清晰的沉浸式全景显示效果。
1.4控制、地形测量及用地信息:各类项目首级控制测量,包括平面、高程控制测量;指定区域相关地形测量,按要求提供相应比例尺地形数据及地形基础上的各类具体用地信息,从而保证前期工作准确,为设计、施工、建设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1.5日照分析数据测量等工程测量:
1.5.1日照分析数据测量:项目设计过程中,为对拟建的高层建筑及受其影响的建筑进行日照分析,满足被遮挡建筑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更为了保证日照分析数据的准确性,需要测量日照受影响范围内房屋建筑的室内外地坪高度、建筑屋面高度和平面位置等相关数据。
1.5.2建筑放线:为建设项目前期提供准确位置及周边相互关系。
1.5.3建筑验线:放线后,对建筑建设情况及与周边相对关系进行复核。
1.5.4管线放线:提供建设设计管线等相关数据进行管线放线。
1.5.5工程放点:根据提供坐标现场放设点位。
1.5.6工程测点:根据需要,现场测量点位的平面、高程坐标。
1.6面积(建筑、绿化)测量:项目设计过程中,需对拟建的(建筑、绿化)面积进行预测,计算容积率、绿化率,确保设计符合指标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对已建(建筑、绿化)面积进行量测,掌握实际数据,方便相关工作开展。
1.7车位测量:项目设计过程中,需对拟建的车位进行预测,计算数量,明确分布,确保设计符合指标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对已建车位进行量测,掌握实际数据,方便相关工作开展。
1.8数据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各类不同坐标系统的坐标数据进行转换,方便设计、工程等各种坐标的需求。
1.9地图数据服务
采用现有地形图资料、影像资料,并结合现场核对,进行管理范围的电子地图数据(主要包括四要素数据、兴趣点数据、门牌号数据、公交数据、导航数据)采集制作,并进行管理区域的地图编制。
根据项目需要,提供优于0.1米分辨率的航空影像数据并进行管理区域的影像图编制。
1.10基于AR增强现实技术的城市景观影响评价
基于AR增强现实技术,从城市景观的协调性角度分析,在设计、建设完成环节,对于景观影响评价,主要采用专业相机代替人眼视觉,通过照片地理参数化、三维空间还原和虚拟场景匹配融合等技术实现景观评价,具有短、平、快的优点,且更具有真实的人眼视觉感受。具有需实现如下分析:建筑形态对天际轮廓线的影响;建筑高度对背景的遮挡;建筑风格色彩与周边建筑是否协调;建筑体量对视觉舒适度的干扰;视线通廊是否通透。
2、项目工作量










































































































序号
内容
单位
拟招标工作量
备注
1
放点

450
2
高程/平面测点

30000
3
1:500地形

200
4
1:1000地形

500
5
土方计算

200
6
平面控制

200
7
高程控制

200
8
纵断面
公里
100
9
横断面
公里
500
10
河断面

100
11
建成道路测量

500
12
坐标转换

50
13
井位数据测量

200
14
街景测量
公里
5

注:图幅可采用50*50cm的正方形分幅和40*50cm的矩形分幅。
3、技术要求
3.1规范标准
3.1.1  GB 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3.1.2  CJJ/T 8-2011《城市测量规范》;
3.1.3  CJJ/T 73-20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3.1.4  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3.2 测绘基准
3.2.1平面坐标系统:苏州独立坐标系。
3.2.2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责任和义务:
(一)采购方的责任与义务
1.1采购方应履行基本规划程序,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工作量及工作周期,并按合同有关规定支付测绘费用。
1.2采购方应向中标单位提供开展测绘工作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
1.3测绘人员在编制过程中,采购方应对中标单位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中标单位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4采购方应认真组织专家对测绘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和整理会议纪要,对中标单位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中标单位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5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采购方应保护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测绘方案和专利技术。未经中标单位同意,采购方对中标单位提交的测绘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二)中标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2.1中标单位应根据投标文件和签订的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测绘工作。
2.2中标单位应做好测绘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测绘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文件的编制、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研究质量负责。
2.3测绘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本项目的测绘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划方面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以及有关文件和规定;
(2)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论证充分,成果可靠;
(3)文件除符合上述(1)-(2)条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2.4中标单位的测绘文件必须接受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的单位及采购方的上级主管单位的评审。凡评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中标单位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若有疑问,请采购方给予解答。采购方及委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评审并不免除中标单位的责任。
2.5中标单位应在收到采购方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14天内,完成对测绘文件的修改;若超过本款规定的期限,将视为中标单位的违约。
2.6人员保证与变更
(1)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测绘过程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应报经采购方批准。
(2)如果中标单位的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采购方有权书面要求更换,中标单位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或以上资历的人员替换。
(3)若中标单位的进度没有达到中标单位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采购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中标单位人员,中标单位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2.7中标单位在测绘过程中,如果发生侵犯专利权等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采购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2.8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2.9中标单位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汇报测绘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并接受采购方的检查,同时根据采购方要求向采购方汇报或接受检查。
2.10 在测绘过程中,中标单位应配合采购方做好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
(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测绘方案、人员配备方案、项目管理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范要求及服务要求做出承诺,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三、采购预算: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四、合格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合格投标单位的特殊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需要包括工程测量、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
2、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http://180.108.205.122:8088/zfcgsz/login”―“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图标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点击网上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点击 “确定”,即报名成功―根据提示,到左侧招标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查看分包”按钮,进入下载界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成功后刷新一下当前页面,看到下载标志变为已下载,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投标确认函编辑签章页面―编辑好投标确认函后点击“保存”按钮―然后切换至第二页供应商投标确认函签订界面,点击“签章”按钮签章―签章输入密码进行签章―签章完成之后点击保存即成功签章成功。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QQ:805640413 (软件客服)。0512-69820846、13914088964(业务咨询)。
5、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信息获取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中标公告,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6、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
评审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特别说明:
1、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出示苏城码、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月22日13:00-13:30止(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13:30整(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2日13:30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敬柏
联系电话:18913095097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天灵路25号国际科技大厦3幢1204室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席东
联系电话:0512-68560020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路777号
九、关于质疑的相关要求:
质疑接收人:张敬柏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或邮寄
质疑联系电话:18913095097
质疑要求: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吴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2583947。
十一、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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