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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 03日至 2023年08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8617955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扩建内容:在北部水厂红线范围内,扩建90万m3/d 水处理设施,扩建后北部水厂供水规模达到150万m3/d。本项目净水工艺采用“机械混合+网格絮凝+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超滤+次氯酸钠消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厂厂区设施建设、鸦岗泵站改造、原水管线及配水管工程建设等。扩建项目总投资22339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砂滤池反冲洗水、超滤膜车间物理反冲洗水收集后回用至原水管;沉淀池排泥水经污泥浓缩和脱水处理后,上清液回用至原水管;超滤膜车间化学反冲洗水经中和预处理,与脱水机房分离液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三)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影响。 (五)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控制。 (六)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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