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州市高新区璟致湾城2.4期室外配套工程劳务施工招标公告JTZB-2022-11-15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因工程需要,现对滨州高新区璟致湾城2.4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单位来报名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滨州市高新区璟致湾城2.4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劳务施工
3、项目地点:滨州市高新区高十一路以西,新四路以北
4、招标内容:施工图内关于室外配套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景观、给排水、雨污、弱电、消防管网、照明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6、计划工期: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无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与招标方合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能参加投标。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执行人;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等系统查询,投标报名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别在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受到处罚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5、开标前招标方会按以上条件对投标方进行查询,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投标。
三、报价方式
1、报价方式:按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报价单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除招标方提供资源之外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费、环保文明施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招标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保管看护费、设备调遣费、配合试验检验、成品保护、配合检查验收以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2、投标方不得私自改动报价单中的工程量,投标方私自改动报价单内容进行报价的按废标处理;若投标方所报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3、以综合单价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若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4、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在保证总中标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人不合理的清单单价进行合理调整。
四、付款方式及开标说明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根据中期结算资料进行挂账,挂账后的次月付至挂账额的70%,2023年春节前付至累计挂账额的80%,完工后付至挂账额的80%,2024年春节前付至最终结算值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招标方审计部门审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付款比例最高不超过投标方完成工作量的85%,如缓付工程款时不计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时须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方式:根据双方约定计量规则核算投标方完成合格工程量,经招标方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确认后的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工程量不超出招标方与建设单位间的结算数量。
3、开标程序:采取两轮报价一轮谈判的方式进行,第一轮报价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淘汰一定数量的投标单位(具体淘汰数量,根据投标单位数量由招标方开标前现场公开宣读),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第二轮报价;进入第二轮报价的单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二轮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再淘汰一定比例或者数量的投标单位;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最终谈判。
4、招标方设有招标限价,招标限价作为招标方评标定标的依据,高于招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招标限价不公开。
5、招标方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投标方负责自行勘察现场,招标方可以安排项目人员陪同。
6、定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
只要投标方参与投标,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本次招标秩序和诚信,投标方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必须从投标方账户交纳(与投标方名称不一致时无效),缴纳方式为电汇,不收现金。同时请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单发至招标部邮箱:zhaobiao@dkc.cn。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否则,视为弃权。
账户名称: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账 号:161500220920049488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营东城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13854612281 联系人:董会计
摘要:**单位璟致湾城配套劳务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无息退还。
3、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扰乱正常开标秩序、影响招标方正常工作的。
②经招标方发现或其他投标方举报,确定存在围标行为的。
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招标方规定期限内与招标方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只要投标方参与投标谈判,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六、开标所带资料
投标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必须按照招标方提供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 2022年11月21日8: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8楼招标部。
3、报名形式:疫情期间只接受投标方电话报名或邮箱报名(邮箱报名的需事先拨打电话0546-8301065再发邮箱资料,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部邮箱:zhaobiao@dkc.cn,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4、报名联系人:姜先生/盖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01065
5、现场勘查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3864794887
6、招标部邮箱:zhaobiao@dkc.cn
八、投标答疑
若投标方领取到招标文件后存在疑问,须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招标方并电话告知;招标方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予回复,并电话通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下午2:00
2、开标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8楼会议室。(疫情期间外地单位可以采用线上腾讯会议视频模式开标,开标前半小时,招标人会发一个视频会议号邀请投标人进入线上会议室)。
十、其它事项
1、招标单位在任何时候,有权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无效,由此引起的对投标单位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相应的解释。
2、因业主原因而取消本项目的施工时,招标方与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合同关系相应取消。
3、对本次招标程序、结果有疑义或相关建议,可与联系人电话沟通。
4、中标人严格执行政府及招标方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办法。
5、监督部门:科达集团审计法务合规部
监督人:张女士 举报电话:固话:0546-8301889 手机:15865184946
举报邮箱:shenjibu@dkc.cn举报信息与管理建议平台二维码
6、可关注科达集团审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方便手机查阅招标信息。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滨州高新区璟致湾城2.4期室外配套工程劳务施工公开招标报价表.xlsx
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之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滨州市高新区璟致湾城2.4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劳务施工招标活动。其在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施工、结算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签字) :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招标清单报价说明
一、招标人负责
1、招标人协调投标人住宿所用房屋、生活用水、用电,但具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交底要求设置各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
招标人按交底要求供应安全防护材料(包含安全爬梯、安全网、路锥等),投标人按实际进场的材料签收领用,并负责制作、安装使用,使用完成后交回招标人,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人工费包含在各分项工程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施工作业人员所用的安全帽(招标方提供一套/人)、安全带、反光服(招标方提供一套/人)、劳保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由投标人负责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并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安全用品,费用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现场施工标识、警示类标志标牌、宣传标语的制作由招标人负责,安装及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二、投标人负责
1、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勘察现场,并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完全熟悉并了解现场情况。
2、投标报价单中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时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发生投标报价单以外分项工程时执行招标方审批单价。
3、投标人自备运输民工的车辆,运输施工材料、小型机具的货车,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单独计量。
4、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且自备发电机、电钻、电镐、小推车等小型工具及施工用电缆、水管,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单独计量。
5、投标人使用的发电机及油料,模板及模板加固件等其他辅助材料 (绑扎丝、焊条、聚氨酯嵌缝料、背衬垫条、防锈漆、润滑油等),清扫使用的铁锨、扫帚、铁刷等小型工器具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单独计量。
6、现场看护所用的临时住宿帐篷等由投标人负责,相关费用不再单独计量。
7、砂浆拌合,混凝土浇筑、切缝,钢筋弯曲及焊接,管材连接(热熔、焊接等)等使用的小型器具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单独计量。
8、投标方团体意外保险由投标方自行购买,保险额度不低于(100万元意外伤害+10万元医疗保险),此项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单独计量;
三、其他
1、材料损耗:招标人供材给予的损耗系数为:混凝土2%、钢筋2%、各类管材1%、块料(井字混凝土嵌草砖、红色烧结砖、灰色烧结砖、济南青花岗岩磨光面、黄色停步砖、黄色导向砖、荔枝面仿五莲红石英砖)0.5%,以招标方计量数量为基数,未列损耗系数的默认为损耗系数为零;投标人使用量超出设计材料用量×(1+损耗系数)的部分,按照招标人采购价格的1.2倍从投标人劳务费中扣除,招标人提供材料的节余收益归招标人所有。
2、招标人提供完成所有招标中开挖沟槽及回填分项工程的挖掘机、自卸车、装载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投标人负责施工所用人工、辅助小型机具、调遣工人的值班车辆,运输工具的货车。
3、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招标方提供材料人工辅助卸车、材料场内倒运、设备场内调运、雨季排水降水、摊铺机械组装、场内保卫等过程中所用的配合人工费用都包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零工。
4、本工程试验用试件由投标人按照规定频率制作、送检,试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但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再次检验、试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试模由投标人自备。
5、清单中所有以“㎡”为单位计量的,都以顶面宽度计量。
6、投标人所雇佣投入本项目的工人严禁超过60周岁,若未经我单位允许私自雇佣超过60周岁工人来本项目作业,出现任何安全或其他事故,投标人自行处理;若经公司相关部门核查发现使用超过60周岁工人来本项目作业,根据公司相关部门通报的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7、投标人所报的清单单价都是含税单价,开具专用发票税率在投标清单下方标明。
8、投标人负责中标分项工程完成后的现场清理,其费用包含在相应含税单价中,不再单独结算。
9、因疫情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现场出现停工、窝工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投标人要严格执行招标人的要求为现场人员提供防疫物资,配合招标人做好防疫工作,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液、温度计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不单独计量。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滨州市高新区璟致湾城2.4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劳务施工
3、项目地点:滨州市高新区高十一路以西,新四路以北
4、招标内容:施工图内关于室外配套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景观、给排水、雨污、弱电、消防管网、照明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6、计划工期: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无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与招标方合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能参加投标。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执行人;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等系统查询,投标报名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别在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受到处罚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5、开标前招标方会按以上条件对投标方进行查询,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投标。
三、报价方式
1、报价方式:按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报价单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除招标方提供资源之外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费、环保文明施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招标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保管看护费、设备调遣费、配合试验检验、成品保护、配合检查验收以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2、投标方不得私自改动报价单中的工程量,投标方私自改动报价单内容进行报价的按废标处理;若投标方所报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3、以综合单价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若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4、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在保证总中标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人不合理的清单单价进行合理调整。
四、付款方式及开标说明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根据中期结算资料进行挂账,挂账后的次月付至挂账额的70%,2023年春节前付至累计挂账额的80%,完工后付至挂账额的80%,2024年春节前付至最终结算值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招标方审计部门审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付款比例最高不超过投标方完成工作量的85%,如缓付工程款时不计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时须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方式:根据双方约定计量规则核算投标方完成合格工程量,经招标方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确认后的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工程量不超出招标方与建设单位间的结算数量。
3、开标程序:采取两轮报价一轮谈判的方式进行,第一轮报价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淘汰一定数量的投标单位(具体淘汰数量,根据投标单位数量由招标方开标前现场公开宣读),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第二轮报价;进入第二轮报价的单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二轮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再淘汰一定比例或者数量的投标单位;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最终谈判。
4、招标方设有招标限价,招标限价作为招标方评标定标的依据,高于招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招标限价不公开。
5、招标方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投标方负责自行勘察现场,招标方可以安排项目人员陪同。
6、定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
只要投标方参与投标,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本次招标秩序和诚信,投标方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必须从投标方账户交纳(与投标方名称不一致时无效),缴纳方式为电汇,不收现金。同时请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单发至招标部邮箱:zhaobiao@dkc.cn。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否则,视为弃权。
账户名称: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账 号:161500220920049488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营东城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13854612281 联系人:董会计
摘要:**单位璟致湾城配套劳务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无息退还。
3、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扰乱正常开标秩序、影响招标方正常工作的。
②经招标方发现或其他投标方举报,确定存在围标行为的。
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招标方规定期限内与招标方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只要投标方参与投标谈判,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六、开标所带资料
投标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必须按照招标方提供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 2022年11月21日8: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8楼招标部。
3、报名形式:疫情期间只接受投标方电话报名或邮箱报名(邮箱报名的需事先拨打电话0546-8301065再发邮箱资料,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部邮箱:zhaobiao@dkc.cn,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4、报名联系人:姜先生/盖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01065
5、现场勘查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3864794887
6、招标部邮箱:zhaobiao@dkc.cn
八、投标答疑
若投标方领取到招标文件后存在疑问,须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招标方并电话告知;招标方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予回复,并电话通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下午2:00
2、开标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8楼会议室。(疫情期间外地单位可以采用线上腾讯会议视频模式开标,开标前半小时,招标人会发一个视频会议号邀请投标人进入线上会议室)。
十、其它事项
1、招标单位在任何时候,有权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无效,由此引起的对投标单位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相应的解释。
2、因业主原因而取消本项目的施工时,招标方与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合同关系相应取消。
3、对本次招标程序、结果有疑义或相关建议,可与联系人电话沟通。
4、中标人严格执行政府及招标方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办法。
5、监督部门:科达集团审计法务合规部
监督人:张女士 举报电话:固话:0546-8301889 手机:15865184946
举报邮箱:shenjibu@dkc.cn举报信息与管理建议平台二维码
6、可关注科达集团审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方便手机查阅招标信息。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滨州高新区璟致湾城2.4期室外配套工程劳务施工公开招标报价表.xlsx
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之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滨州市高新区璟致湾城2.4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劳务施工招标活动。其在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施工、结算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签字) :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招标清单报价说明
一、招标人负责
1、招标人协调投标人住宿所用房屋、生活用水、用电,但具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交底要求设置各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
招标人按交底要求供应安全防护材料(包含安全爬梯、安全网、路锥等),投标人按实际进场的材料签收领用,并负责制作、安装使用,使用完成后交回招标人,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人工费包含在各分项工程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施工作业人员所用的安全帽(招标方提供一套/人)、安全带、反光服(招标方提供一套/人)、劳保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由投标人负责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并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安全用品,费用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现场施工标识、警示类标志标牌、宣传标语的制作由招标人负责,安装及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二、投标人负责
1、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勘察现场,并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完全熟悉并了解现场情况。
2、投标报价单中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时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发生投标报价单以外分项工程时执行招标方审批单价。
3、投标人自备运输民工的车辆,运输施工材料、小型机具的货车,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单独计量。
4、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且自备发电机、电钻、电镐、小推车等小型工具及施工用电缆、水管,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单独计量。
5、投标人使用的发电机及油料,模板及模板加固件等其他辅助材料 (绑扎丝、焊条、聚氨酯嵌缝料、背衬垫条、防锈漆、润滑油等),清扫使用的铁锨、扫帚、铁刷等小型工器具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单独计量。
6、现场看护所用的临时住宿帐篷等由投标人负责,相关费用不再单独计量。
7、砂浆拌合,混凝土浇筑、切缝,钢筋弯曲及焊接,管材连接(热熔、焊接等)等使用的小型器具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单独计量。
8、投标方团体意外保险由投标方自行购买,保险额度不低于(100万元意外伤害+10万元医疗保险),此项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单独计量;
三、其他
1、材料损耗:招标人供材给予的损耗系数为:混凝土2%、钢筋2%、各类管材1%、块料(井字混凝土嵌草砖、红色烧结砖、灰色烧结砖、济南青花岗岩磨光面、黄色停步砖、黄色导向砖、荔枝面仿五莲红石英砖)0.5%,以招标方计量数量为基数,未列损耗系数的默认为损耗系数为零;投标人使用量超出设计材料用量×(1+损耗系数)的部分,按照招标人采购价格的1.2倍从投标人劳务费中扣除,招标人提供材料的节余收益归招标人所有。
2、招标人提供完成所有招标中开挖沟槽及回填分项工程的挖掘机、自卸车、装载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投标人负责施工所用人工、辅助小型机具、调遣工人的值班车辆,运输工具的货车。
3、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招标方提供材料人工辅助卸车、材料场内倒运、设备场内调运、雨季排水降水、摊铺机械组装、场内保卫等过程中所用的配合人工费用都包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零工。
4、本工程试验用试件由投标人按照规定频率制作、送检,试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但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再次检验、试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试模由投标人自备。
5、清单中所有以“㎡”为单位计量的,都以顶面宽度计量。
6、投标人所雇佣投入本项目的工人严禁超过60周岁,若未经我单位允许私自雇佣超过60周岁工人来本项目作业,出现任何安全或其他事故,投标人自行处理;若经公司相关部门核查发现使用超过60周岁工人来本项目作业,根据公司相关部门通报的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7、投标人所报的清单单价都是含税单价,开具专用发票税率在投标清单下方标明。
8、投标人负责中标分项工程完成后的现场清理,其费用包含在相应含税单价中,不再单独结算。
9、因疫情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现场出现停工、窝工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投标人要严格执行招标人的要求为现场人员提供防疫物资,配合招标人做好防疫工作,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液、温度计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不单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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