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2023年问题厕所摸排整改整县奖补项目 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3]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问题厕所摸排整改整县奖补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水峪村:支路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道路硬化长522.5米宽3.5米,共1828.75平方米。村内护路路肩村内护路路肩,共780m³。防护墙新建M10水泥砖防护墙,长163m,外露面采用1:3水泥砂浆抹灰2cm;张家庄村:巷道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新建15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为3281平方米,路灯100盏。庙台村:巷道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新建15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为5828.5平方米路灯130盏。麒麟院村:巷道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新建15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为33平方米便道铺装面包砖铺装面积1533平方米,路缘石长度为766米,路灯3盏,广场铺设沥青1300平米。丑泥口村:巷道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新建15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为2595平方米,路灯178盏,种植树120棵。石猪口村:路灯50盏支路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新建15cm厚1120平米,便道铺装 836平米,广场硬化新建15cm厚广场水泥混凝土硬化300平米。杨家台村: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新建10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为2678.5平方米,便道铺装面包砖铺装面积597.5平方米,路灯安装115盏。油盆:支路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新建15cm厚广场硬化1000平方米;道路拓宽硬化3120平米;道路及广场硬化共4120平方米,拆除现状15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429平米,路灯安装130盏,便道铺装便道铺装面积1741平米。
水峪、张家庄、庙台、麒麟院、丑泥口、石猪口、杨家台、油盆等村所涉及的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建设雨水管道、路灯、面包砖铺装、路缘石等项目。
2.3工期:2023年12月31日之前。
2.4实施地点:水峪、张家庄、庙台、麒麟院、丑泥口、石猪口、杨家台、油盆等村。
2.5最高限价:4634400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灵寿县2023年问题厕所摸排整改整县奖补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的设计及施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3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4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若为联合体,则查询联合体所有成员,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若为联合体,则查询联合体所有成员,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两个平台均须报名,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请及时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同时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PDF格式)。潜在投标人如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0月8日09:00至2023年10月12日17:00。
4.3招标文件费: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日上午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石家庄市灵寿县
联 系 人: 李新娟
电 话:0311-825187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城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88号二层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311-88128666
招标文件如下:文件发售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