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徐妍 发布单位:宁波神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12-21 20:01:27
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高杆灯节能改造项目灯具安装工程 询价公告
采购单位:宁波神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高杆灯节能改造项目灯具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20181221X017
报名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18-12-24 12:00:00
采购明细:详见附件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工程描述 | 说明 | 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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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高杆灯节能改造项目灯具安装工程 | 拆除原有538套高杆投光灯 | 灯杆高度35米 | 1 |
2 | 神华黄骅港务公司生产区高杆灯节能改造项目灯具安装工程 | 安装甲方提供的538套LED高杆投光灯 | 灯杆高度35米 | 1 |
供应商须知:
报价含10%增值税、含运费、含安装调试费用(总价格);凡是提供技术标书或我方明确需签订技术协议的中标供应商必须与我公司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请投标商认真查看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后严谨报价,并确保报价真实有效,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的供应商,将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禁止参与我公司一切招标活动;对于违反公司招标规定的,将按照《神华e购网询竞价违规行为的处罚公告》进行相应处罚。(中标供应商负责技术指导)
初次合作供应商中标后需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不足5万元按5万元缴纳,如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通知中选后一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结果确定后签订履约保证协议并完成供应商注册。
一、供应商资质内容:
供应商主体资格证明: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资质。
其他说明:工作范围除完成上述538套灯具的拆装工作以外,投标人还需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对一二期10套升降电机及配套钢丝绳进行更换,满足正常升降要求。 2、对两台调整灯杆的灯杆升降液压车进行维修,使其能够正常工作。 3、对6号堆场高杆灯灯盘进行改造,由15套灯具增加到30套灯具。 4、对一、二期15套老灯盘进行改造。 5、项目执行中所涉及的,但合同中所未能考虑到的附属材料。
二、商务条款内容
(一)报价要求:报价含税含运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二)发票要求:必须开具税率为10%的增值税发票。
(三)工期要求:投标人应在甲方提供的灯具到场后15日内安装完成。
(四)技术规范要求:
1、辅助装置技术要求
1.1、金属灯杆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接地线与接地体、接地极之间的连接有防松装置。如暴露在易损伤之处,还须加防护装置。高杆灯内安装电容器,每个灯具处单独安装一个漏电保护开关。
1.2、电脑自动控制仪,需配置必要的漏电开关、接触器、熔断器,分两路控制,引线电缆为双路4×25软芯电缆。过铁件部位设置绝缘圈。升降控制系统和照明控制回路独立(分别增加电源开关),
1.3、升降灯盘
灯盘材质优质低碳钢材,整体热镀锌后,表面静电喷塑,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灯盘到达灯杆顶部使用位置时设有机械限位装置
1.4、升降钢丝绳
应使用高柔性不锈钢钢丝绳,钢丝绳承载能力大于6000公斤,符合GB8903、GB/T9944的标准和要求,钢丝绳的设计安全系数符合相关标准。
1.5、杆顶装置
包括避雷针、防雨罩、升降架、钢丝绳滑轮组、电缆滑轮组和免维护设计的驱动盘传动系统。避雷针采用针长0.5米,直径25热镀锌圆钢。防雨罩主要保护杆内及升降架组件;升降架为升降灯盘的支撑架,由钢板焊接而成,整体热镀锌;升降架内含钢丝绳滑轮组及电缆滑轮组,并在钢丝绳及电缆进出处设有导向装置,防止钢丝绳或电缆在松弛时不致脱出滑轮槽。它们的轮槽直径与其载体的弯曲半径符合标准要求,避免在使用时损伤钢丝绳及电缆。
1.6升降系统
升降系统主要包括:不锈钢高柔性钢丝绳、杆顶铝合金免维护驱动装置、升降机及驱动电机部分。系统中应装有顶部限位装置、过载扭矩保护器等。升降系统采用单卷扬机双主钢丝绳,配备自锁功能的蜗轮蜗杆传动,具备内置可调速升降操作系统,实现电动和手动升降两种功能,手动操作时轻便灵活、设有上下限位装置、过扭矩保护装置、抱闸装置,并使传动力矩可调整。 卷扬升降系统带有自锁装置,保证升降过程中可以在任何位置停留、采用304材质高柔性防缠绕不锈钢钢丝绳,以及重型柔性橡套电力电缆。
2、施工规范
2.1施工方应安排专业的照明施工队伍对所改造高杆灯进行施工,具体现场施工时间由招标方提前7天通知投标方。如由于招标方或自然条件(如雨、雪、大风、温度过低等)等导致现场施工延长时,现场工期可顺延。施工前1周厂家派专门技术人员现场勘查施工环境,根据取料机的现场情况决定施工方案,同时与招标方项目负责人共同商定施工细节技术。
2.2项目执行中所涉及的,但合同中所未能考虑到的附属材料。
2.3合同内全部设备的售后服务。
2.4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起十五个工作日完成。
3、 服务承诺
3.1 投标方现场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招标方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
3.2合同规定服务项目,工程交付后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无偿进行返修或返工,并在36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3.3工程交付后,主动向招标方介绍有关设备使用注意事项,定期到招标方单位进行回访。征求招标方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4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5年。
3.5因港务公司生产特殊情况,投标方需严格按招标方要求时间进行停机施工,在接到招标方停机施工通知24h内到达现场组织施工。
(五)验收方式:按(四)技术规范进行验收,最终以业主验收合格为准。
三、评标结果:合理低价中标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低价中标。
1.供货商的资格:
1)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万元;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合同相关:
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30%预付款;所有工程量完成,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30%;项目验收合格支付30%;其余10%质量保证期满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加电汇,其中银行承兑不少于50%。
2) 质量保证期:1年 ;
3) 交货时间:甲方提供的灯具到场后15日内
4) 延期处罚: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罚款。
3.特别说明:
1)请各参与供应商仔细阅读招标公告;
2)请严格按照物资的技术参数进行报价,杜绝以次充好。否则宁波神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3)已合作供应商中标后未履行其中标结果的将按照此包次总金额的不高于30%进行处罚(从其他业务款项中扣除),同时暂停不低于六个月投标资格。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