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9.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0012022000057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公司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濒漪0832-2223502
中标公司上海高视明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2000057
二、项目名称: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上海明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上海市金山区环东一路65弄3号2012室 | 499,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上海明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一)维保内容 1.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1台:型号Amaris750s,购置时间:2019年11月; 2.激光扫描检眼镜1台:型号Daytona,购置时间:2019年11月; 3.YAG倍频激光治疗仪1台:型号Vitra Multispot,购置时间:2020年4月。 (二)维保内容:全保,包含所有零部件、设备配套用耗材。 | 1、技术人员在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2、维保期内不收取任何人工服务费; 3、服务资质必须取得设备生产商的认证; 4、提供所有零配件更换,更换下的配件由公司收回; 5、提供原厂全面技术支持; 6、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4次上门现场保养维护; 7、提供标准软件升级服务,硬件除外; 8、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与指导; 9、提供本院新进人员临床及应用培训; 10、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提供注册码服务; 11、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提供寒暑假手术高峰期前的设备巡检; 12、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每年2次PMMA板测试,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13、每次服务结束后,提供详细的服务报告; 14、服务期内,激光扫描检眼镜激光能量检测需达到以下标准: Laser Powers:Red Laser 0.7 - 0.75mW Green Laser 1.8 - 2.05mW Combined Laser ≤ 3.2mW Power Monitors:0.9 - 1.1V 15、服务期内,Nd:YAG倍频激光治疗仪激光能量检测需达到以下标准: Laser Powers:100mW x 0.2s = 20mj x ±-20% 16、服务期内,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光路校准与检查标准须达到以下标准: 16.1 检查扫描器前激光光束是否居于中心 16.2 检查瞄准光是否处于激光光斑中心 16.3 检查激光光斑与瞄准光中心是否与显微镜十字中心重合 16.4 检查显微镜十字是否旋转偏移 16.5 检查定焦光中心是否与激光光斑中心重合 16.6 检查绿色固视灯功能 16.7 检查微粒抽吸嘴是否居中并检测距离(焦平面上方36-37mm) 16.8 检查工作距离(233mm±-2mm) 17、保证维修后的设备符合厂家设计标准和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承诺函) 18、投标人安排的维修工程师持有有效合格的修理资质证书(提供修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维修设备过程中造成采购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9.配件供应:投标人所提供的配件是原厂认证合格的全新零配件。所更换的零配件为原设备零配件同一型号规格的全新零配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以根据本维保年度供应商的服务是否达到考核标准而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确保开机率不低于95%(以每年365天计算) | 499,000.00 |
许鸿昌、朱利剑、黄新博(采购人代表)、李裕华、赵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向中标人定额收取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沱中路31号
联系方式:13659077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
联系方式:0832-2223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濒漪
电话:17882582062
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5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招标文件.doc 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
务)。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_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未列明其他行业:制造商为上海明望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99_人,营业收入为36500万元,
资产总额为47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存
的
(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上海明
月13日
日期:2022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29
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西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0012022000057体化平台
西广省政府采狗
2022-07-15
序供应商名是否通是否通号称过资格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政府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技术商务价格持政策在评审时环节环节环节进行价格扣除(70(20(10分)分)分) | 附加分环节(0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上海明望1医疗器械是是有限公司 | 1 | 否70109.34 | 0 | 89.340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明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000(元)(肆拾玖万玖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嘉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0000(元)(伍拾贰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目享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8000(元)(伍拾壹万捌仟元整) |
成都市嘉2康科技发是是展有限公司 | / | 是省政府53.3709.96 | 0 | 63.330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明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000(元)(肆拾玖万玖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嘉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0000(元)(伍拾贰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目享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8000(元)(伍拾壹万捌仟元整) |
本化平台成都目享是3科技有限是公司本化室政府四川 | 平台西省政府是53.37010西省政府 | 0 | 63.370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明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000(元)(肆拾玖万玖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嘉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0000(元)(伍拾贰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目享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8000(元)(伍拾壹万捌仟元整) |
四川省四洲省政府
一体化平会-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会体化
西川省政府采购西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台化甲
四川省政府采购四省政府采狗
-第1页-
四照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西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省政府采沟--体化平台
照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学台西省政府采沟-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西照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学台西广省政府采狗·-体化学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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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文标招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5110012022000057
目录2022年6月共同编制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国·四川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9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7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章投标邀请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九章政采贷……………………………………………………………65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61第七章评标办法52
资金来源及金额:52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二、资金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采购人: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N5110012022000057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三、采购项目简介: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XXXX采购人/XXXX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八、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售价:0元方式:在线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一)时间: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七、招标文件获取: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十一、其他补充事宜十、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九、开标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写字楼17楼1710-1712号)。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联系电话:0832-2410307联系人:黄老师通讯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汉安大道西段1866号(新区)采购人: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十二、联系方式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联系电话:0832-2223502联系人:曾老师通讯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52万元/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1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52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5 | 定向采购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6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本项目所属行业未列明其他行业。 |
7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8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0 | 招标文件咨询 |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0832-2223502 |
11 | 评标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0832-2223502 |
1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32-2223502 |
13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
14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由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评标过程的质疑由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采购结果的质疑由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832-2223502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5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2-2267522 邮编:641000 |
16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省级为四川省财政厅,市州级为各市州财政局,区县为各区县财政局备案。 |
17 | 特别提醒 | 1、凡要求具体详细描述规格、型号、参数、功能、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完全粘贴招标文件内容或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视为没有作实质性响应。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 2、招标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3、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
18 | 政采贷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 |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有关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供承诺,可直接采用本文件第三章中的相关格式进行承诺响应。)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招标采购的全部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邀请;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6.招标文件的构成三、招标文件5.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供承诺,可直接采用本文件第三章中的相关格式进行承诺响应。)
(八)合同主要条款。(七)评标办法;(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三)投标文件格式;
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四、投标文件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投标文件的组成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14.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要求)。14.2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指标、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2)投标人提供的每项服务(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14.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6.1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5.投标文件格式14.4其他部分。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8.1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18.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18.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20.投标文件的递交19.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2.开标五、开标和中标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3.开标程序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6.中标通知书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5.评标情况公告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4.开评标过程存档(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写字楼17楼1710-1712号)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832-2223502。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217号(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写字楼17楼1710-1712号)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832-2223502。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也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签订合同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8.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28.1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31.合同公告无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投标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5.资金支付34.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有效证件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4.验收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36.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九、其他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八、询问、质疑和投诉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封面)(正本/副本)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
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注:按采购文件“第四章”相应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格式3健全的财务制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承诺。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按采购文件“第四章”相应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格式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格式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供应商名称:(盖章)。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单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响应。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四川亿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日期: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声明。
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身份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如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2、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特此证明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注:法定代表人参加而非授权代表参加时适用。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联系电话:XXXX。邮政编码:XXXX。通讯地址: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承诺函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传真:XXXX。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 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招标响应文件响应说明响应/偏离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招标响应文件响应说明响应/偏离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应答表日期:
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应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 响应/偏离 |
… |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服务人员 | ||||||||
服务人员 | ||||||||
服务人员 |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注: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备注 | |
… |
开标一览表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2、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应考虑按上表项目顺序装订。注:1、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元) | 备注 |
1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 |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项价格(单位:元) | 备注1 |
2 | |||
3 | |||
4 | |||
5 | |||
… | |||
总价 | 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 | ||
最终报价表投标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元) | 备注 |
1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 | ||
4、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3、报价表可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报价时填写;2、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评审委员会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此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需供应商单独携带2-3份到开标现场进行报价;注:关于最终报价表的说明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格式自拟)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1、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承诺函);①供应商提供近叁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供应商提供近叁年任意一年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②新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承诺函;③供应商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①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或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提供书面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人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函);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52万元/年,最高限价为52万元/年,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一、项目概述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三、服务要求(二)维保内容:全保,包含所有零部件、设备配套用耗材。3.YAG倍频激光治疗仪1台:型号VitraMultispot,购置时间:2020年4月。2.激光扫描检眼镜1台:型号Daytona,购置时间:2019年11月;1.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1台:型号Amaris750s,购置时间:2019年11月;(一)维保内容
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4次上门现场保养维护;提供原厂全面技术支持;提供所有零配件更换,更换下的配件由公司收回;服务资质必须取得设备生产商的认证;维保期内不收取任何人工服务费;技术人员在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每年2次PMMA板测试,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提供寒暑假手术高峰期前的设备巡检;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提供注册码服务;提供本院新进人员临床及应用培训;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与指导;提供标准软件升级服务,硬件除外;
PowerMonitors:0.9-1.1VCombinedLaser≤3.2mWGreenLaser1.8-2.05mWLaserPowers:RedLaser0.7-0.75mW服务期内,激光扫描检眼镜激光能量检测需达到以下标准:每次服务结束后,提供详细的服务报告;
16.3检查激光光斑与瞄准光中心是否与显微镜十字中心重合16.2检查瞄准光是否处于激光光斑中心16.1检查扫描器前激光光束是否居于中心服务期内,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光路校准与检查标准须达到以下标准:LaserPowers:100mWx0.2s=20mjx±-20%服务期内,Nd:YAG倍频激光治疗仪激光能量检测需达到以下标准:
17、保证维修后的设备符合厂家设计标准和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承诺函)16.8检查工作距离(233mm±-2mm)16.7检查微粒抽吸嘴是否居中并检测距离(焦平面上方36-37mm)16.6检查绿色固视灯功能16.5检查定焦光中心是否与激光光斑中心重合16.4检查显微镜十字是否旋转偏移
3、确保开机率不低于95%(以每年365天计算)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支付该合同年度维保费50%,其余50%该合同年度维保费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支付。1、维保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以根据本维保年度供应商的服务是否达到考核标准而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三、商务及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9.配件供应:投标人所提供的配件是原厂认证合格的全新零配件。所更换的零配件为原设备零配件同一型号规格的全新零配件。18、投标人安排的维修工程师持有有效合格的修理资质证书(提供修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维修设备过程中造成采购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第七章评标办法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5、考核办法:服务期内,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每季度一次),采购人有权对综合考核标准进行调整(考核标准签订合同时进行协商)。4、服务地点: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总则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评标方法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2资格性检查。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3符合性检查。注: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3综合评分明细表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服务等。4.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5、废标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说明 |
1 | 报价10%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 10%*100 | /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技术服务要求60%(主要评分因素) | 60分 | 技术服务要求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技术服务要求条款的数量÷技术服务要求条款的总数量)×60 | 投标人须认真核实所有技术支持资料,并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3 | 业绩10% | 1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同类服务项目业绩(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 /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项目技术人员情况10% | 10分 | 投标人工程技术人员在技术服务要求的基础上,具有原厂维修培训资质的项目技术人员,每增加1个人得2分,满分10分。注:提供原厂培训证书 | /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服务方案10% | 1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维保技术方案项目的①技术保障方案、②配件保障方案、③巡检方案、④应急处理措施、⑤现场服务流程图、共5项内容进行评审,满分10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 | /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6、定标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2.定标程序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采购人(甲方):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合同编号:XXXX。(双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合同期限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招标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供应商(乙方):
服务费支付方式:万元。万元;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知识产权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违约责任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其他其他成交通知书项目招标响应文件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第九章“政采贷”业务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 |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14.成都银行 |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 15.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6.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17.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8.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 19.雅安市商业银行 |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 20.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21.乐山市商业银行 |
9.四川天府银行 | 22.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23.绵阳市商业银行 |
1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2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5.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13.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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