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项目第1、2标段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S3401110849006965001002)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tawz01487
预算金额5000.00元
招标公司黄山学院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62239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服务类综合评分法(网招)
服务类标准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 招标(2023-2026)
项目编号: 2023BTAWZ01487
招 标 人:黄山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招标时间:二〇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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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1
一.总 则......................................................................................................................... 11 二.招标文件.........................................................................................................................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五.开标与评标..................................................................................................................... 18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 第四章 招标需求....................................................................................................................... 25 第五章 评标办法....................................................................................................................... 32
第六章 合同..............................................................................................................................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一. 开标一览表................................................................................................................... 52 二.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53 三.投标函............................................................................................................................. 54 四.投标人信用承诺............................................................................................................. 55 五. 投标业绩......................................................................................................................... 56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57 七.服务方案......................................................................................................................... 58 九.有关证明文件................................................................................................................. 60 十.投标授权书..................................................................................................................... 61 十一.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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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黄山学院委托,现对“黄山学院学生食堂 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 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3BTAWZ01487
2.项目名称: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
3.项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4.项目单位:黄山学院
5.项目概况: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第一标段率 水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一楼和横江校区学生食堂二楼、小食堂二楼;第二标段率水校区第二 学生食堂二楼、三楼和横江校区学生食堂一楼、小食堂一楼(大厅入口处房间一间),详 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其他
7.项目概算:无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本次采购第1-2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 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获取时间 :2023年6月30日上午09:00至2023年7月14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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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价格:每标段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 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 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 日10: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一楼 多功能室(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0日10 :00
六、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黄山学院
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 0559-2546635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2,66223923
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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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400 998 0000
4.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51-68110066
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黄山学院纪委办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 39 号
电 话: 0559-2546633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上发布。
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 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3.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投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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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黄山学院 |
2 | 委托人 | 黄山学院 |
3 | 招标代理机 构 |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
4 | 项目名称 | 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 |
5 | 项目编号 | 2023BTAWZ01487 |
6 | 项目性质 | 服务类 |
7 | 资金来源 | 其他 |
8 | 标段划分 | 共 2 个标段,本次采购第 1-2 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任意标段 或全部标段进行报价。本项目第 1-2 标段采用多投单中方式 确定各包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约定如下:评审时按 “第 1 标段~第 2 标段”的顺序评审。如某投标人在第 1 标段中取得中标人资 格,则在后续标段中通过初审后,仅作为有效投标人,不参 与投标人数量计算,不再具有中标资格且不参与候选排名。如某标段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质疑或投诉等原因导致评 审结果变更的,不影响其他标段评审结果。如某标段涉及中 标人递补的,按评审排序依次递补该标段。 |
9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需求。 |
10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 | 投标有效期 | 120 天 |
12 | 服务地点 | 黄山学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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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为 3 学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学校当年的暑假通知 开始日。 |
14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 |
15 | 投标保证金 交纳账号 | / |
16 | 答疑 | 2023 年 7 月 10 日 17:30 时前接受网上答疑(逾期不予受理),疑 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投标人请注意: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 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 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 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将通过第 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 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 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1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联系方式:徐老师,18855993278,工作日 9:00 至 17:00。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 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 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
18 | 投标文件份 数及要求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注: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提供 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 投标人请注意:(1)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招投标栏目中下 载;(2)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软件;(3)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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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因此导致无效标的,责任自负。2.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
19 | 投标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 |
20 | 开标时间及 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以本项目开标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2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
22 | 招标代理服 务费 | 定额收取服务费:每标段收取肆万捌仟肆佰元整。 |
2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数额: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第一标段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收受方式为: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收受人为: 黄山学院 4.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时 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5.退还:无违约情况下,服务期满后 1 个月内退还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30 条 |
24 | 本项目提供 除电子版招 标文件以外 的其他资料 | 无 |
25 | 社保证明材 料(如有要 求) | 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扫描件);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 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经评 标委员会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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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人人员)(2)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 料即可。 | ||
26 | 投标人信用 记录 |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格式见第七章“投标人信用承 诺”)【“投标人信用承诺”须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电子签章)】。 (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投标无效) 2.在推 荐中标候选人之前,评标委员会须通过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仅以此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拟推 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存在投标人资格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情形之一的,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
27 | 其他 | 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但 在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2.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投标文件编制时加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投 标文件中的投标资料模糊不清的,评标委员会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 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人业绩(如 有,含初审和得分业绩)进行公示; 注: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 有关规定处理。 4.如有最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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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内容执行 。 | ||
28 | 网上投标特 别说明 | 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使用 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 CA 锁),开标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但 远程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投标人联系不上或没有及时登录系统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 标(远程网上询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未 安排工作人员至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之后,至评审结 束之前,应确保安排专人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接受评标委 员会可能发起的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投标人自行承 担。 |
29 | 重要提示 | 1.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 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 调处理; 2.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 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 调处理; 3.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 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4.中标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影响中标人履行义务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招标人 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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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招标。
2.有关定义
2.1 监督管理部门:系指黄山学院纪委办。
2.2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
2.3 委托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方。
2.4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 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投标人:系指按规定获取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招标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7 业绩: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 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 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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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 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 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 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 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 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纪律与保密
7.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 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
7.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 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 员会、招标人和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以上法人(招标文件如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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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从其约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 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 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3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 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 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5 除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获取招 标文件。
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9.1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 电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 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合同标的转让
10.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 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 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 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3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招标信息的发布
11.1 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发布。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构成
12.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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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2.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3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2.1.4 第四章:招标需求;
12.1.5 第五章:评标办法;
12.1.6 第六章:合同;
12.1.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2.1.8 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2.3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 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13.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相关附件 等招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向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疑问文件以 文档形式提供,如 WORD 文档等)。
13.2 如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时,优先顺序如下:(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3)招标需求;(4)评标办法;(5)其他。
13.3 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投标人请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 易平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网 上提问”中上传疑问文件。
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投标人及时通过“答疑文 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3.4 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 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当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文件(公告)为准。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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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将 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 性和必要性,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 律责任。
13.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交易集团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 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4.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4.2 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4.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 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 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 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4.6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认证证书等)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 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 一律不予认可。
14.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4.8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
14.9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第 15 页 共 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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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5.报价(本条不采用)
15.1 投标人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标段,则投标人可 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标段报价。标段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 导致投标无效。
15.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服务 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5.3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 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
15.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 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5.5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 变动。
16.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6.1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初审要求(如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 所要求的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
16.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 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 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16.5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 审的依据。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前,投标人应向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 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基本账户以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为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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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开标后,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从投标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查询投标保证金信 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7.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7.2.1 异地电汇;
17.2.2 本地转帐。
17.3 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 致。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
17.4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7.5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1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7.6.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
17.6.2 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的;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中标人不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17.7 由于投标人行为导致招标人或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损失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8.投标有效期
18.1 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 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18.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8.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 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 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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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19.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截止时 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 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 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公告(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如投标人现场解密的,建议投标人代表携带数字证书(CA 锁)(牢记解锁密码)。
22.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30 分钟)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22.3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上招投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 价格以及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开标一 览表内容与唱标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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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评审。
24.2 评审过程中,如有询标,评标委员会主要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 统网上招投标系统发起远程网上询标,也可现场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 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有关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24.3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初审指标要求。实质 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 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 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 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4.3.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4.3.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4.3.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4.3.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24.3.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4.3.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4.3.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4.4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24.5 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无效。
24.6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 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5.流标处理
25.1 在招标中,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家 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招标项目作流标处理。流标后,流标原因将在网上公示。
26.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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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项目流标后,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能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进行重新招标。
26.2 重新招标公告发布后,前次招标文件获取成功的投标人,依照以下方式获取新的 招标文件。
26.2.1 重新招标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可在现场免费获取新的招标文件。
26.2.2 重新招标采用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新的招标文 件。
26.2.3 重新招标采用非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新的招标文 件。
26.3 重新招标可能调整前次招标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招标方式、项目预算、投标 人资格、付款方式、招标需求、评标办法等。投标人参与重新招标,应及时获取新的招标 文件,以新的招标文件为依据,编制投标文件。
26.4 前次招标失败的,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 人参与重新招标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7.定标
27.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 人。
27.2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将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 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 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 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 重新招标。
27.3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 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
27.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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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7.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7.5.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5.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27.5.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27.5.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7.5.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7.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7.5.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5.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5.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7.5.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5.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27.5.3.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5.3.2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27.5.3.3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27.5.3.4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7.5.3.5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27.5.3.6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7.5.4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27.5.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的行为:
27.5.5.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7.5.5.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7.5.5.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7.5.5.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7.5.5.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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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6 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7.6 定标前,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能会同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约谈包括诚信承诺、履约承诺以及原件核查等内容。
27.7 中标候选人信息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期满无异议则发布中标结果 公告。
28.中标通知书
28.1 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28.2 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3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可在系统中下载电子版中标通知书。
29.招标代理服务费
2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转账的形式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 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 格<2002>1980 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 号)文件规定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2% | 1.2% | 0.8% |
100-500 | 0.88% | 0.6% | 0.56% |
500-1000 | 0.6% | 0.36% | 0.44% |
1000-5000 | 0.4% | 0.2% | 0.28% |
5000-10000 | 0.2% | 0.08% | 0.16% |
10000-100000 | 0.04% | 0.04% | 0.04% |
100000 以上 | 0.008% | 0.008% | 0.008%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 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 万元×1.2%=1.2 万元
(500-100)万元×0.6%=2.4 万元
(1000-500)万元×0.36%=1.8 万元
(5000-1000)万元×0.2%=8 万元
(6000-5000)万元×0.08%=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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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收费=1.2+2.4+1.8+8+0.8=14.2(万元)
29.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或免收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29.3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 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抵扣。
30.履约保证金
30.1 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0.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30.3 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 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 签订前中标人应向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示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交纳证 明。
32.2 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 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 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 担。
31.3 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的方式、地点及服务细则等 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1.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 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招 标人或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 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 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招标,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 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2.异议
32.1 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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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32.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2.2.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2.2.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2.2.3 被异议人名称;
32.2.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2.2.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2.2.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3.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4.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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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标需求
前注:
1.投标人自行考虑“营改增”税收费用及风险,中标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并 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2.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的约定方式联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招 标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一、项目概况
黄山学院坐落在山水秀美、人文荟萃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徽省黄山市,是省属 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横江、率水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800 亩,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约 18000 人。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后勤餐饮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引进社会优质餐饮企业,更好地服务 广大师生员工,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
各食堂面积和就餐座位数如下:
第一标段:
食堂位置 | 面积(m²) | 就餐座位数 |
率水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一楼 | 3235.3 | 约 920 |
横江校区学生食堂二楼 | 1350 | 约 372 |
横江校区小食堂二楼 | 625 | 约 244 |
第二标段:
食堂位置 | 面积(m²) | 就餐座位数 |
率水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二楼 | 2672.9 | 约 950 |
率水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三楼 | 1187.7 | 约 300 |
横江校区学生食堂一楼 | 1350 | 约 432 |
横江校区小食堂一楼 | 88.3 | 约 20 |
二、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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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要求
1.中标人须本着微利多销的经营方针,努力营造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为 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自行选择供货商,开展食堂日常食 品原材料采购供应工作,实行严格的索证索票等制度,供货商相关资质材料须提前向招标 人后勤服务集团进行报批;由中标人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须提前函告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材料报招标人后勤服务集团备案。
3.水、电、天然气装表计量,费用按黄山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水、电、气费 经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食堂经理确认后从食堂营业款中按月直接扣除;
4.招标人各食堂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刷卡收费,如增设收费方式,必须经招标人批准,不可擅自改变收费方式。
5.招标人不提供中标人的员工住宿,中标人员工住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6.中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管机制,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招标人 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
7.中标人须依法依规经营,独立承担食品经营安全、劳动安全、劳务纠纷、债务纠纷 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招标人各种形式和内容的管理要求。经营过程中如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或对招标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根据合同约定条款 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在进行必要的餐厅就餐环境提升时,原则上仍使用招标人配置的餐桌,不得 减少原有就餐座位数;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承重墙等),确保建筑安全;保证在暑 期开学前完成相关工作,不得影响食堂新学期正常供餐。
9.中标人在进行餐厅就餐环境提升过程中必须按规范做好施工过程安全防范,招标人 不承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相关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及环保相关规范要求。10.所有标段中标人经营的食堂必须安装菜价菜品电子显示屏,做到明码标价。
11.各标段经营场所、布局、面积等现实情况,由各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勘察。
(二)经营要求
1.经营期限
(1)经营期间,中标人必须独立经营,不得将食堂项目整体或部分转让他人经营,否 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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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指定的学生食堂经理人选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与投标时承诺的一 致,并获得教育厅或政府主管部门发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同等 证书,具有比较全面的食品安全理论知识和高校食堂管理经验。各食堂经理应获中标人充 分授权,经营期间必须蹲点常驻且在本项目连续工作至托管合同期满;如中标人确因正常 理由更换食堂经理,须事先取得招标人同意;
(3)在经营期间,中标人不得超范围经营;严禁在售卖厅和学生就餐厅安装隔断或私 自搭建,严禁在非售卖窗口出售食品,严禁在食堂售卖非自制食品;
(4)中标人经营的特色品种须事先书面报告并征得招标人审核同意;
(5)依据(皖教后勤<2017>1 号文件)规定,中标人保证所出售食品价格明显低于校 外同类餐饮价格,未经招标人同意严禁私自涨价。确因原材料或其他原因需要上调饭菜价 格的,中标人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6)每学期开学初,中标人餐厅日常所有售卖菜品在上线售卖前,必须向招标人进行 报批(含每份菜品的品种,份量、价格);每学期中途,中标人餐厅如增加新的售卖菜品,一律事先向招标人进行报批(含每份菜品的品种,份量、价格)。
2.安全卫生管理
(1)食堂原材料:中标人须对食品原材料严格台帐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集中招标 采购制度,须与供货商签订采供合同。
(2)中标人为其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食堂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具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3)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食品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工作,应与职能部门签订《食品安 全责任书》和《食堂消防安全责任书》,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造成的一 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直至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建立健全 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和食品的加工、出售,餐具洗消等各项工 作,认真做好托管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食堂泔水等废弃物由中标人按照当地政府部 门要求进行处理;
(5)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招标人对食品原 料采购、生产加工流程、卫生消毒、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饭菜品种、服务规范等方面的 全方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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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人须为所经营的食堂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或者《意外伤害险》,须为所 经营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或《场地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
3.人员用工管理
中标人食堂用工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招标 人有权对中标人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承担与中标人用工有关的任何连带法律 责任。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并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健 全记录;
(2)中标人在食堂用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 理等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经营管理
(1)中标人所需食品原材料须规范管理,粗加工场所须统一设置,餐厅售卖窗口不得 用做粗加工或原材料存放场所;
(2)炊管人员操作服务程序规范,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3)虚心接受学校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了解广大师生需求,不断调整食堂花 色品种搭配,努力改善伙食质量。
(4)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食堂饭菜价格的基本稳定。
(5)中标人经营期内派驻的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营养师、财务等技术人员资质 等要求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完全一致。
5.设备设施管理
中标人接手食堂一周内,发现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存在故障或隐患,可以向招标人 申请维修;超过一周,招标人不再承担维修责任,出现任何维修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 标人在经营期内,对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负责管理和维护,每年寒、暑假期间均应安排 全面检修,每学期清理一次油烟管道,招标人负责监督检查。如中标人未能尽设备设施维 护保养责任,招标人有权安排第三方维修保养,费用从中标人营业款中扣除。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经招标人评估验收后方可 完成资产交接,否则招标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经营期内中标人 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末端水电接装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6.经营指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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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人在服从招标人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保证主副食品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种类满足师生员工就餐需求。
(2)高、中、低档各类菜肴比例控制在 2:5:3 左右,低价菜肴不断供,每日提供不 少于 2 个 1 元的特价菜,中晚餐须提供免费汤。
(3)各食堂不得超《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不得设置凉拌菜或卤菜专间,不得 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等,否则每次处以 10000 元违约金。
(4)全学年毛利率原则上控制在 35%以内。
(5)各食堂基本大伙售卖窗口的长度,须符合上级和招标人相关规定,确保食堂基本 大伙的主导地位。
7.食堂考核
为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高校学生食堂的政策要求,招标人将依规对各食堂进行学 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食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经营合同。
8.食堂财务管理
(1)中标人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指导。
(2)刷“校园卡”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招标人负责“校园卡”系统的管理及 维护。中标人未经批准不得以除刷“校园卡”的其他任何方式进行消费交易;若黄山学院 调整收费方式,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调整后的统一方式收费,不可擅自改变收费方式,否 则首次发现扣罚中标人违约金 1000 元,第二次发现扣罚中标人违约金 10000 元,第三次发 现扣罚中标人违约金 50000 元,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人每月与招标人结算资金一次。
(4)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应及时结算业务单位货款,按时支付食堂员工工资。由于 中标人拖欠业务单位货款或拖欠员工工资导致相关投诉的,将影响招标人对中标人的考核;对招标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合同期满后 7 日内,中标人须结清全部应付账款,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托管合同期内若中标人存在拖欠货款或员工工资现象,招标人有权暂停结算中标 人营业款,直至中标人改正为止。
9.风险责任
中标人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卫生与安全责任全面负责。
(1)中标人要按投标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的规定,承担 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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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黄山学院某某食堂”名义对外签定各类协议(含劳 动合同),中标人在托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招标 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无需报价,投标人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管。后勤服务集团作为招标人职能部门将对中标人的饮食 卫生、质量、采购、加工、售卖等全流程实施监管。
2.中标人所有经营项目及经营品种都必须与餐饮有关,不得从事与餐饮无关的经营项 目,不得在餐厅摆摊设点,不得私自改动现有食堂布局结构。若需局部变动或装饰装修等,需书面报招标人后勤服务集团批准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经营期满后无 偿移交给招标人。
3.在经营期间,中标人投资的可移除设备设施等(不包括装璜装饰和视频厨房)中标 人可自行处理。期满或合同终止 5 日内,中标人应无条件将经营场所清理后交还给招标人;逾期未清理的设备设施及物品,视为中标人废弃物,招标人将予处置,由此产生的清运费 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中标人合同期满五日内,须将所有工作人员私人物品以及合同期内自行添置的可移 动设备设施全部撤出场地并清理完废品和垃圾,并须经招标人验收合格;逾期 2 日内(含 2 日),每日按 5000 元人民币计违约金,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 2 日,按 履约保证金全额计扣除中标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强制清场,一切损失由中标 人承担。中标人对招标人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按有关维修定额及其有关规定赔偿。
5.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价格合理、质量可 靠、服务周到、食品安全。
6.招标人负责把校园卡窗口机安装到位,中标人负责其日常维护,维护费用自理。
7.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如中途因故需中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向对方书面告知,如招 标人因学校建设需要中止合同的,则双方协商给予中标人一定的补偿后中止合同,如中标 人因故提前中止合同则招标人不予补偿。
8.中标人在经营期间,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黄山学院有权解 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另依法追究中标人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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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 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②严重违反黄山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
③合同期内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出现不正常营业情况,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④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和“二次转包”等情况的;
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出现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
⑥合同期内接到群体性(5 人及以上)在校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12315 平台、政 府监管部门投诉经查证属实达到 3 次的;
⑦与第三方发生债权债务或其它法律纠纷,给黄山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
9.中标人在日常经营中,餐厨污水排放前须进行过滤,不得将抹布、扫把等杂物投入 污水管道排放;因上述原因造成排放管道堵塞,相关疏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同一幢建 筑物由多个中标人经营时,费用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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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办法
1.为了做好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招标(项目编 号:2023BTAWZ01487)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2.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3.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 5 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4.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 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5.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 容:
5.1 招标的目标;
5.2 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5.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5.4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6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6.1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2 无重大偏离、保留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3 通过初审;
6.4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7.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程 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8.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将以询 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于询标后判定的结论(如通过或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应提出充足的理由,根据招标 文件给定的评审指标进行判定,并予以书面记录。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后,对投标人某项评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确定该项评审指标的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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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评审程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 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遵循规定评标原则,对投标人进行初审、详细评审和确定中标候选人。
9.1 初审
评标委员会按下表内容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初审:
初审表(废标指标一览表)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 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的扫描件,应完整 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 全部内容。 | |
2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授权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投标授权书” | |
4 | 招标文件获取情况 | 未在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前完成招 标文件规定获取手 续的,投标无效(核 查招标文件获取手 续) | ||
5 | 投标人信用承诺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投标人信用承诺”。 | |
6 | 开标一览表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 |
7 | 标书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服务期限 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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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要求 | 上述指标中未列出,但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或招标文件有明 确规定的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表中所列各项指标对投标人是否为有效标进行评审,未列入上表中的 指标不得作为废标依据。 |
9.2 详细评审
9.2.1 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具体如下:
根据评分的细则,评委应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打分表。对某投标人的每一个分值项,逐项求专家评分之平均,得到该投标人该分值项的得分。将投标人每个分值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9.2.2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如下: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 |||
序号 |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1 | 投标人业绩 |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食堂经营项目业绩(服务年限不 少于 1 年),每提供一个在校学生规模 1.8 万人及以上的业 绩得 2 分,每提供一个在校学生规模 1.8 万人以下的业绩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4 分。2.第一项经评委会认可的投标人业绩中, 具有连续服务年限 在 3 年及以上的的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食堂经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在 校学生人数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 学校官网截图、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2)连续服务年限以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周期为准, 业绩可 为同一高校不同食堂经营业绩,可按多份不同期业绩合同累 | 0-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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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服务期限,但服务期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30 个日历天。(3)第一项中业绩数量以所服务的高校数量计,同一高校仅 计分一次。 (4)正在经营或已履约完成的项目均予以认可。 (5)同一业绩同时满足第 1、2 项可重复计分。 | |||
2 | 经营状况 | 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投标人业绩中,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以来,具有任意一个整月(起始日期须从当月 1 日开始,例 如: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营业额:(1)在 200 万元(含) -300 万元(不含) 的,每提供一 个月得 1 分; (2)在 300 万元(含) 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月得 4 分;本项满分 10 分。 注: (1)若投标人具有多份合同同时经营某一高校不同食堂,不 可累计营业额,以单份业绩合同中所经营的食堂单月营业额 为评分依据; (2)同一高校提供多月的营业额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分计 一次;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或甲方的后勤管理 部门或甲方的财务部门)出具整月的流水单(或营业额报表)。 | 0-10 分 |
3 | 保险保障 | 投标人为所经营食堂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或者《场地责 任险》的得 1 分,在此基础上保险赔付金额在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另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所经营的食堂员工购买《雇主责任 险》或者《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赔付金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 的得 1 分;承诺中标后为所经营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或《场地责任险》的保险赔付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得 1 分;承诺中标后为所经营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 险赔付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 |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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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第 1 项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保险证明材 料(如保险合同或保险协议等) 扫描件; (2)第 2 项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须加盖投 标人电子签章(或公章)。 | |||
4 | 派驻团队情 况 | 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 人,满分 5 分) (1)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得 1 分;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从业经历达到 5 年,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年加 0.2 分,最多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 注:从业经历以社保缴纳年限为依据,若社保缴纳有间隔,间隔期不纳入从业经历计算。从业经历年限包括在非投标人 企业的从业经历年限,但开标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两个 月)社保的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 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五 险之一即可。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得 1 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2.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1 人, 满分 6 分) (1)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得 1 分;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从业经历到达 5 年,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年加 0.2 分,最多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 注:从业经历以社保缴纳年限为依据,若社保缴纳有间隔,间隔期不纳入从业经历计算。从业经历年限包括在非投标人 企业的从业经历年限,但开标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两个 月)社保的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 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五 | 0-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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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之一即可。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得 1 分;具有大学专科及 以上学历,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4)具有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或西式烹调师或西式面 点师)技师级(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为本项目配备的就餐大厅服务经理(1 人,年龄不得超过 35 周岁,否则以下评分项不得分,起始日期以身份证上的出生 日期为准,截止日期为本项目的开标日期,投标文件中提供 身份证扫描件),本项满分 4 分: (1)从业经历达到 3 年,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年加 0.2 分,最多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 注:从业经历以社保缴纳年限为依据,若社保缴纳有间隔,间隔期不纳入从业经历计算。从业经历年限包括在非投标人 企业的从业经历年限,但开标之日前近近三个月内(任意两 个月)社保的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社 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 五险之一即可。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得 1 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总注: 以上岗位互相独立,不得兼任。 | |||
5 | 荣誉 |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 经营的食堂被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卫生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 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评定为 A 级的,每个食堂得 1 分,最高得 5 分,同一食堂获得多次的不累计得分。 | 0-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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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 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在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省级及以上协会(学会)) 颁发的餐饮 类荣誉,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 (1)同一荣誉满足多项要求的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 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2)第 1 项中与之对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第 2 项中若是所 经营的食堂获奖须提供与之对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 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 台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 、 “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 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 效。 4)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政府部门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3.除已在第 1-2 项计分的荣誉外, 投标人因在重大突发事 件的餐饮工作中表现好的被政府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 注册的协会(学会)表彰的: (1)省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 (2)国家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 本项满分 2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 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 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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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 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 台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 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3)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政府部门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 |||
6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 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4)HACCP 体系认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认证)的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认 证信息查询截图。 | 0-8 分 |
7 | 对本项目餐 饮服务与管 理的整体设 想及策划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对本项目餐饮服务与管理的整体设想 及策划内容完整度、计划是否合理、方案是否有针对性进行 综合评分,方案内容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契合度高,得 4<F≤5 分,方案内容有一定可行性,得 2<F≤4 分,方案内容有 待完善,得 0<F≤2 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F 为投标人得 分。 | 0-5 分 |
8 | 开展让利学 生等相关活 动方案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开展让利学生等相关活动方案内容完 整度、计划是否合理、方案是否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 方 案内容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契合度高,得 4<F≤5 分,方案 内容有一定可行性,得 2<F≤4 分,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得 0<F≤2 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F 为投标人得分 | 0-5 分 |
9 | 原材料采购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内容完整度、计 | 0-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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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案 | 划是否合理、方案是否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科 学合理,与本项目契合度高,得 4<F≤6 分,方案内容有一 定可行性,得2<F≤4分,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得 0<F≤2 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F 为投标人得分 | ||
10 | 安全生产管 理、投诉处 理方案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投诉处理方案内容完 整度、计划是否合理、方案是否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方 案内容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契合度高,得 4<F≤6 分,方案 内容有一定可行性,得 2<F≤4 分,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得 0<F≤2 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F 为投标人得分 | 0-6 分 |
11 | 重大突发事 件应急处理 预案 | 具有针对高校的突发重大事件的餐饮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内 容全面性、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内容科学合理,与 本项目契合度高,得 4<F≤6 分,方案内容有一定可行性,得 2<F≤4 分,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得 0<F≤2 分,差或未 提供不得分。F 为投标人得分 | 0-6 分 |
12 | 价格承诺 | 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后售卖菜品价格、分量等方面接受学校 统一管理,承诺的得 2 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电子章 | 0-2 分 |
13 | 毛利率控制 | 在全学年毛利率原则上控制在 35%的基础上,承诺全学年毛利 率每降低 1%,加 0.4 分,最高得 2 分。(降低不足 1%的部分 不予加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电子章 | 0-2 分 |
合计 | 100 分 |
9.3 确定中标候选人
9.3.1 计算最终得分
将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累加得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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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按照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
最终得分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
10.各投标人的得分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 议,并作书面记录。
12.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 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 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 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 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 权益。
14.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 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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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
服务类合同参考范本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
项目编号:2023BTAWZ01487
甲方(招标人):黄山学院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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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组织的 方式采购活动,经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 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 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 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 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 服务名称:;1.2.2 服务内容:;1.2.3 服务质量:。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1 | ||
2 | ||
3 | ||
…… | ||
总价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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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票开具方式:。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
1.5.2 服务地点:;
。1.5.3 服务方式: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 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 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 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 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 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 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 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 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 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 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 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 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 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 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 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 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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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
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
决;
1.7.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 月 日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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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 中标人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 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 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 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 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 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 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 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 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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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 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 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 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 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 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 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 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 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 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 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 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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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 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 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 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 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 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 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 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 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 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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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履约保证金
2.17.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 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 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 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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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 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 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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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 | 开标一览表 | |
二 | 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 |
三 | 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 |
四 | 投标函 | |
五 | 投标人信用承诺 | |
六 | 投标业绩 | |
七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 |
八 | 服务方案 | |
九 | 服务承诺 | |
十 | 有关证明文件 | |
十一 | 投标授权书 | |
十二 |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 |
备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组成中格式与本招标文件下述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
的,以下述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并按下述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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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 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第 标段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备注 |
投标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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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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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函
致: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黄山学院
根据贵方“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的第 2023BTAWZ01487 号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提交规定形式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我方完全响应招标 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及付款和结算方式。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如有)和招标代理服务 费。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 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 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 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 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 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投标人电子签章: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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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信用承诺
一、我公司申明:
1.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公司和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检察 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我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我公司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中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情 形,可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 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我公司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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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标业绩
(一)业绩表
(格式仅供参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业绩合同甲方 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业绩(打分业绩) | ||||
1 | ||||
…… | ||||
(二)业绩证明材料
(建议与上述“(一)业绩表”填写的业绩一一对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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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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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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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服务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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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制作成
扫描件上传)。
(建议列表说明,并按列表顺序依次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证明文件过多,可在其他
投标文件组成节点里上传提供;已在其他投标文件组成节点里上传提供的资料,无需重复
提供,但建议在下表的备注栏注明上传文件的具体投标文件组成节点的名称,以便于评审)
有关证明资料表 | |||
序号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对 应指标 | 陈述、说明、方案或 证明资料名称 | 备注 (可备注资料对应页 码,或上传资料的其他 投标文件组成节点名 称) |
一 | 初审指标 | ||
1 | |||
2 | |||
…… | |||
二 | 评审指标 | ||
1 | |||
2 | |||
…… | |||
三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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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 本公司(工厂)参加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社会 企业经营项目招标(2023-2026)招标活动(项目编号:2023BTAWZ01487),全权代表本公 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 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 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扫描件 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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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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